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郑继荣却丝毫不为所动。
他太清楚这帮魷太佬的作风:嘴上说得再好听,合同一签,说不定会耍什么样、埋什么陷阱。
更凑巧的是,这时他手机忽然响起,一条简讯亮在屏幕上。
郑继荣低头瞥了一眼,隨即起身整理衣襟。
“抱歉了伙计,福克斯影业的人刚联繫我共进晚餐。”
他微微一笑,语气从容:“看来,就算要求我,你也得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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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
在电影节的热闹气氛逐渐消散,各路人马开始陆续离场时,郑继荣终於谈妥了欧美的电影版权与发行合同。
他没有和任何一家签订海外全版权合作。
诚然,那样或许更保险、更稳妥。
但只要签下去,《惊魂记》未来在海外的一切收入和版权就都再与他无关。
他接受不了这一点。
所以即便有风险,郑继荣还是选择搏一搏,只签保底发行合同。
而且合作对象,还不是向来口碑复杂的韦恩斯坦,而是福克斯旗下的探照灯影业。
五百万美金的北美和欧洲发行预付金、欧美地区前期票房的5%分成、50%的录像带和网络点播收益。
这条件对於一个新人导演来说,可以说相当优厚。
当然,比起前几年的《英雄》还是差了一大截,毕竟《英雄》光欧美版权就卖了两千多万美金,
自己这和对方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但没关係,他有自信只要版权握在自己手中,现在少赚的,未来都会成倍赚回来。
更何况,日本的版权合作还没有谈,他有预感,在那里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一切谈妥,他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跟彪子他们分享这个好消息。
巨款即將到手,当然要“分赃”和奖励优秀员工了!
然而他刚走出会议室,一通越洋电话就突然打了进来。
韩董急切地问道:“郑导,《惊魂记》在日韩的版权你出手了没?”
郑继荣有些意外,但还是如实回应:“没啊,准备明天再谈日本那边,怎么了?”
“別谈了!”
韩董几乎脱口而出:“中影在亚洲有成熟的发行渠道!老外心眼多,不如咱们自家人实诚。赶紧回来吧,咱们重新谈谈发行合同!”
好嘛,看到《惊魂记》在海外市场反响热烈、版权接连落定。
这位“座山雕”,终於是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