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明末农民战争的背景
第一节 明后期政治的腐败
在明王朝统治时期(1368—1644),我国封建社会进入了自身发展的晚期。这个时期的特点在政治上的表现是统治集团的全面腐朽。从明英宗时起,政治就日益腐败,宦官专政、奸佞当权的事就已出现。明武宗朱厚照是个有名的浪**君主,干出了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还在明中期时就爆发了叶宗留、邓茂七领导的闽浙农民起义;刘通、李原领导的荆襄流民起义;刘宠、刘宸、杨虎等人领导的河北农民起义,都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农民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武装斗争。明世宗朱厚熜继位以后,号称“嘉靖中兴”。实际上他为人极其偏执,又迷信道教,追求长生,所以奸臣严嵩父子趁机窃柄弄权,把国事弄得一塌糊涂。穆宗在位时间比较短,政治没有多大起色。
万历初年,社会危机已经相当严重。朱翊钧即位时年纪还小,朝廷事务实际上由大学士张居正主持。张居正看到统治危机的严重,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希望通过统治集团内部的整顿,缓和社会矛盾,增强政权机构的效能,重新稳定朱明王朝的统治。他的整顿吏治,加强边防,实行丈量土地,全面推行“一条鞭法”,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力有所增强。但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朱翊钧一亲政,立即改弦易辙,使这场统治阶级的自救运动半途而废。从此明王朝的政治又沿着腐败的道路继续滑下去。
万历时期政治的败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事不理,二是贪财好货。朱翊钧成年累月深居宫中,“万事不理”[1],不以国事为念。他自称“静摄”,实际上是在宫中鬼混。当时的臣下就有人在奏章里直言不讳地批评他“生长深宫,高居简出,一御文华殿则称过劳”。[2]“皇上每晚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酒醉之后,左右近侍一言稍违,即毙杖下。”[3]他在位四十八年中有二十年左右不坐朝听政,臣下的奏章往往“留中”不做处理,以至朝廷官员无所事事,干脆回籍悠游林下。史载,在万历中后期,官员们由于见不着皇帝的面,送上的奏章又常被搁置,往往在递上致仕的手本后不管旨意如何便径自还家。朱翊钧却认为少一员官就少一份俸禄[4],还可以免听官员们“聒噪”,落得耳根清净,所以凡遇缺官也不派人递补。[5]这种离奇的做法使国家的中枢机构处于半停顿状态,大大助长了官场中的因循拖拉风气,也为朝廷和地方官员的贪赃枉法开了方便之门。此外朱翊钧贪婪成性。为了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生活耗费和积攒金银财货,他竟然“生财有道”,以开矿征税为名,派出大批太监充任矿监税使,去往全国各地搜括民财。这些矿监税使所到之处:
不论地有与无,有包矿包税之苦;不论民愿与否,有派矿派税之苦。指其屋而挟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指其货而吓之曰:“彼漏税!”则橐立倾矣。以无可稽查之数,用无所顾畏之人,行无天理无王法之事。大略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尅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应,岁时之馈遗,驿递之骚扰,与夫不才官吏指以为市者,皆不与焉。[6]
这实际上是打着皇帝的旗号在地方上公然劫夺。矿监税使和他们的爪牙无恶不作,曾激起了许多城镇人民的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市民运动”。当时的漕运总督李三才在奏疏中说:“陛下爱珠玉,民亦慕温饱;陛下爱子孙,民亦恋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财贿,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绵祚万年,而不使小民适朝夕之乐。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于斯而可幸无乱者。”[7]又说:“闻近日章奏,凡及矿税,悉置不省,此宗社存亡所关。一旦众畔土崩,小民皆为敌国,风驰尘骛,乱众麻起,陛下块然独处,即黄金盈箱、明珠填屋,谁为守之?”[8]朱翊钧对此也置之不理,依然行其所素。
