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要给刘忆菲写歌发专辑,但白干活没好处的事,郑继荣可提不起半点兴趣。
他看中的是刘忆菲在年轻人中的人气,打算借著彩铃时代的东风,用几首洗脑神曲狠狠大赚一笔快钱。
而陈进飞则指望自己钱捧的乾女儿越来越红,等她站稳脚跟,自己也好顺势挤进娱乐圈分一杯羹。
两人虽然各怀心思,最终目標却出奇一致——捞钱。
在他俩的合作下,加上刘忆菲本人的意愿,索尼唱片那边也不知是压根不重视这个艺人,还是看不上內地市场,竟也鬆了口。
经过几轮谈判,野火传媒最终以“合作製作方”的身份,正式介入刘忆菲的唱片计划。
双方签下一份专项协议:由野火全额出资,为索尼旗下的刘忆菲打造一张仅限於大中华区发行的中文唱片。
协议白纸黑字写明,野火传媒拥有唱片全部的母带版权和词曲版权。
而索尼音乐作为刘忆菲的全球总代理,只负责这张唱片的发行、宣传和销售,並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发行代理费。
说白了,就是野火承担所有製作成本和市场风险,索尼一毛不拔,光靠现成的渠道就能白赚一笔。
光看纸麵条款,这协议对野火来说,简直亏到姥姥家了!
可郑继荣却二话不说,爽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发行抽成?
那才几个钱!
他真正要的,是母带和词曲的版权!
只有把这两样攥在手里,他才能和sp服务商、运营商深度合作,去开发这个年代华语音乐產业里最大的一座金矿——彩铃业务。
沪城泛音录音棚。
郑继荣刚下车,早已等在门口的陈进飞便笑著朝他招手。
“阿荣,这边。”
这老傢伙自从上次和他彻底谈开之后,总有意无意摆出长辈的架势,看得郑继荣十分不爽。
就让你再摆一年的谱,等到明年,看你怎么求老子。
郑继荣在心底冷哼,故意扬声笑道:“老陈,你在里面等著不就行了,干嘛还专门跑出来迎我呢。”
陈进飞呵呵一笑,拍了拍他的肩:“你现在可是好莱坞的亿万票房大导演,我出来迎一迎,不是应该的嘛。”
好嘛,看来这老小子没少盯著《惊魂记》在北美的票房动向,消息倒是灵通。
郑继荣面上不显,只笑著与他並肩走进录音棚。
事实上,不止陈进飞,自从《惊魂记》在北美上映、票房一路走高以来,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十几个圈內人的电话和邀约。
不是这家影视公司老板想合作拍片,就是那场活动主办方希望他出面撑撑场面。
只能说在这个年代,好莱坞的光环依旧耀眼。
能在洋人的地盘上取得实打实的成绩,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
最直观的体现,就是索尼唱片派来的负责人態度格外恭敬,甚至带上了几分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