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捉虫)有点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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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一日,哨探回报,疾勒人连夜撤出了五十里,为此,甚至又抛弃了一部分伤员和牛羊。宇文霁派出骑兵,果然他们都带回来了不少牛羊。
这是真的撤了。但无论鲁林关或丕州军,都没着急庆贺。两边都以待战的态度,稳扎稳打等了三天,同时丕州军彻底扫清了残余的小股疾勒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没跟着大部队走的,基数大了,总有点莫名其妙的),两边这才放松了下来。
鲁林关又放大篮子下来了,这回下来的不是士兵,是一老一少两个长衫人。老的是真的老,胡子头发都像是枯黄的杂草,头上的冠随时会掉下来,他袖子外的手像是枯干的树枝,皮肤也是黯淡的灰色,正是遂州刺史乐箭。
宇文霁听说老人家来了,匆忙前来迎接。
乐家虽然也是世家,但这家子是让宇文霁万分敬佩的,只乐箭老爷子,已经守了四十年的鲁林关,除了内附的,未曾让一个疾勒敌人从鲁林关进入中原,比沽名钓誉的孙家好太多了。
乐箭看见来人,还在思索这是哪位将军。宇文霁就已经行礼了:“霁,见过乐刺史。”
“使不得,使不得。是老夫失礼了。”乐箭赶紧去搀扶宇文霁起来。
宇文霁也就随着他的动作,把腰直起来了。
乐箭看着眼前的宇文霁,下意识嘟囔了两声:“怪不得,真怪不得。”又猛然想起了自己的来意,赶紧道,“见过大王。”
老爷子是真的太疲惫了,嘴唇干裂,嘴角都烂了,说这么几句话下嘴唇就裂了,流出血来。
宇文霁赶紧把自己的水囊拿出来,双手递给乐箭。老爷子是真的意外的,“那样”一位猛将小平王,他以为会是一位暴躁傲慢的少年人,这几日有空就叮嘱孙儿要谨慎小心,谁想到是“这样”的?这自然是好事,乐箭喝了两口水,嘶哑着嗓子道:“我的儿子不成器,但这个孙儿乐安是好的,就送到大王身边,给大王牵马倒酒吧。”
他又看了一眼宇文霁身后的猛将兄们,目光中流露出一丝遗憾:“他武力不足,该是没法给大王提兵刃的。”
“乐刺史还请稍等,留下喝杯热羊汤再回去吧。”
“不了,城里事情还多着呢。”
“那您摸摸我的铁骨朵再走?图穆阿吉、图穆窃和图穆拜的血,还没干呢。”
乐箭嘴都张开了,但犹豫了半天还是没能拒绝。不一会儿马蜂牵来了一匹军马(玄雷累坏了正在休息),马的侧边挂着铁骨朵,乐箭立刻窜了过去。
铁骨朵其实已经被擦洗过了,还涂了油,黑亮黑亮的,也没什么异味。乐箭凑上前去,在那些难看的疙瘩上摸了又摸,嗅了嗅,又试着去抬他,没抬动,老人家反而更高兴了。
他转过身来看着宇文霁,其实已经心满意足,要告退了。宇文霁却误会了,走上前去将铁骨朵取了下来,甩了个花样,立在了身边。
乐箭笑得合不拢嘴,嘴唇上的血流得更厉害了,他随便拿手一抹:“主公,乐箭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
先前乐箭还比较隐晦,把最喜欢的孙子交给宇文霁,乐安既是人质,也是两方的联系。以后正经称臣的,也是乐安。毕竟,乐箭觉得自己年纪太大了,而宇文霁年纪太小了,他脸面上还有一点点过不去。
终究还是热血上头了。
宇文霁亲自把老爷子送到城墙下面的,临进筐里的时候,乐箭还是没忍住,拉着宇文霁的手道:“大王勇猛,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其实一直跟在后边,但目前的身高淹没在一众猛将兄里的吕墨襟,忍不住在袖子里对老爷子比了个大拇指,又暗戳戳给了宇文霁一个白眼。
“乐公说的是,我日后定当谨慎。”
吕墨襟又垂着头翻了一个白眼。
“好、好。”乐箭坐在篮子里,摇摇晃晃被拉上去的时候,又抹了一把脸,这次擦去的,却是热泪——如果,大景的皇帝也是小平王这样的,该多好?大景就不会乱成现在这个一塌糊涂的样子了吧?
其实,正在返回家园的疾勒人们,同样很多人发出了与乐箭相同的感慨——如果,我们大单于是小平王那样的,该多好?任他是什么敌人,一个脚趾就能踩死!
乐箭走了,宇文霁就听背后一声冷哼,他抿了抿嘴唇,额头上见汗了。对,被疾勒人感慨,鏖战来去,杀穿数十万大军亦不见汗水的宇文霁(大趾:啊?啊?),他流汗了。
其余众将已经退开,就留着他们军师和小大王。
这些日子事忙,且不提过程,这个结果是宇文霁大胜而归,吕墨襟就没说什么,想等到回辰丰再说。今日乐刺史提起来,吕墨襟却忍不住了,或许,该趁热再加把火了。
“我错了,杀了图穆窃,我就该回来。”宇文霁转过身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
“下次还敢?”
“……”墨墨的这个脑子,常常让宇文霁认为,他才是穿越过来的,而宇文霁自己是个本地土著。
吕墨襟叹气:“您是有主见的人,主公,要保重自己啊。”从行军路上,宇文霁让他来“劝”,可最终没劝住带着三千人跑到鲁林关,后来又带着八百人就跑疾勒人王庭去了,再到他还是带着八百人一头扎进二十多万大军里。
宇文霁定了什么,就很难被别人拉住,他骨子里有一种执拗。只能说,吕墨襟希望他每一次冒险都能得到胜利。
“嗯……”
宇文霁此时的态度是很诚恳的,他前世是最不喜欢冒险的性格,过路口看倒计时还剩下一半,都会停下来等半个绿灯加整个红灯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