朱翊钧在位期间,天下已经很不安定。除了社会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外,由于朝廷和地方官员处置失宜,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恶化了。朝廷先后对宁夏、播州用兵,费了很大气力方告平定。特别是建州女真在努尔哈赤领导下迅速兴起,由明王朝镇守东北的屏障变成了对抗中央朝廷的一股重要势力。万历四十七年(1619),明廷抽调了大批精兵,并责令朝鲜和海西女真叶赫部出兵助战,兵员总额达十一万多人,在辽东经略杨镐的统率下四路出师,期以“旬日毕事”,一举**平。由于战略错误,指挥失宜,萨尔浒一战竟以惨败而告终。从此,辽东的军事对抗便牵制了明王朝很大一部分力量,成了朝野瞩目的重大问题之一。
朱翊钧死后,长子朱常洛即位仅一个月也病死了。新上台的明熹宗朱由校年轻不懂事,宦官们为了窃柄弄权,领着他成天嬉戏。据说他喜欢弄木工活,宦官们就在他手提斧锯玩得兴致正浓时,拿来章疏奏请他定夺。他往往只听口头报告大意,即随口答道:“我都知道了,你们用心行去。”[9]于是大权旁落,宦官把持朝政。太监魏忠贤同熹宗的媬姆客氏相勾结,上下招权纳贿,把国事弄得腐败不堪。一帮依附于魏忠贤的无耻之徒还为他大颂功德,甚至呼之为“千岁”“九千岁”。在一次宴会上,有人当着熹宗和魏忠贤的面高唱颂词:“好个魏公公,处置得惜薪司怎样轸恤商人,内府库怎样米积天堆,东厂怎样厘奸剔弊,宝和店怎样裕国通商。内修朝政,外镇边疆。”魏忠贤听了这样肉麻的奉承竟然处之泰然,朱由校也呆头呆脑一笑置之。[10]各省地方大员也对魏忠贤趋之若鹜,纷纷为他建生祠祈福,穷极华丽。朝野的党争便因之加剧。当时有名的东林党,主要由一批比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组成,他们眼见国事日非,就利用讲学结社,评论朝政,希望皇帝能够除去奸邪,重整朝纲,实现清明吏治。依附魏忠贤的邪恶势力则结成阉党,对东林党人横加迫害。此后,明末的党争屡经反复,一直延续到南明覆亡。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明神宗、魏忠贤等既贪财好货,自然上行下效,养成一派贪污风气,出现“官以财进,政以贿成”。天启年间黄尊素曾说:“大拜之事,相传必用间金数万。”对此,他不禁叹息道:“呜呼,始进不正,以身为市,我朝相业可观矣!”[11]魏忠贤任用阉党周应秋为吏部尚书,公然按官职大小索价,每天得贿银一万两,人称“周日万”[12]。到了崇祯时,有人说:“贿赂之盛,莫如此日。都下有‘白变黄,黄变白’之谣。”[13]意思是官吏行贿原先用银子,后来改用金子,再后来又改用光彩夺目的珍珠。当时官场,诚如贴在长安门上的一首讽刺诗所云:“督抚连车载,京堂上斗量。好官昏夜考,美缺袖中商。”[14]崇祯六年,朱由检在文华殿召谕朝臣说:“吏、兵二部,用人根本,近来弊窦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近闻选官动借京债若干,一到任所,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这样怎的有好官,肯爱百姓?”[15]官员们的职位既然是花钱买来的,上任之后自然要竭力搜括,追本求利,满载而归。贪官污吏必然加重对人民的压榨,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第二节 土地高度集中
明中期以后,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辅地区设立了许多皇庄。[16]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先看宗室的占地情况。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17]就是说,蜀王一府占去了成都平原依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百分之七十。河南开封的周王,兼并土地的结果,造成“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时人有诗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18]神宗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占田四万顷;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要按潞王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员的力争才减为二万顷。瑞王分封于陕西汉中,朝廷赐给赡田二万顷,由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摊缴租银。[19]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
