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虽然马伯乐是被舍弃了,但是一想到若是被公主舍弃了,别说舍弃一次,就是舍弃十次也是值得的,因为她是公主呵。因为公主是世界上很少有的。
所以马伯乐五六天没有出屋,就坐在屋里向着那窗外的枇杷树作了很多诗。
篇篇都是珍贵的杰作,篇篇都好得不得了。
马伯乐新作的诗,都保存着。诗实在是作得很好,但是没有人鉴赏。他拿给朋友们看的时候,朋友们看了之后,是不知所云的,因为马伯乐恋爱这件事情人家都不晓得。这使马伯乐很生气,他说中国人不能够鉴赏艺术。外国的诗人常常把自己的诗当着朋友去读的。而在中国什么都谈不到的,真他妈的中国人!
于是还是自己念上一遍吧:“那温柔的手,多么值得怀念呵!当她抚摸着我的胸口的时候。”
好是好,就是有点大不贴题,这一点马伯乐自己也晓得。本来那王小姐的手连触也没触到的,怎么会抚摸到胸口上去了!不过作诗都是这么作,若是不这样,那还叫什么诗呢?
于是马伯乐又念第二篇:
“我的胸中永远存留着她的影子,因为她的头发是那么温香,好像五月的玫瑰,好像八月的桂花。
我吻了她的卷发不知多少次,这使我一生也不能忘记。”马伯乐念完了,他自己也茫然了,他究竟去吻过谁的头发呢,他自己也不晓得,不过觉得究竟是吻过的样子,不然怎么能够这样的感动呢。
第三篇尤其好:“我为你,
我舍弃了我的生命,我为你,我舍弃了我的一切。”
这诗一看上去就好像要自杀似的,令人很害怕。好就好在这自杀上,因为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维特不是自杀了吗?这正好就和维特完全一样。
不但如此,马伯乐真的半夜半夜地坐着,他想这有什么办法呢!失恋就是失恋了。
“既失了的就不能再得。”“既去了的就不能够再来。”“人生本是如此的。”
“大风之中飘落叶,小雨之中泥土松。”“冬天来了,天气就冷了。”“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
“十二个月是一年,一年有四季。一切都是命定的,又有什么办法呢!”
马伯乐到王家去了几次,连王小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因此他越被拒绝的厉害,他就越觉得王小姐高贵。不但王小姐一个人是有高贵的情操的,就连王小姐的父母,他也觉得比从前有价值了;若是没有高贵的父母,怎么能产生高贵的女儿呢?不但王家的人,就连那麻子脸花匠兼看门信,他也觉得比从前似乎文明了许多。每当他出来进去时,那花匠都是点头称是,好像外国人家里的洋BOY一样。
马伯乐再在王家里出入,就有些不自然了,就连王家的花园,他也通体地感到比从前不知庄严了多少倍。
王家忽然全都高贵起来了。但这么快,究竟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瞎子。不是瞎子是什么?眼前摆着一块钻石,竟当玻璃看了。
马伯乐虽被拒绝了,但走出王家大门的时候,总是用含着眼泪的眼睛,回过头去恋恋不舍地望一望建筑得那么干净整齐的小院。
因此他往往帶着一种又甜蜜、又悲哀的感觉回到家去。
后来他也不存心一定要见王小姐了,他觉得一见到,反而把这种关系破坏了呢。倒不如常常能围着这王家的花园转一圈,倒能培养出高贵的情绪来。
但是王小姐不久就订婚了,而且要出嫁了。
在出嫁的前两天,来了一张请帖,是用王小姐父母的名义而发出来的。
马伯乐想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出嫁的。出嫁也不要紧,但是不能这么快,哪有这么快的道理。
又加上那请帖上那生疏的男人的名字,非常庸俗,叫做什么“李长春”。
什么长春不长春的,马伯乐随手就把那请帖撕掉了,详细的结婚日子还没有看清。太太打算要去参加王小姐的婚礼,就把那些碎片拾了起来,企图拼凑起来再看一遍,不料刚拾起来,又被马伯乐给打散了。
马伯乐说“若是高贵的出身还能叫这名字——长春,我看可别短命。”
从此马伯乐不再作诗,又开始吃起“未必居”的包子来了。
“久违了,包子。”当他拿起一个包子来,他含着眼泪向自己说。同时想:为什么有了王小姐就忘记了包子?
一边想着,一边就把包子吃下去了,包子在他嘴里被咬着,越来越小,而相反马伯乐的眼睛越来越大,因为那眼睛充满了眼泪,像两股小泉水似的。假若他的眼睛稍稍一缩小,眼泪立刻就要流出来的。男子大丈夫能够随便就流泪吗?只好设法把眼睛尽量睁大。
一连串吃了八个包子之后,才觉得对于这包子总不算是无情,总算是对得起它。于是放下不吃了。到**去睡一觉。马伯乐这一觉睡得格外清爽,醒来之后,一心要打日本去。因为大街上正走着军队,唱着抗战歌曲,唱得实在好听。
马伯乐跑到街口去一看,说“这么热闹,哪能不打日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