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道周《逃雨道人舟中记》,见《黄漳浦集》卷二十四,记。据此可知黄道周的参与拥戴是在六月十三日晚上,第二天具启请朱聿键监国。《思文大纪》卷一云黄道周六月十一日上第一疏,十二日上第二疏,日期稍误。又,文中德公指涂仲吉,见《临安旬制记》卷二;黄道周《答杨伯祥太史书》中亦提及涂德公,见《清江杨忠节公遗集》卷六,同书卷四杨廷麟有《涂德公内史过访》七言诗。
[2] 《思文大纪》卷一。
[3] 《清江杨忠节公遗集》卷四《赠李尚书二首》。
[4] 《思文大纪》卷二;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一。两书所载文字略有不同,互作校改。另据邵廷寀《东南纪事》卷一记:“福王初立,大赦,聿键出高墙,封南阳王,遣官送寓平乐,未至而南都陷。”
[5] 《思文大纪》卷一。
[6] 《思文大纪》卷一。
[7] 《思文大纪》卷一。
[8] 有的史籍记隆武朝一年多时间里入阁为大学士者有三十余人。姓名见之于《思文大纪》者有二十四人,从朱大典的列名阁衔,参考其他文献,隆武帝对鲁监国所授阁臣一律承认,授予大学士官衔,问题是有的没有接受,统计上难以准确。
[9] 《东南纪事》卷一。
[10] 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蠡城监国》。
[11] 许都事件见陈子龙自撰《年谱》,《陈子龙诗集》附录一。
[12]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五十三。
[13] 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蠡城监国》。
[14] 王之仁在1645年六月清军入浙时一度降清,顺治二年闰六月定国大将军豫王多多(多铎)等“为塘报事”奏本中说:“防倭浙江总兵官王之仁归顺,所部将领官兵共二万五千名。”见《顺治录疏》抄本。
[16] 全祖望《鲒埼亭集》卷八,《明建宁兵备道佥事鄞倪公坟版文》。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蠡城监国》说,派往王之仁处的使者为华夏、王家勤。
[17] 方国安的籍贯据黄道周说是浙江萧山;张岱在《石匮书后集》中记是浙江诸暨。
[18]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一。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亦记:“王于七月自台至蠡城,以守道署为行宫。各官奉表劝进,即监国位。”按,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五《鲁王世子》记:“鲁王于是年六月至绍兴监国”;徐芳烈《浙东纪略》记,“八月初三日乃抵越城,遂以分守衙署作行宫焉”。时间稍有出入。但张岱在同书卷四十五《陈函辉传》中对鲁王朱以海的拒绝降清和在台州被奉为监国“颁诏诸镇”有较详细的记载。总之,朱以海收到浙东起义官绅请求他出任监国的表笺约在闰六月下旬,他到绍兴就任则为七月。《思文大纪》记载,在唐、鲁之争激化时,隆武帝在一件敕文中特别强调以监国登极的先后作为正统所在的最重要的根据,声称“今朕先监国登极四十日”。唐、鲁都是疏藩,无法同桂藩等血缘关系亲近者相比,他说自己继承大位早于鲁王四十天,应属可信。
[19] 徐芳烈《浙东纪略》云:九月“初旬内,江上诸藩文移往来,突称洪武乙酉。大宗伯陈盟具疏改正,奉旨俱允。”《南疆逸史》卷二十《方逢年传》则云:“监国始称洪武乙酉年,逢年入直改称鲁监国元年。”
[20] 浙江省博物馆曹锦炎、王小红二君寄赠《南明官印集释》一文,对鲁监国颁发印信有详细考证,颇具说服力,谨此致谢。
[21] 黄宗羲《行朝录》卷三《鲁王监国》。李之椿任左都御史见林时对《荷牐丛谈》卷四《蠡城监国》;但该书记以朱兆柏为吏部尚书,余煌为礼部尚书兼管枢政,王思任为侍读学士。按,参考查继佐《鲁春秋》等书可知监国政权文武官员常有升转。
