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夜翼偶遇吉姆&胡安,拼尽全力无法战胜
迪克一直都知道,他的弟弟妹妹们各自藏着些小秘密。
作为家族的长子,迪克对此通常抱以宽容的态度,并很高兴自己的弟弟妹妹都长大了。但直到今天,他才惊觉,有些秘密的大小可能远超他的想象。
在史蒂芬妮全神贯注于窃听杰森和简时,刚刚从精神冲击中勉强回神的迪克,眼睛不由自主地再次瞄向史蒂芬妮的包,里面躺着那个装着精神攻击武器的纸袋。
这不能怪他,对吧?好奇心是侦探的本能,而他可是世界第一侦探蝙蝠侠的首席大弟子!
这该死的好奇心令迪克偷偷从史蒂芬妮的包里拿出了那本封面色彩斑斓、人物关系复杂的all夜翼图集,并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它……
起初,迪克的大脑还在顽强地纠结于剧情逻辑:
——我和丧钟?这怎么可能?!我死也不会……等等,这里我和超人的姿势……这符合人体工学吗?就算我是杂技演员我也拒绝在天上……还有为什么我要和蝙蝠侠在蝙蝠灯底下背着戈登警长做这种事!他以后还怎么直视戈登警长和蝙蝠灯!
但很快,迪克的注意力就被另一个细节捕获——画面上,夜翼薄且贴身的黑蓝色制服,在某些弧线优美的部位,总是泛着一层微妙的高光。这让他忍不住开始怀疑,他的制服真的有那么贴身吗?而且薄到跟人体彩绘没差?
迪克抬起头,看向蹲在灌木丛后面戴着耳机一脸兴奋的史蒂芬妮,迷茫道:“史黛,我的皮鼓……真的有这么翘吗?”
史蒂芬妮的注意力完全被耳机里杰森和简的对话吸引,闻言想也不想便说:“当然翘啊!这还用问?人不一定爱夜翼,但人一定爱吉姆和胡安。”
迪克:“……?”
迪克震惊,他知道自己的臀部很受欢迎,以至于甚至每瓣臀部都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两个名字甚至在正义联盟里都挺有名的,还经常被搭档朋友拿出来调侃。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臀部可能比自己作为超级英雄的身份——夜翼本人更受欢迎!
迪克不死心地追问:“你难道不是夜翼的粉丝?”
史蒂芬妮依旧头也不回,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是。”
迪克的心碎了一半:“但你喜欢……夜翼的皮鼓?”
“那当然!”史蒂芬妮的语气仿佛在说“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肯定,“提姆也喜欢,芭芭拉也喜欢,人人都喜欢夜翼的皮鼓。”
迪克:“!!!”
等等,提姆先等一下放在一边,芭布斯也喜欢?!他这个跟芭芭拉分分合合纠缠了这么多年的前男友现家人,居然都不知道这件事!
但迪克是谁?他是能在空中完成四周半转体把打击犯罪变成杂技舞台的人,他的柔韧性不仅体现在身体上,更体现在思维里。短暂的震惊和挫败后,他迅速调整了心态,他开始重新审视手中的图集。
撇开画师对高光的莫名执着不谈,线条运用流畅,动姿捕捉到位,确实展现出了……咳,力量与美感。
粉丝喜欢,说明他的锻炼卓有成效、臀部肌肉完美,这难道不是一种另类的肯定吗?多卖点周边,也能给自己的义警活动增加点经费,把装备多更新换代一下……
思路一打开,迪克豁然开朗。他甚至好奇心再度爆发,又从史蒂芬妮包里摸出其他本子,快速翻阅。他发现,虽然蝙蝠侠的同人不少,但这种囊括了众多角色、关系错综复杂的all向本子,眼前只有夜翼这一本!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夜翼人气高啊!说明他夜翼跟正义联盟、少年泰坦乃至部分超级反派的关系都处得特别好,人人都喜欢他!不然为什么大家不搞all蝙蝠侠,偏偏搞他呢?
这么一想,迪克不仅不郁闷了,反而有点小得意,甚至生出一种奇妙的自豪感。他乐颠颠地掏出手机,按照本子上印的作者名,搜索到阿卡姆大饭店的账号,果断点击关注。
他本来只是想顺手看看这位作者还画了什么关于夜翼的美图——偷偷存自己的图拿来当手机背景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干,没想到账号最新发布的一条动态赫然是:《红头罩之下:蝙蝠侠,你要我儿子还是要我》。
这标题……要素过多,冲击力极强,知情者反而比不知情者更容易被抓住眼球。能坚持不点进去的义警那肯定是不识字而不是不爱或者太爱蝙蝠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