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亦琛遇上生意伙伴,难免寒暄几句。
白衣黑裤的侍者托着酒盘,在人群间穿梭,她叫住他,打算取一杯酒,手指点来点去,最后还是让他走了。
她今天的确喝了不少,跳舞的时候,脚步有些发飘。
倒是不必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小孩子,搞得酩酊大醉。
这样的场合,只有刚到的时候是新鲜的,她索然无味,想要离开,她开始搜索杨先生的身影。
她是坐他的车来的,自家司机已被小姨征用,他有义务将她完璧归赵。
扫一眼,很轻易地,她从翩翩起舞的人群里发现了杨先生。
他正搂着一位身材娇小的女伴,言笑晏晏,看上去还没尽兴。
她才不会是扫兴的人。
或许现在给小姨打电话,让司机原路返回,还来得及。
只是踌躇片刻,她又看见傅亦琛。
他面前站着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头发风情优雅,红色礼服露出大片后背。
他们不知道说到什么,女人笑起来,碧色耳环轻轻颤动。
成熟款,他或许喜欢。
盛思夏笑了笑,不假思索地上前,走到两人身边,对傅亦琛说,“傅叔叔,能送我回去吗,我很累了。”
既然当她是小孩,她不介意把角色扮演得彻底一点。
小孩子,就是无理取闹,不懂看人脸色,专门破坏别人好事的。
女人深深地看她一眼。
盛思夏回以笑容,率直,且无辜。
傅亦琛说:“当然可以。”
他稍稍抬起手臂,直到盛思夏将他挽住。
坐到车上,她在里侧,傅亦琛坐在旁边,他报上地址。
司机平稳地驾驶车辆离开酒店山庄,走隧道,灯光扑在车窗上,一路安静,没有星光。
她真的好累,不是假的。
这双高跟鞋,起码六厘米,天知道她是怎么跳完那几支舞的,傅亦琛被踩到的时候,居然面不改色,她敬佩他的修养。
据说七年时间,人体细胞会完成一次全方位的更替,现在他们之间,至少也是一半的陌生人。
盛思夏意外地放松,她塌着肩膀,懒懒地靠在座椅上,眼睛看着窗外,踢掉高跟鞋,白皙双足踩着皮面,一下一下,像波比踩肚皮的懒散。
不小心踢翻鞋子,傅亦琛伸手放正。
盛思夏忽然好奇,“你什么时候找过我?”
“你开学前一周,我去你小姨家找你,她说你出去了。”
“可能我确实出去了。”
傅亦琛摇摇头,“你房间的灯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