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姨婆决定收留我
早晨下楼的时候,我看见姨婆坐在早餐桌前,胳膊肘放在茶盘上,正出神地思索着什么,她本来正用茶壶从大水罐里接水,可水从茶壶里漫出来,打湿了整张桌布,她都没有察觉。直到我进了屋子,才打断了她的沉思。我觉得她肯定是在考虑我的问题,便心急如焚地想听她对我有何打算。但我不敢把焦急的心情表露出来,唯恐惹她生气。
不过,我的眼睛却没有舌头那样听使唤,整个早餐期间,我总会往姨婆那边看,但每次没瞅多久,我就发现姨婆也在看我—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古怪神情,好像我不是在那张小圆桌对面,而是在十分遥远的地方。吃完早餐,姨婆便从容地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眉头紧锁,双臂抱胸,悠闲地注视着我。她那聚精会神的样子让我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我还没吃完早餐,就想用吃饭来掩盖慌张。但我一会儿刀子绊了叉子,一会儿又叉子钩了刀子。本想切点儿咸肉吃,不料肉片突然高高飞入空中。喝下的茶水也不走正路,偏走岔道,呛得我差点儿没喘过气。最后,我只好放弃挣扎,满脸通红地坐在那里,接受姨婆的严密审视。
“喂!”过了许久,姨婆才开口。
我抬起头,毕恭毕敬地迎接她犀利而明亮的目光。
“我给他写了封信。”姨婆说。
“给—”
“给你的继父,”姨婆说,“我给他写了封信,麻烦他认真处理这件事,不然我就跟他没完,不信就试试!”
“他知道我在哪儿吗,姨婆?”我忧心忡忡地问。
“我已经告诉他了。”姨婆点头道。
“我会不会—会不会—被交给他?”我结结巴巴地问。
“不知道,”我姨婆说,“看情况吧。”
“噢!要是我不得不回到默德斯通先生身边,”我高叫起来,“我就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办呢。”姨婆摇头道,“现在肯定说不准。看情况吧。”
听了这话,我一下子就泄气了,变得没精打采,心情沉重。姨婆似乎没怎么注意我,径直从橱柜里取出一件带围嘴的粗布围裙,亲手洗了茶杯。杯子洗完,放回茶盘,桌布也折起来,放在茶具上面之后,她摇铃叫珍妮特端走。接着她戴上手套,拿小扫帚打扫面包屑,直到你拿显微镜也在地板上找不到一点儿残渣。然后她又打扫和收拾房间,但那房间早就打扫收拾得一尘不染、一丝不乱了。这些工作都满意地完成之后,她摘下手套和围裙,折起来,放回先前那个橱柜的专门角落里,然后把针线盒拿出来,放到打开的窗户前的桌子上,坐在挡光的绿团扇后面干活儿。
“我想要你上楼去,”姨婆穿针时说,“代我向迪克先生问好,说我很想知道他的陈情书写得怎么样了。”
我嗖地起身,准备去执行这项任务。
“我猜,”姨婆像刚才穿针时那样眯眼看着我,说道,“你觉得迪克先生这名字太短了吧,对不?”
“我昨天是觉得这名字太短了。”我承认道。
“你不要认为他没有更长的名字。只要愿意,他大可以用那个名字。”姨婆的语气高傲起来,“巴布利—理查德·巴布利先生—这才是那位先生的真名实姓。”
我觉得年轻人应该谦卑,对先前那样冒失地称呼长者深感愧疚,于是打算说,最好称呼他全名,可话未出口,就听姨婆继续说道:
“不过,你可千万别叫他这个名字。他受不了这个名字。这是他的一个怪癖,但我觉得这其实也没有多么古怪,因为天晓得,他受够了某些也姓巴布利的人的欺负,恨透了这个姓。他在这儿的名字就是迪克先生,在其他任何地方也是—如果他想去其他地方的话,但他哪儿都不会去。所以小心点儿,我的孩子,你只能叫他迪克先生。”
我答应照办,就带着要传的话上楼了。我边走边想,刚才下楼时我就从敞开的门里看见他在写陈情书,如果他一直以来都在以同样速度创作,那他确实可能进展得相当顺利。但我进去一看,只见他仍在手握长羽毛笔奋力书写,头都几乎贴到了纸上。他全神贯注于文章,我得以从容观察屋内的情况:墙角摆着一只大纸风筝,一卷卷手稿胡乱堆放着,还有数不清的笔,尤其醒目的是多得惊人的墨水(他好像有一打半加仑[1]的墨水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察觉到我的存在。
“哈!太阳神啊!”迪克先生搁下笔,说道,“世界都是什么情况了啊?我跟你说吧,”他压低声音补充道,“这话我本来不想提,但这是一个—”说到这儿,他招呼我过去,嘴唇贴着我耳边,“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像疯人院一样疯狂,孩子!”迪克先说,从桌上拿起一只圆盒,吸了下鼻烟,开心地大笑起来。
我没有冒昧地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只是传达了我带的口信。
“嗯,”迪克先生答道,“代我向她问好。我—我想我已经开头了,我想我已经动起来了。”他用手梳了梳花白的头发,毫无信心地瞥了眼他的手稿,“你上过学吧?”
“上过,先生,”我答道,“但只上了一小段时间。”
“你可记得,”迪克先生说,热切地望着我,拿起笔准备记下我的答案,“查理一世是什么时候被砍掉脑袋的吗?”
我说,我认为那件事发生在一六四九年。
“嗯,”迪克先生说,拿笔挠着耳朵,狐疑地看着我,“书上是这样说的,可我不明白这怎么可能。因为如果那是如此久远的事,他周围的人怎么会在他脑袋被砍掉之后,错将他脑袋里的一些烦恼拿出来放进我脑袋里呢?”
这个问题令我惊愕不已,无言以对。
“真奇怪,”迪克先生沮丧地瞅了眼他的手稿,又把手指插进头发,“这个问题我永远也不明白,我永远也无法完全搞清楚。不过,没关系,没关系!”他又振作起来,乐呵呵地说,“还有的是时间!代我向特罗特伍德小姐问好,说我这里确实进展得很顺利。”
我正要离开,他又叫我看那只风筝。
“你觉得这只风筝怎么样?”他说。
我回答说风筝很好看。我估计那玩意儿有七英尺高。
“是我做的。以后我们一起去放风筝,我和你。”迪克先生说,“你瞧见这个没?”
他指给我看,风筝上糊满了他的手稿,写得密密麻麻,相当费力,但字迹清晰,我一行行阅读的时候,觉得有一两处又提到了查理一世的脑袋。
“线多的是。”迪克先生说,“风筝高高飞起,事实远远传开。这就是我传播事实的方式。我不知道风筝会落到什么地方,这得看情况,比如风向之类的,但我还是要试试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