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摄影师照的还真是挺好的,她非常漂亮,妞妞也很可爱。
没有过分的修图,颜色很自然很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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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枫和我重新联系上后,和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样,我们在手机里聊了很多陈年往事。
朋友的一个好处就是他们帮你记住很多东西,每个人的记忆都有限,不同性格的人记住的也不一样,所以大家的记忆拼起来就丰富多了。
人有选择性记忆,朋友就像镜子,照到自己不愿看到的样子。
我们学校是个文理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我是学计算机的,小枫是中文系的。
文科系的漂亮女孩是多一些。
聊了之后我才知道她爸是个出版社的社长,那时候总听她爸是社长,原来是出版社。
所以小枫学中文也算家学。
在学校小枫就是校刊的编辑,现在她也在她爸的出版社做编辑,职业路线很清晰。
我问她是不是这个职业也是她爸强迫的,她说那倒不是,她从小就喜欢诗词文学。
小枫说专业编辑是个急剧萎缩的职业。
我说不应该啊,网络媒体一样需要编辑的。
她不屑的说,那些编辑连标点符号都用不对,就更别说文字了。
刚上大学时我也喜欢写东西。
我觉得自己有些文字上的天赋,思维也还行,读多了自然就有一定的叙事技巧了,但我从来没经受过专业的写作训练。
我喜欢的作家也都是自己写出来的,没有上学学出来的。
对我来说,写作和编程有点像,写作是自然语言,编程有编程语言。
但我更喜欢编程,因为计算机没有过分主观的评判标准,没有那么多人间的是非。
再说学计算机能赚钱,写作有什么可学的,学了也是穷书生。
所以我报考专业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计算机。
纯粹出于爱好,那时候我和校刊的编辑组凑近乎,因此认识了小枫。
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长得像央视的美女主持秦方,眼睛很多情,笑起来特好看。
小枫笑着跟我说,你这样的爱好者不应该来找校刊,而是应该去参加文学社团啊。
我一想倒也是,校刊是个非常古板的东西。
小枫说她也是文学社的干事,可以引荐,我就把自己的一个小作品发给了她。
那个短篇和这篇《老婆帮我去偷情》有点像,只不过是写的我中学时候的事,当然也不包括任何肉戏,算个纯情小说吧。
小枫的回复很快,说自己一口气读完了,非常喜欢!
她说我写的和她们那些中文系的男生写的完全不一样,说我心里有爱,才能把人写的这么可爱。
后来的一段交往,她对我的好感非常明显了。
我当时有个女朋友,因为些琐事吵起来,我以前说过,少年人心智都不成熟。
就是我迟到了几次,虽然是我的错,但女友把我逼得快疯了,就分手了。
我一不做二不休的当晚就去找小枫了,晚自习的时候把她从自习室叫出来。
表面上是向她说自己失恋的事,但是其中的心思也很明显,就是说,我现在单身了,你要睡我就赶紧了。
我问她:“你想和我在一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