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斯蒂尔福思望着炉火反驳道,“有些弟弟没得到多少爱;而有些爱—不过,你还是快喝酒吧,科波菲尔!为了你,我们要向田野里的雏菊祝酒;为了我,我们要向山谷里不劳苦,也不纺线的百合[4]祝酒—我真该羞愧才对呀!”他说这话的时候乐呵呵的,满脸的苦笑一扫而空,又恢复了原来那种坦率迷人的样子。
我们进去吃茶点的时候,我不禁瞥了眼那条伤疤,心里既难过又好奇。不久我便发现,那是她脸上最敏感的部分。她脸色变白的时候,那条伤疤会先变,变成一道暗淡的、铅灰色的条纹,一直贯通整道伤疤,就像被火烤过之后的隐形墨水的痕迹。有一次,她同斯蒂尔福思玩双陆棋时因为掷骰子而发生了小争执。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怒不可遏,这时我看见那道伤疤开始变色,就像墙上的古老文字一样[5]。
在我看来,斯蒂尔福思太太那样疼爱她儿子一点儿也不奇怪。除了儿子,她似乎就没有别人可说可想了。她把项链坠里他婴儿时的照片拿给我看,里面还放着他的几绺胎发。她又把他长大后与我初识时的照片拿给我看,他现在的照片则被她挂在胸前。他所有写给她的信,她都保存在炉边她常坐的椅子旁的柜子里。她本来想念几封信给我听,我也非常乐意听,但斯蒂尔福思拦住了她,哄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儿子告诉我,你们是在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里相识的。”斯蒂尔福思太太说,这时她同我坐在一张桌子边谈话,斯蒂尔福思和达特尔小姐在另一张桌上下双陆棋,“不错,我记得他当时说过,有一个比他年龄小的同学特别讨他喜欢。不过,你可以猜到,我没有记住你的名字。”
“那时候他对我非常慷慨大方,很讲义气,这点千真万确,夫人。”我说,“我非常需要这样一位朋友。要是没有他,我准被欺负死了。”
“他总是又慷慨大方,又讲义气。”斯蒂尔福思太太骄傲地说。
上帝知道,我全心全意赞成她的意见。这一点她也明白,因为她对我的态度已经柔和了许多,不像先前那样威严了。只有在夸奖儿子的时候,她才总是一副高傲的神气。
“总的来说,那个学校并不适合我儿子,”她说,“差得远哩。不过,当时有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那些情况比选择学校更重要。我儿子个性高傲,最好能给他找个地方,那里的负责人能意识到他的优越,并心甘情愿地对他顶礼膜拜,而我们在那所学校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这点我明白,因为我认识那家伙[6]。但我并没有因此更鄙视他,反而觉得这是一种可弥补其缺点的品质—如果没有抗拒斯蒂尔福思这种令人无法抗拒的人可以算作他的优点的话。
“在那所学校,受到自发的竞争精神和有意识的自尊心的诱导,我儿子的巨大才华得到了施展。”那位溺爱孩子的夫人接着说,“他本可以起来反抗所有约束,但他发现自己成了那里的君王,便骄傲地决定,自己的一举一动必须配得上这一地位。他就是那样的人。”
我心悦诚服地附和说,他就是那样的人。
“所以,我儿子出于自己的意志,完全不受强迫地走上自己的道路,只要他高兴,他就能超越任何竞争者。”她继续说,“我儿子告诉我,科波菲尔先生,你非常崇拜他,昨天你们相遇的时候,你都高兴得哭起来了。要是我听说儿子能激起你这样的感情,却假装一点都不惊讶,那我就是个矫揉造作的女人。不过,对任何能认识到他优点的人,我是不能冷漠相待的。见到你来这儿,我非常高兴。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认为同你的友谊非同一般,你可以信赖他对你的保护。”
达特尔小姐玩起双陆棋来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急切。假如我头一次看到她时她正在玩双陆棋,我一定会认为,她的身材之所以那样瘦,她的眼睛之所以那样大,完全是因为玩这项游戏所致,而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是,若以为达特尔小姐漏听了斯蒂尔福思太太这番话的一个字,或者忽略了我的一个眼神,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那时候,听到斯蒂尔福思太太对我推心置腹,我心花怒放,倍感荣幸。自从离开坎特伯雷以来,我还从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成熟呢。
大半个晚上过去了,一个盛着酒杯和酒瓶的盘子送进了屋。斯蒂尔福思在炉火边对我说,他要认真考虑一下同我一起去乡下的事。他说,不用着急,在这里住一个礼拜之后去也可以。他母亲也殷勤地这样说。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叫了我好几次雏菊,这就又引来达特尔小姐的评论。
“说真的,科波菲尔先生,”她问道,“那是个绰号吗?他为什么给你取这个绰号呢?那是—嗯?—因为他觉得你年少纯真吗?在这种事情上,我实在笨得很啊!”
我红着脸回答说,我相信是那样的。
“噢!”达特尔小姐说,“现在我很高兴知道这一点!我只是想了解情况才发问的。我现在知道了,非常高兴。他认为你年少纯真,所以你就成了他的朋友,对吗?哎呀,这太让人开心了!”
过了一会儿,她就上床睡觉去了。斯蒂尔福思太太也去歇息了。斯蒂尔福思和我在炉火边又多待了半个小时,谈起了特拉德尔斯和塞勒姆学校的其他同学,然后才一起上楼。斯蒂尔福思的卧室就在我的隔壁,我进去看了看。那真是个惬意的房间,摆满了安乐椅、靠垫和脚凳,上面的刺绣都是他母亲亲手做的,该有的东西一应俱全。最后,她那张美丽的脸庞从墙上的一幅肖像里俯视着她的宝贝,仿佛对她来说,即使儿子在睡梦中,她的肖像在那里看着他,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发现炉火烧得正旺,窗帘和床幔都已拉好,看上去非常舒适。我在壁炉前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来,细细品味我的幸福。过了一阵子,我忽然发现,壁炉架上有一幅达特尔小姐的肖像,正用急切的目光看着我。
那是一幅逼真得惊人的肖像,自然有一张惊人的面孔。画师并未画那条伤疤,我却在脑中将其勾勒出来。于是,那条伤疤在那里时隐时现,一会儿就像我在晚餐时所见,只局限于上唇;一会儿又像我在她激动时所见,显露出整个锤痕。
我很恼怒,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把她的肖像挂在别处,偏要放在我的卧室里。为了避开她,我匆匆脱掉衣服,熄灯上床。但即使入睡时,我也没有忘记她还在那儿盯着我,仿佛在说:“但果真如此吗?我想知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在梦中不安地询问各种各样的人,那究竟是不是真的—却不明白自己为何发问。
[1]《圣经》中,穿麻衣且撒灰于头上,是忏悔或哀悼的表示。
[2]在建筑物内部展示的全景画,以圆形的巨大墙壁为画布绘制,19世纪前半叶在伦敦十分流行。科波菲尔他们参观的全景画应该位于莱斯特广场东角,由全景画家罗伯特·伯福德(1791—1861)创作。
[3]指牧师。
[4]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28节: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斯蒂尔福思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将来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不必工作就衣食无忧,所以他把自己比作百合花。
[5]出自《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5章:巴比伦国王伯沙撒设宴款待群臣,拿出从耶路撒冷圣殿里掠夺来的金银器皿喝酒,忽然有人的指头出现,在王宫灯台对面的粉墙上写字。
[6]指克里克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