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去那个粪坑里淹死吧。”
然而现在他才明白,那笑容真正的含义是:“小子,我会让你活着,但会让你看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是了
比起让他死,那家伙更想让自己生不如死。
这就是哥谭最恶毒的地方。
它不仅仅用罪恶折磨你,它更擅长的是让你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坚持,在旁人乃至自己眼中,都变成一场缓慢而公开的。
证明你‘无能’的酷刑。
为什么无能?
因为在这里,正义像个患了严重哮喘的老头,跑不过任何一个腿脚利索的罪犯。
法律条文在这里被随意曲解,如同妓女身上的廉价布料。
每一次他拼尽全力,调动所有能调动的人手,布下天罗地网,最终换来的可能只是一地鸡毛。
或者更糟。
例如几个躺在停尸房的下属
甚至第二天《哥谭公报》头版头条
——“戈登局长行动再次失败,城市陷入恐慌!”
他都能想象别的城市,那些坐在明亮整洁办公室里,喝着热咖啡的同僚们会怎么评价他,评价哥谭警局。
“菜!就多练。”
“输不起,就别玩。”
“是警察局的无能,不是罪犯太狡猾。”
“一个戴着头套的小丑有什么好怕的?他拿着把小刀还能给你们全做了?可笑。”
时间久了,连他自己都快要被这种评价说服了。
也许真的是他太无能?
也许他根本不适合当这个警察局长?
可仅仅是这样也就算了更深层的痛苦在于
他内心深处知道,问题不在于他个人是否‘能干’。
问题在于,哥谭这套运行规则本身,就是畸形的。
三万
哥谭各地警局全部加在一起的常备警员数量,常年稳定在三万后勤人员在八千左右。
但。
没用
没有任何的用处。
在这里,循规蹈矩的好人注定寸步难行,恪守底线的执法者永远慢人一步,无论人数多少
慢慢地。
一个冰冷而绝望的认知,便让他几乎不敢去触碰,却又无法忽视:
在这座被诅咒的城市里
只有恶人,才能真正地打败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