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20];熹宗时权监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21]嘉靖初年,林俊在奏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贤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22]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23]。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一般的官僚地主即所谓缙绅之家,也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巧取豪夺,兼并大片土地。就每一户来说,他们固然比不上宗室诸王、勋戚、太监的占田数,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在各地是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明末农民战争中,官僚地主的动向是最值得注意的问题之一。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打击的重点之一就是官僚地主,而反抗农民起义最顽固的也正是官僚地主。史籍中有关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记载极多。郑廉记载河南的情况说:“缙绅之家,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24]崇祯初年,河南巡按毛九华上言:“势豪之家,仆隶多至数百,奸民乘势投献,百姓受其鱼肉。”[25]正是在官绅地主的疯狂兼并下,明末土地高度集中,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夺了土地,变成官绅地主的佃仆,或者被迫四处流亡。这种情况在当时人的笔下屡见不鲜,如说:“富者动连阡陌,贫者地鲜立锥。饥寒切身,乱之生也,职此之由。”[26]“富者极其富……贫者极其贫。”[27]卢象升在奏疏中指出:“贫者日益贫,富者日益富,大约贫民之髓富民实吸之。”[28]顾炎武则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29]这些叙述都表明明末社会的两极分化达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
第三节 国家财政破产和赋税加派
明代的财政,前期以本色(米、布等实物)为主,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等折色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了国家收支的主要体现物。大致说来,供政府开支用的归户部、工部、光禄寺、太仆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库。从矿冶征收的税金和漕粮改折的金花银,照例解送内承运库,除了一小部分作为武臣的俸禄,绝大部分都供御用,成了皇帝的私财,一般称为内帑。由于明中后期皇帝挥金如土,每年一百多万两的金花银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壑。从明武宗开始,就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内用。万历年间,宁夏、朝鲜、播州先后用兵,花去了大量军费。[30]朱翊钧又以婚礼、珠宝、袍服等名义,向户部索取白银多达一千余万两。[31]更加上乾清宫等修建工程,最后弄到“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32],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原先各省、府、州、县还有自己的小家底,供地方不时之需。后来几次下令,把外库的藏银输解户部。如天启六年,根据南京操江御史范济世的建议,熹宗朱由校发布上谕说:“朕思殿工肇兴,所费宏巨,今虽不日告成,但所欠各项价银已几至二十万。况辽东未复,兵饷浩繁,若不尽力钩稽,多方清察,则大工必至乏误,而边疆何日敉宁。殊非朕仰补三朝阙典之怀,亦非臣下子来奉上之谊也。”[33]因此下令各地加紧搜括,藏银一律解送京师。这种竭天下之力以奉一人的做法,终于导致了内外交困,加速了国家财政的全面破产。国家财政既陷于绝境,皇帝的内帑又舍不得往外拿,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朝廷就不断地加派赋税。
关于明代赋税的加派,一般只讲主要的几次。万历末年,辽左用兵,每亩加银九厘,一共加赋五百二十万两。这是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以前朝廷加派的饷银。崇祯三年,再按亩加征三厘,加上万历年间的九厘,每亩共征一分二厘,统称辽饷。这是在明末农民战争刚开始时加派的情况。此后,崇祯十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二百八十万余两,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又以军费无着,加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先后共增饷银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以上。[34]直到明王朝灭亡才停止了崇祯年间的加派。