[22] 据黄宗羲、查继佐记郑遵谦封义兴伯在是年十一月。
[23] 《瞿式耜集》卷三《丁亥正月初十再书寄》。
[24] 谈迁《国榷》卷一百。《监国纪年》云:“十七年二月甲戌王嗣位。”
[25] 《李介立诗钞》卷二,转引自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第四十八页。按,娄某所云鲁先王故长史即张岱之父张耀芳。耀芳曾任鲁府右长史,崇祯五年去世。张岱《琅嬛文集》有《贺鲁国主册封启》,内云:“某愧非禾木,实为世臣。”《砚云甲编》第八帙,张岱《梦忆》记:“鲁王播迁至越,以先父相鲁先王,幸旧臣第。岱接驾。……睿量宏,已进酒半斗矣,大犀觥一气尽。……转席后又进酒半斗,睿颜微酡。进辇,两书堂官掖之不能步。岱送至闾外,命书堂官再传旨曰:‘爷今日大喜,爷今日喜极。’……”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二十记:“张岱,字宗子,山阴人,参议汝霖子。汝霖尝官山东副考官,与鲁王藩邸有旧。监国驻绍兴,幸岱第,授职方主事,未几辞归。”张汝霖为张岱之祖父,李聿求弄错了一辈。顺便说一下,张岱原以为自己同鲁监国有上述特殊关系,可望重用,后来未能如愿,在所著《石匮书后集》中对鲁监国多有微辞,实欠公允。
[26] 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五《鲁王世家》。
[27] 黄宗羲《行朝录》卷三《鲁王监国纪年上》。
[28] 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五《钱肃乐传》。
[29] 徐芳烈《浙东纪略》。
[30] 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
[31] 《鲁之春秋》卷三《张国维传》。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四十《张国维传》记鲁监国授国维为建极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隆武颁诏浙东,授国维为东阁大学士,敕辅鲁王监国。廷臣多欲开诏。国维曰:“继大统者,世治先嫡长,世乱先有功。唐殿下提兵北伐,则国维当为前驱。若止为闭户天子,反以官爵分浙东办卤(虏)之心,则恢复无期,中兴何日!是太祖高皇帝之罪人也。不敢奉诏。手敕凡七至,而国维终不发。谓使臣曰:张国维但知今日江上收文武人才,治战守具为急,不知东阁大学士为何官,可即以此语报唐殿下。”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记:“丙戌,闽师至浙,国维以前内外臣尝奉表于唐,恐有内变,使剑伏阙曰:今日复有以和闽为言者,臣立剑斩之。”“今日请太祖高皇帝坐评此案,唐鲁得失,岂以寻丈哉!”
[32] 《鲁之春秋》卷四《熊汝霖传》。查继佐《鲁春秋》记:“九月,唐诏至,文武诸臣疏请开读,惟兵部尚书国维、都御史汝霖、中书舍人谢龙宸正色争之。监国不果开诏。以会稽孙榘疾上仪注罪之。唐诏略云:朕与王约,朕未有子,得金陵为期,当让位皇侄,布衣角巾,萧然物外。时廷臣速会稽备仪注上。国舅张国俊勇(恿)王怒,王誓不夺。龙宸字云生,遂手批唐使者刘中藻于殿上。已赦榘别转,而以乡荐殳香为会稽知县。鲁文武内外诸臣咸私表于唐,不闻监国。诸原以二(□,虏)唐前后厄,自失重援,势必饷竭,无所呼,且唐诏特至公,诚一家也。悉从唐使者中藻附表称贺。国维、汝霖等知之,不以闻,原其隐也。”
[33] 徐芳烈《浙东纪略》。
[34]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一云:“闽中遣佥都御史陆清源解饷十万给浙东。方国安纵兵搜之,拘清源不遣,盖马(士英)、阮(大铖)所拘也。”他书多云陆清源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