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清世祖实录》卷一三〇载:顺治十六年十二月两广总督李栖凤奏报:“安南都统使司都统使莫敬耀遣使投诚。”事实上,安南态度的转变在这以前就已经发生。
[59] 徐孚远《交行摘稿》有《将回赠臣以职方》诗,题下原注“时臣以议欲间道行复命也”。
[60] 前引顺治十六年十月文本巡抚于时跃揭帖云,栗养志部占领上思州后,又在思忠府擒获“伪国姓张总兵张自新、伪职方司黄事忠”,“查出题奏本六十二道、揭帖六十六件、令谕牌票十一张,疏稿杂书三十五本,书信一百封”。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八五页。
[61] 永历朝廷封王兴为“县伯”的敕文中有“比者叛逆孙可望罪恶贯盈,称兵犯阙”之语,见连城璧《蹇愚录》所附敕书原文,广宁伯爵名见王兴墓志。
[62] 《平南王元功垂范》卷下。
[63] 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卷十二《广东死事三将军传》。
[64] 同上。参见道光二年《阳江县志》卷八,《编年》。
[65] 《清世祖实录》卷一四○记:顺治十七年九月丁卯日,“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官兵追剿粤东文村隔水南厅贼寇,生擒伪伯周金汤,伪总兵李尝荣投诚。下兵部知之”。所记日期大约是清廷接报时间,周金汤被俘当在这以前。
[66] 《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九五至四九六页,广东巡抚董应魁题本(残件)。
[67] 《清圣祖实录》卷二,顺治十八年五月乙丑日广东巡抚董应魁疏报。
[68]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二十二《郭之奇传》。翁辉光《潮州文概》收有郭之奇《交趾被执纪事诗》二首,诗云:“十载艰虞为主恩,居夷避世两堪论。一时平地氛尘满,几叠幽山雾雨翻。晓涧哀泉添热血,暮烟衰草送归魂。到头苦节今方尽,莫向秋风洒泪痕。”“成仁取义忆前贤,几代同心几自鞭。血比苌弘新化碧,魂依望帝久为鹃。曾无尺寸酬高厚,惟有孤丹照简篇。万卷诗书随一炬,千秋霜管俟他年。”诗尾有翁辉东按语云:“郭公在明永历十五年八月被执,至十六年九月成仁。”同书郭之奇《陋吟自序》尾翁辉东按语云:“己亥滇南失守,扈从入缅,行畿路绝,公乃挈二子避地南交……辛丑,交夷执献,对问无回辞,羁馆阅岁。壬寅八月尽节于粤西。世人拟为宋之文文山云。”据其他书籍记载,永历帝从昆明西撤入缅时,郭之奇在两广滨海一带联络义师,并未扈从。此外,翁辉东述郭之奇死难时间一云九月,一云八月。八月与《南疆逸史》所记相同。饶宗颐《郭之奇年谱》引《宛在堂诗集》卷首黎士弘撰小传云:“先生就义之日,慷慨从容,面无改色;康熙元年八月十九日也,莆田薛生英舒亲见之。”
[70] 《狩缅纪事》。
[71] 《狩缅纪事》。
[72] 《狩缅纪事》。
[73] 从张煌言等人诗文录里可以知道他们对永历皇帝兵败入缅的情况大体上都知道。
[74] 《狩缅纪事》。
[76] 顺治十六年八月十八日经略洪承畴揭帖,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上)第三六四至三六九页。
[77] 上引顺治十六年八月十八日洪承畴揭帖。
[78] 见《故宫文献丛编》第二十四辑。
[79] 见《故宫文献丛编》第二十四辑。