剿饷和练饷的加派,虽然不能列为引起明末农民战争爆发的原因,但这里连带叙述一下,可以说明明王朝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起了为渊驱鱼的作用,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明末的加派并不只是三饷,宗室的禄米和赐予的庄田,有不少是通过加派赋税来实现的。明宗室的人数大约以三十年翻一番的几何级数增加。中期以后,单只支付这数以万计的龙子龙孙的禄米,就成了国家财政和地方开支的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应付这个难题,地方官员只有一面对宗室拖欠,一面向农民加派。以陕西白水县为例:“嘉靖加派一百八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医疮。”[35]明后期赐予新封亲王的庄田,动辄万顷,实际上天下根本不存在这么多无主的“闲田”,除了“尺寸皆夺之民间”以外,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加派取得租银来顶替的。如河南息县,额派福府地一千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二亩,就全部是“在本县条鞭内一例派征”[36]。瑞王的二万顷赡田,也完全是靠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取得租银的。[37]
此外,还有临时需索。崇祯年间,给事中孙承泽在《劾军前私派疏》中说:“忆臣待罪县令时,倏奉一文取豆米几千石、草几千束运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买健骡若干头、布袋若干条送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制铜锅若干口、买战马若干匹送至某营交纳矣。并不言动支何项钱粮,后日作何销算,惟曰迟误则以军法从事耳。……是以私派多于正赋,民不堪命,怨声四起。”[38]
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又有所谓带征和预征。带征是指历年拖欠未完的钱粮,于征收当年正额时带征若干分;预征是指除了责令完纳当年赋税外,提前征收来年的部分钱粮。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瞿式耜上言道:
计海内用兵十年矣,无事不取之民间,而郡县催科苛政,无一事不入考成。官于斯土者,但愿征输无误,以完一己之功名,谁复为皇上念此元元者哉!故一当催征之期,新旧并出,差役四驰,杻系枷锁,载于道路;鞭笞拶打,叫彻堂皇。至于滨水荒陂,不毛山地,即正供本自难完,今概加新饷,倍而又倍,荒山荒地,谁人承买?卖子鬻妻,逃亡遍野。而户下所欠,终无着落,以累其宗族、亲戚者又不知凡几矣。……自逋欠日久,故一当催征,今日张一示比崇祯元年钱粮,明日张一示比天启七年钱粮,后日张一示比天启六年钱粮,层累而上。而民之耳目乱,手足忙,心计亦惶惶靡定。将完旧乎,则恐征新者之敲比也;将完新乎,则恐征旧者之敲比也。[39]
地方官吏还巧立名目,私行加派,从中侵渔。崇祯初年,兵部尚书梁廷栋就说过:
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抚(当是巡按之误)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40]
梁廷栋身为兵部尚书,说这番话是为加派辽饷做辩护,但他指出地方官阴为加派的数额,比明增的辽饷还要大,则是符合实际的。朱由检刚即位时说过“加派之征,势非得已,近来有司复敲骨吸髓以实其橐”[41],也是指的这种情况。
我们在上面谈到明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的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豪绅地主不仅享有额定的优免权利,而且还勾结吏胥,通过诡寄、飞洒、影射等方式逃避粮税。如陕西西乡等地,“富民置产,弃多贫民。买者宁多其价而少带其粮,卖者并负空差而愿图厚价。孰知多蓄之家利在轻徭,而穷民过眼之价转手为空,且自贻剜肉医疮之患矣。迨于既久,田连阡陌者赋止勺圭,地无立锥者输且关石。催科者无可伊何,但令里老辈四六包赔而已”[42]。又如湖广潜江一带的情况是,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阡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敝也久矣”[43]。
沉重的赋税使农民不堪负荷,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却不顾农民的死活,用严刑峻法追比钱粮,甚至责令现在的农户代纳逃户的粮税。“明季启、祯间,有赤子无立锥地而包赔数十亩空粮者,有一乡屯而包赔数十顷空粮者。”[44]每逢官府开征的时候,追呼敲朴,惨绝人寰。万历年间就有人说过,“饥羸之夫,腹无半菽,而手足犹絷于桁杨”[45]。崇祯年间,陕西临潼县知县许中泽,“催科过严,每比较日,什排浴温泉,泉水为赤”[46]。李清在其所著书中说:“予尝过恩县,见乙榜令催比钱粮,血流盈阶,可叹!”[47]
