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三《高李列传》。
[121] 蒙正发《三湘从事录》。
[122] 由于永历朝廷许多人歧视原大顺军,尽管忠贞营退入广西后同永历朝廷共处一地,但留下的记载却很少,忠贞营的将领情况就是一个难以弄清的问题。王夫之把刘国昌、刘世俊记载为刘希尧、刘芳亮,可能有误。
[123] 钱秉镫《所知录》卷下《永历纪年下》。
[124] 康熙抄本《南宁府全志·祥异志·附寇变》。
[125] 关于高一功之死,各种常见的南明史籍都说是被孙可望攻杀,如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三《高李列传》记:“时忠贞营诸部存者惟必正、守素及贺锦、李来亨四将屯浔南,日益弱。是年冬,两粤陷,清兵寇浔南,必正自庆远走黔。孙可望薄险要击之,转战旬日,所部多为可望劫降,必正、守素、锦皆殁。余军推李来亨为帅,由黔走施州卫,遂至巴东之西山屯焉。”这段记载很靠不住。贺锦早在1644年大顺政权时期牺牲于青海西宁,王夫之可能把贺珍、贺锦混为一人,但贺珍又非忠贞营将,从未入粤。党守素至康熙初降清,也不是在顺治八年被孙可望攻杀。乾隆二十八年《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和同治十年《保靖县志》卷十二《杂记》都记载高一功、李来亨带领忠贞营途经该地时,彭朝柱令其子彭鼎“调苗兵万余,从菁林开路攻杀数千人,高必正亦被药箭死,余皆奔溃”。但这两种方志把时间定在顺治“十一年九月”,《保靖县志》又把“高、李”改为“高必正、李赤心”;李过(赤心)病卒于广西,早在忠贞营北上之前,当为李来亨之误。《府志》引《永顺司宗图》云:“辛卯之冬,又遭高、李之乱。”辛卯为顺治八年,参考其他各书,有关高一功的事迹正是在顺治八年秋天以后再也没有出现,通过这些史籍的混乱记载,大致可以确定高一功是在顺治八年九月间在湖南保靖山区被永顺土司兵用毒箭射死。
[127] 参看瞿昌文《粤行纪事》卷二(此书长恩阁丛书抄本作《粤行小纪》三卷,当为初本,后来改“小纪”为“纪事”,用词亦由尊明改为尊清)。
[128] 直到明朝末年,封在西安的秦王仍然被视为“首藩”,参见《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相关条。
[129] 金钟《皇明末造录》卷上记:“先是,以未允秦封,可望不悦,曰:‘古来遇乱世称帝称王者不知凡几,王莽、曹操、司马炎难道不是做得来?’杨畏知从容向可望曰:‘但是假终不若真足以服人心耳。’可望终不悦。”
[130] 钱秉镫《藏山阁文存》卷五《闽粤死难偶记》;参见《所知录》卷四。按,钱秉镫自桂林失守后即在梧州脱离永历朝廷,他记载永历后期事乃根据随永历入贵州、云南的同官好友汪蛟口述及汪撰《日记》,较他书更为翔实。
[131] 李天根《爝火录》卷二十一;又见《残明纪事》。
[132] 康熙五十四年《新兴州志》卷二《沿革》记:“七年庚寅,孙可望伪称秦王,置百官,取黔中地。八年辛卯二月,孙可望自称国主。”康熙四十四年《平彝县志》卷二《沿革》记载相同。康熙五十八年《澂江府志》卷三《沿革》记:“七年称秦王,旋称国主。”
[133] 见李天根《爝火录》卷二十一。按,该书因字形相似将马兆羲误书作马兆义,其他史籍又常因音同把马兆羲写作马兆熙。康熙五十五年《楚雄府志》卷六《选举志》记马兆羲天启丁卯科举人,崇祯戊辰科进士;卷七《人物志》有马兆羲小传。郭影秋《李定国纪年》第一百页及第一〇一页未察史料之讹,一作马兆熙,一作马兆义,遂歧为二人。
[134] 《滇缅录》,见《长恩阁丛书》。按,杨畏知被杀事诸书记载不一致。《爝火录》卷二十一两段记载在情节上就互有出入。遇害地点,《滇缅录》《爝火录》等书说在贵阳;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上则说押回云南被害。康熙三十年《云南通志》卷三《沿革大事考》记,顺治八年(永历五年)五月,“孙可望遣杨畏知诣永历,留为内阁。畏知上疏自劾,又语忤贺九仪,九仪谮于可望,执畏知回黔,畏知大骂可望,求速死,遂遇害。”康熙五十五年《楚雄府志》卷十《艺文志》收马天选《吊副使杨公畏知》诗注云:“公先藁葬楚雄。”参考诸书,孙可望在顺治七年八月到达贵阳后,长期驻于该地,杨畏知当死于贵阳,葬于云南。
[135] 《爝火录》卷二十一。
[136] 《爝火录》卷二十一。胡钦华《天南纪事》云:永历五年“六月,可望复请移于滇。帝优诏拒之。可望遂大怒,九月撤兵还”。可见,贺九义撤兵是奉孙可望之命。
[138] 沈佳《存信编》卷三。《爝火录》卷二十二所载文字较简。按,安隆所或写作安笼所。
[139] 江之春《安龙纪事》,收入神州国光社编《虎口余生记》;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十四,沈佳《存信编》卷四按干支推算也是二月初六日。
[140] 金钟《皇明末造录》卷上。
[141] 1655年孙可望致信李定国、刘文秀说:“滇南乃公众之地,宜作根本之区。”见《明末滇南纪略》卷五《再图西蜀》。所谓“公众之地”即指云南为孙、李、刘等共有。
[142] 安龙,原名安笼,为安笼守御千户所(明制:守御千户所直隶都司,不属卫管),在贵州普安州城南三百二十里。“洪武二十一年建为宁远堡,寻改为所。所城围一里二百七十步。”见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十,普安州。乾隆二十九年抄本《南笼府志》卷四《城池》记:“南笼府旧城原为安笼所城,隶安顺府。明永乐二年建,周围二百八十七丈一尺,高一丈四尺。”按,明朝制度卫、所属军事系统,行政系统的府州无权管辖。
[143] 《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悔罪归明》。
[144] 《爝火录》卷二十五。《存信编》卷四记:“可望自居贵州省城,大造宫殿,设立文武。川黔大臣皆挟以威,令刻期朝见,授以职衔,有不从者即杀之。”
[145] 彭而述《读史亭文集》卷十,记下《宝庆至沅州日记》《自沅抵贵日记》。
[146] 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引《桂王本末》云:“由榔在安隆涂葺薄以自敝,日食脱栗,穷困备至。”略有夸张。
[147] 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记,顺治九年四月,孙可望“补任之聪为安龙知府、朱用九为通判、谭江籓为推官,动库银为各处建公署焉”。可见,永历朝廷迁入安龙以后,孙可望曾经命人动工兴建“行在”和衙门办公处所,但是安龙地僻城小,兴建的行在公署肯定不大壮观。
[148] 《残明纪事》云:可望令“张应科每年进银二千两、食米六百石”。诸书记载供应永历君臣的银米数不一致,为数不多当系事实。
[149] 《天南纪事》。
[150] 《爝火录》卷二十二。
[151] 胡钦华《天南纪事》。
[152] 《明末滇南纪略》卷六《进取粤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