[80] 见《故宫文献丛编》第二十四辑。
[81] 《清世祖实录》卷一二九。
[82] 早在顺治十六年三月间清廷经过商议后,即已决定“命平西王驻镇云南,平南王驻镇广东,靖南王驻镇四川”。同年十月命云南文武一切事务“俱暂著该藩总管”。见《清世祖实录》卷一二四、一二九。
[83] 刘健《庭闻录》卷三。
[84] 此件主要依据刘健《庭闻录》,参考了《清世祖实录》卷一三四,顺治十七年四月丙午(二十二)日条,实录所载文字较简,系时当为清廷收到日期。
[85] 《清世祖实录》卷一三四。
[86] 《清世祖实录》卷一三九。
[87] 刘健《庭闻录》卷三。康熙《永昌府志》卷三《沿革》记:“十八年辛丑正月,李定国攻缅甸,缅酋请救。吴三桂发永昌、腾越等处防边兵马遥应之。”按,同书上文云:十七年“设镇于永昌,以张国柱充之;并设腾越协、顺云营”。
[88] 哈威《缅甸史》中译本记缅甸国王名平达格力(Pindalo),其弟继位为王者名莽白(Pye),政变发生后,王妃哀求曰:“君自为王,仅求留命,吾等当奉佛以度残生。”莽白不允其为僧,但答应不加杀害,幽禁于室。数周后,廷臣进言“天无二日”,莽白乃将王、王妃及其子孙投入弥诺江(R。)。美国司徒琳著《南明史》引貌·赫丁·昂(MaungHtinAung)《缅甸史》(AHistoryofBurma)的记载云:“1661年六月,缅甸枢密院黑鲁叨(Hluttaw)一怒之下,废黜了缅王平德勒(Pindale),并予处死,更立其弟摆岷(PyeMin)为王。”(中译本第一六二页,英文原版第一七三页,枢密院原文为cilofState)中方史料《求野录》记五月“二十三日,缚酋置箯舆中投之江,立其弟为王”。刘健《庭闻录》卷三及倪蜕《滇云历年传》卷十记老缅王名莽达喇,其弟名莽猛白,政变时间为五月二十二日。
[89] 金钟《皇明末造录》。
[92] 杨德泽《杨监笔记》,收入《玉简斋丛书》。
[93] 哈威《缅甸史》中译本第二三三页记,缅甸当局因李定国、白文选多次领兵入缅救主,“疑永历参与其事,乃决召其七百从人至实阶(即者梗)之睹波焰塔饮咒水为盟,并遣散至各村度生。从人等不愿前往,谓须由兴威以北之芒市土司(SawbwaofMongSi)伴行,始能信任,乃许之。比抵塔中,为御林军所围,芒市土司被挟外出,疑有诈变,夺卫士之刀而挥之,余众亦如状争抗,于是禁卫军鸣枪射击,未被枪杀者奉王命概行枭首”。译者姚枬注云:“本书所志芒市王似指松滋王,但击伤缅兵而死者,以黔国公沐天波为首,见邓凯《也是录》。”按,译者只知道咒水之难中遇害人士爵位最高者为松滋王,故推测“芒市土司”即此人。其实,南明宗室诸王徒有虚名,各方视之均无足轻重。MongSi当为沐氏之音译,即沐天波,而非芒市(今云南潞西县)。清方致信缅甸当局要求引渡永历帝室及明黔国公沐天波,沐氏在缅人心目中的地位已如上述。所以,缅王决定处死永历随行人员时事先已防止伤害沐天波,这既有历史原因,也便于以后向清方交代。马吉翔等深知沐氏在缅甸为中国最有影响之人物,故以沐天波伴行为自身安全之保障。咒水之难发生时,缅军将沐天波拖出围外,有意放其生路。沐天波见危授命,出乎缅甸当局意料。
[95] 《狩缅纪事》。《也是录》也有类似记载:“上闻,与中宫皆欲自缢,内侍之仅存者奏曰:上死固当,其如国母年高何?且既亡社稷,又弃太后,恐贻后世之讥,盍姑缓以俟天命。上遂止。”
[96] 《狩缅纪事》《也是录》。《行在阳秋》既记缅官喝曰:“不可害皇上与沐国公。”又引“施氏曰:……缅酋将天波至城上,木板锯解,以示城外。……”施氏所云全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