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开始后悔,后悔昨晚救了她,后悔送她回家。
如果不是这样,他现在也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困扰。
清晨的阳光透过公安局办公大楼的玻璃窗,洒在光洁的地板上,映出斑驳的光影。
往常这个时候,陆沉渊早己坐在办公室里审阅卷宗。
可今天,时针指向九点,他的身影才出现在走廊尽头。
他穿着一身简约的黑色便装,领口微敞,露出线条清晰的锁骨。
平日里一丝不苟的警服被替换下来,少了几分凌厉,多了些许随性,却依旧难掩周身的冷冽气场。
不过,那眼底淡淡的青黑,泄露了他一夜未眠的疲惫。
同事们看到他,纷纷交换着好奇的眼神。
昨天农家乐里的闹剧还历历在目——
他抱着浑身湿透的苏晚,抛下了同行的女朋友林曼,那场面实在太过震撼,让所有人都记忆犹新。
有几个年轻的男同事,更是借着打水,路过的名义,探头探脑地往他脖子上瞧。
他们心里都憋着同一个八卦:陆队昨天和那个苏小姐到底有没有发生点什么?
要是真有故事,脖子上总得留下点吻痕之类的痕迹吧?
陆沉渊察觉到这些异样的目光,眉头微蹙,停下脚步,板着脸,声线沉冷如冰:“怎么了?”
那几个探头探脑的同事瞬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连忙收回目光,讪讪地摆手。
“没,没什么陆队!就是觉得您今天穿便装真精神!”
说完,便匆匆溜走了,生怕慢一步就会被他身上的低气压波及。
陆沉渊没再多问,径首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他没注意到,自己露在外面的手腕上,还残留着两个清晰的牙印。
那是苏晚昨天两次咬他留下的痕迹,在皮肤上格外显眼。
同事们见他脖子上干干净净,连一丝暧昧的痕迹都没有,心里的八卦之火渐渐平息,转而对他更加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