除了田赋以外,各种明增暗添的徭役也压得劳动人民喘不过气来。这里举一个例子以见一斑。崇祯七年,直隶大名府奉文起运天津米豆,按规定官府须发给运夫脚价。开州的承办人员却“私派里甲小车二千余辆,每辆折银二两方准免运。……钻拘车夫,大肆勒索。折收银钱,使阖州倒囊以输,无一里不吮其膏血者”[48]。
无穷无尽的横征暴敛,迫使农民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吏为了足额,采取一户逃责令九户分赔,九户逃则勒逼一户独承,甚至“民有丁壮逃窜,而掠童稚以索赋”[49]。这样辗转相牵,往往出现整村农民逃散一空的情况。天启七年,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
自晨发,出郭门二十里,又行四十里。此日天色甚霁,搴帷而眺,则四十里中一望皆黄茅白草,察所过之处,皆行地亩中,亩之疆界尚在,而禾把之迹无一存者,计耕作久废矣。即问舆夫:“此县东西南北,其田地荒芜尽如此乎?”夫答曰:“如此者十有八九。息县较好,然如此者亦十有四五矣。”心怪其言,到驿舍见有备中火老人及吏役在焉,即呼问曰:“向所见一路荒芜之田,无差粮乎?”数人同声对曰:“前此皆膏腴之业,差粮如何得蠲?”即问:“何不耕?”对曰:“无牛。”问:“何以无牛?”则谓:“多盗卖出境者,无牛因以无佃,此其一端也。又本县马户差徭苛急,每报一人,人不堪役,则先卖其牛弃其地,久之而其人亦逃矣。人去则田无主,故不耕。人去而粮犹在,则坐赔于本户,户不堪赔则坐之本里,或又坐之亲戚。此被坐之家,在富者犹捐橐以偿,至贫者则尽弃户而去。故今村落为墟,田亩尽废,皆由此耳。”因又问:“此有田弃走之家,始何不卖以与人,而甘抛弃若此?”则又对曰:“夫差徭政为有田地者苦耳,今赔者欲弃其产而不得。况受其业,而粮即派其家,能堪之耶?于是相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故遂至此极矣。”又问:“独无以此情白之县者乎?”对曰:“此县令多举贡,日暮途穷,贪得为念,又衙门弊多,度力不足以区处,遂日操鞭扑,设法扳坐,只求粮完,自免上司谴责耳,何暇顾人户之逃、田亩之荒也。甚至有告理者则反笞之,所以百姓虽愁怨,率无敢言者。”予又问:“此是通衢,司道必由此乎?”曰:“然。”“抚按由此乎?”曰:“然。”“州郡由此乎?”曰:“然。”予问:“曾有由此而问厥故者乎?”佥曰:“无有。”予不觉浩叹。[50]
这段话,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史料,它令人信服地揭示出,正是由于明朝廷、抚按、司道、州郡、县令等的倒行逆施,造成了农民同土地相分离,使社会生产日益萎缩。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揭竿而起,同吃人统治展开拼死的搏斗,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为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开辟道路。
第四节 水利失修和灾荒频仍
马克思曾经指出:“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用人工方法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设施靠中央政府办理,中央政府如果忽略灌溉或排水,这种设施立刻就会荒废下去。”[51]在明朝末年,我们又看到了由于水利失修带来的严重灾荒。从万历年间起,朝廷一面从国库提取大笔金钱供自己穷奢极侈的耗费,一面又要筹措庞大数额的军饷用于镇压少数民族和农民的反抗,国家财政陷入了不可摆脱的危机。政府根本无力顾及水利的维修,常年有限的一点河工经费又被官员们贪污私肥。以黄河来说,明代原来定有“三年一小挑,五年一大挑”的疏浚制度。万历以后,“凡大挑、小挑之费,俱入上下私橐”,致使河床淤积的泥沙越来越厚,河堤“连年冲决”[52]。管河的官吏甚至幸灾乐祸,“天启以前,无人不利于河决者。侵克金钱,则自总河以至闸官,无所不利;支领工食,则自执事以至于游闲无食之人,无所不利。……于是频年修治,频年冲决,以驯致今日之害,非一朝一夕之故矣”[53]。这正是崇祯年间“河患日棘”[54]的根本原因。其他水系的情况也差不多。崇祯初年,给事中黄承吴面奏“东南时患水灾,皆水利不修之故”。崇祯皇帝问:“水利何为不修?”大学士周道登、钱龙锡回答说:“水利是东南第一大事,但修理须要钱粮。”朱由检一听要钱,立刻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才拐弯抹角地说:“要修水利,可扰民否?”于是,在不愿“扰民”的幌子下把这件“东南第一大事”轻轻地放在了一边。[55]
水利失修严重地削弱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政府的一味追比钱粮迫使农民大批逃亡,又加重了灾荒的破坏性。明朝后期留下了许多关于饥荒惨状的描写,直到现在,读起来仍然令人触目惊心。万历年间的记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