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姜璎现在的视力,还没有办法看清楚具体的字,但她仍足够信任宿珩,也没有让他读一遍。
“嗯。”她点点头,“我要在哪里签字呀?”
宿珩将笔递到她的手中。
“抱歉,失礼了。”
他小心翼翼握住她手中的笔杆尾端,轻轻带着她整只手移动至纸张的最后,一边关注着她的表情,没有紧皱眉头,没有嘴角下沉,眼睫眨动的频率也没有任何异常。
她似乎并不抗拒这种程度的接触。
人在处于情感的下位时,总是会患得患失、惴惴不安,在各种细节上踌躇、紧绷,直到她手中的笔尖在他的引导下落至正确的位置,他才终于松了口气。
“签在这里就可以了。”
“喔。”
姜璎简短地应道,开始往纸上一笔一划写自己的名字。
好在她看不清这么细的笔记,又有这么长时间没有动手写过字,写出来的名字歪歪扭扭,看上去还真像是看不见的人写出来的。
为了掩饰内心的那一点心虚,她还故作懊恼地问宿珩:“我是不是写得特别丑?怎么样,看得出来是我的名字吗?”
“不丑,很可爱。看得出来。”宿珩语气稍带着些宠溺似的。
姜璎讶异地发现,余光中他嘴角轻微扬起,好像是在说真心话。
这样乱七八糟的字就叫不丑和可爱了吗,兽人还真是奇怪。
看她开始发呆,宿珩又轻声提醒:“还需要在名字旁边盖上手指印。”
“喔。”
姜璎伸出拇指,又顿住了。
“先不要动。”宿珩一边提醒,一边将印泥移到她的手指边,“在这里。”
柔软绵密的印泥表面贴上她的拇指指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宿珩拿着它的原因,她忽然觉得指尖温温软软,就连从印泥中渗出来的触感都热热的。
在手指沾上颜色后,宿珩又轻声询问她:“我能轻轻碰你的手吗?这样我才能带着你找到按手印的位置。”
姜璎乍一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握着笔的时候,他可以捏住笔杆的尾端,但现在用来盖章的是她的手指,他只能直接带着她的手引导她。
这也并不是牵手。
只是普普通通、不带丝毫暧昧的接触而已,似乎也可以接受。
姜璎点点头:“行呀。”
这一次,宿珩反而没有说抱歉失礼了。
他用两指手指轻轻捏住她伸出的拇指,带着她往纸张上移动。
或许是小心翼翼的原因,这样的动作被他做得过于缓慢。
如此之近的距离,时间却被拉长了无数倍。
落在皮肤上的指腹力度并不重,却比刚刚的印泥还要热,似乎透过她拇指的脉搏蔓延至全身,惹得她浑身都开始燥热。
心尖上也跟着发痒,好像有刚猛烈摇过的可乐在她胸腔中被打开,酸甜微苦的味道忽然迸发,激爽的气泡冲撞着感官,带出点愉悦和满足。
终于,他带着她,将她的拇指指腹压上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