但见圆林摔倒,善良的他仍急步上前,踢开石块,伸手欲扶。
岂料圆林忍痛,竟突然向溪明跪下,一把鼻涕一把泪:“是我不对—当年我是个势利俗僧,没照料好你——求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吧——”
说著竟连连即首。
溪明大惊,亦跪蹲下来,急急阻拦:“师父莫说这话!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此恩此生莫不敢忘,又怎会恩將仇报、记恨於您?若真如此,岂配为人?”
闻此,圆林目瞪口呆,愈发跪地不起,几近哀告:“不不不——-你別记著我,求你將我忘了吧!求求你了——我、我还不想死啊—。”言罢又叩首不止。
溪明闻言又是一愜,面色难看,心中更沉了几分。
见此,李修安將二人同时扶起,轻拍溪明肩头:“还记得我师父的话么?莫在意世人偏见。”
转而向圆林道:“我等可以放你走,也应允不向官府告发。”
圆林大喜,连声称谢不迭。
李修安又道:“但有一桩:你需將寺庙变故原原本本告知我等。你曾为佛门子弟,不可打逛语。否则方才承诺,亦不作数。”
在李修安看来,寺中变故与空寧下落,当事人自然比外人更清楚。
圆林此刻只求脱身,岂有不应之理?遂一口气將前因后果娓娓道来。
原来匯林寺遭此大劫,表面上看,实与一人干係甚重。
你道是何人?不是別个,正是寺中护院僧头一一慧隱。
似这等大寺大院,与贵族门庭相类,亦养著一班护院武僧。
匯林寺所蓄武僧,多是略通拳棒、却生计无著的贫苦人,被迫落髮为僧。平日不念经不礼佛,唯一职分便是护卫寺院、催租通债。
那慧隱武艺颇精,尤其棍法出眾,入寺未久便擢为护院僧头。他趁职分之便,竟將出家前所生独子亦招入寺中,充作俗家武僧,混口饭吃。
此等情事,在寺院中实属寻常。莫说寻常僧眾,便是方丈、长老,哪个不是私生活靡费,外头早有骨肉?寺中僧人纵使知晓,也见怪不怪。
忽一日,方丈私生子於东都城外天酒地,唤一俗僧隨行护卫一一正是慧隱独子。
岂料那方丈之子多饮了几杯,半醉之间穿巷过街,酒壮色胆,竟调戏良家女子,与女子丈夫衝突起来,竟將人打伤。
事后二人皆被官差擒入大牢。依《唐律》,私斗致伤乃重罪。此时方丈竟暗中使人教唆,將伤人主罪尽推于慧隱独子身上。
慧隱只此一子,指望他传宗接代、养老送终,岂肯答应?忙寻方丈求情。
那时方丈道:“他二人都动了手,一人认罪与二人认罪,皆是一般流刑。如此於你有何益处?你且宽心,吾自会打点上下,教他们对令郎多加看顾,不教吃苦。只当他在外游歷三载,吾补你真金十两。待他刑满归来,再赠你父子一座里坊大宅。”
慧隱购曙再三,终是咬牙应下。果然其子认了主罪,被判流刑二千五百里,刑期三年。
然三年期满,慧隱苦候一年,不见爱子踪影。这些年间他不知担了多少惊怕,与方丈分说了无数回,日日焚香拜佛,心中焦灼难安。
他遂重金僱人前往接应,不想又候了数月,只迎回一副棺,內盛一具枯骨。那人告知:令郎早在流放次年便染病身亡。
慧隱岂能受这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愤然寻方丈理论。
方丈只淡淡道:“吾確曾打过招呼。然逝者已矣,多说无益。”又劝他看开些,允诺多补偿银钱,教他或另娶几房,或买个子嗣承欢。
正所谓骨肉连心,这般轻飘言语,教慧隱如何能受?他越想越恨:这些年来为寺院干尽醃勾当,末了竟落得孤身一人!愤满难平下,当夜便写了万言状词。
次日不辞而別,直入东都衙门,揭发匯林寺尤其方丈诸般罪状。那状词中写得分明:
匯林寺方丈道貌岸然,不仅私德败坏,贪淫乱,强夺人所好,更兼牵连人命官司。
此案重大离奇,县官不敢自专,急急上报,终达东都府尹耳中。
而慧隱又在街市大肆宣扬,揭破方丈丑行,一时满城风雨。后慧隱离奇失踪,户身於城外河中被人发现,状似醉溺,然未免太过巧合,一时间流言顿起,大街小巷无人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