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生火无异於自杀,但留在这里等到天亮同样危险。
陈默做出了唯一的选择——连夜赶路。
月光透过稀疏的树冠,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陈默佝僂著身子,像个幽灵般在林间穿行。
他怀里那块坚硬的、沉甸甸的凸起,既是他的希望,也是他的催命符,这份矛盾的感觉让他始终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就这样,在黑暗中跋涉了半夜,当黎明的微光出现在天际时,小镇那粗獷的轮廓终於出现在他眼前。
他没有立刻进镇,而是在镇外的树林里一直等到日上三竿,確认自己那身狼狈的模样在来来往往的淘金客中不再那么显眼后,才走了出去。
连续的奔逃与劳累让陈默口乾舌燥,腹中空空如也。
他脚步踉蹌地走到小镇主街尽头,眼角瞥见路边一个简陋货摊,摆著几串乾瘪的肉乾和一壶看不清水色的陶罐。
他走上前,对那个满脸横肉、正懒洋洋打著呵欠的白人摊主低声道:“一串肉乾,一壶水。”
摊主抬起头,打量他那一身泥污、破烂不堪的衣服,又看清他那张东方面孔,嘴角冷冷一撇,语气带著轻蔑:“五美元。”
陈默的眼神瞬间沉了下去。
一股热血直衝头顶。
他口袋里的钱,加上地里埋著的那块能换来几百美元的金块,让他第一次有了用钱砸在这张丑恶脸上的衝动。
可手指刚刚握紧,理智就如同冷水般泼了下来。
在这个镇上,高调就是自掘坟墓。
陈默缓缓鬆开拳头,面无表情地掏出钱袋,倒出里面仅有的两美元,放在了摊位上,声音沙哑地说道:“只有这些,够吗?”
摊主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讥讽两句,但当他与陈默的眼神相接时,却愣了一下。
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乞怜,只有一种令人发寒的死寂与压抑怒意。他从未在一个华人身上见过这样的目光。
他不自觉地別开了视线,满脸不耐烦地扔过来一小串最柴最硬的肉乾:“滚吧。”
陈默接过肉乾,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
他走到一处偏僻的角落,靠著残破的矮墙坐下,將肉乾掰成小段,一口一口地咀嚼。
那东西硬得像树皮,嚼到后牙发酸,毫无滋味。
可他胸中的屈辱与愤怒,却越嚼越烈。
陈默明白了,在这片土地上,仅仅有钱,远远不够。
钱可以让他不饿死,但换不来別人的正眼相待,更挡不住像杰克·布朗那样的恶棍。
钱,买不来尊重。
他咀嚼完最后一口肉乾,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他的目光穿过骯脏的街道,望向了镇子中心那块掛著“麦克枪械店”招牌的店铺。
或许,枪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