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的初次**
独居于那座巍峨的城堡之上,关起外面的门,就像是钻进堡垒、收起梯子的鲁滨孙·克鲁索,这感觉真是妙极了。口袋里装着自己住处的钥匙,在城里游来**去,知道自己可以邀请任何人回家做客,而且相信只要自己不以为意,他人也绝不会有何困扰,这感觉真是妙极了。进出家门都不必给谁打招呼,只要一拉铃,克拉普太太就会气喘吁吁地从地层深处爬上来—如果我需要她,而她也愿意来的话—这感觉真是妙极了。我说,这一切都妙极了,但我也得说,有时候我会觉得非常无聊。
早晨一切都好好的,尤其是在晴朗的早晨。晨曦初露时,生活是那样清新自由;阳光普照时,生活愈发清新自由了。可是,当日头西沉时,生活似乎也渐渐黯淡了。我不知这是怎么回事,烛光里的生活几乎毫无乐趣可言。那时候,我很想跟人交谈。我怀念阿格尼丝。但我眼前空空如也,那个笑吟吟地倾听我诉说衷肠的人不在身边。克拉普太太似乎与我相隔万里。我想起了那个死于烟酒的前任房客,真心希望他能好心活下来,这样我就不会因为他的故去而烦恼了。
才过了两天两夜,我就觉得好像在那儿住了一年。但我一点儿也没有长大,仍像从前一样为自己的年轻幼稚而痛苦。
斯蒂尔福思还没有露面,我担心他准是病了,第三天一大早便离开律师公会,步行前往海格特。斯蒂尔福思太太见到我非常高兴,说斯蒂尔福思同他的一位牛津学友去圣奥尔本斯看望另一位牛津学友了,估计明天就回来。我太喜欢斯蒂尔福思了,不禁妒忌起他的牛津学友来。
斯蒂尔福思太太执意留我吃晚饭,我只得留下来。我觉得我们整天谈论的都是斯蒂尔福思。我告诉她,他在雅茅斯是多么大受欢迎,和他相处是多么令人愉快。达特尔小姐不是在阴阳怪气地暗示,就是在故作神秘地盘问,对我们在那里的所有活动都非常好奇。她频频发出“但果真如此吗”之类的问题,最后把她想要知道的一切都从我嘴里套了出来。她仍是我先前描绘过的初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但我与两位女士的交谈是那么愉快,那么自然,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上达特尔小姐了。那天晚上,特别是在回家路上,我有好几次忍不住去想,若她能在白金汉街与我为伴,那该多好啊!
早晨,我正喝着咖啡,吃着小面包,准备饭后去律师公会—我不妨在这里提一下,克拉普太太放了那么多咖啡,味道却还是那么淡,真叫人匪夷所思—斯蒂尔福思忽然走了进来,令我喜出望外。
“亲爱的斯蒂尔福思,”我叫道,“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我回到家第二天早晨,”斯蒂尔福思说,“就让人强行拉走了。噢,雏菊,你在这儿可过着难得的老光棍生活呢!”
我不无骄傲地带他参观了整套房间,连食物储藏室也没放过,他也对这里赞不绝口。“听我说,老弟,”他补充道,“我想把这里当作我在伦敦城的根据地,除非你赶我走。”
听到这话,我非常开心。我对他说,要我赶他走,恐怕得等到世界末日。
“但你一定得吃点儿早饭!”我手牵铃绳说,“克拉普太太可以为你煮点新鲜咖啡,我可以用这儿的单身汉荷兰烤锅给你烤点儿咸肉。”
“不要,不要!”斯蒂尔福思说,“不要拉铃!我不能在这儿吃早饭。我要去同一个朋友吃饭,他正在考文特花园的广场饭店等着呢。”
“但你会回来吃晚饭吧?”我说。
“那也不成,说真的。我当然非常愿意来这儿吃晚饭,但我必须跟那两个家伙在一起。我们明早要一块儿上路。”
“那带他们来这儿一起吃晚饭吧,”我回应道,“你觉得他们肯来吗?”
“噢!他们巴不得赶紧过来呢。”斯蒂尔福思说,“但我们会给你添麻烦的。你最好跟我们去别的地方吃饭。”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这么做,因为我突然想到,我真的应该办一场小小的乔迁宴,而现在正是最好的机会。这套房间得到他的认可之后,我愈发引以为傲,迫切希望充分利用一番。因此,我硬要他代表两位朋友答应来此做客,并约好六点共进晚餐。
他走后,我拉铃叫来了克拉普太太,将这一紧迫计划告诉了她。克拉普太太说,首先,当然不能指望她来伺候,这是明摆着的。但她认识一个手脚麻利的小伙子,可以说服他来干这活儿,工钱是五先令,小费随便给就行。我说,我们当然需要他。然后,克拉普太太说,她显然分身乏术(我觉得此话在理),必须雇一个“小姑娘”,让她拿一支卧室用的蜡烛,在食物储藏室里不停地洗盘子。我说,这个年轻女子的工钱是多少,克拉普太太说十八便士应该不多不少。我说,我也如此觉得,于是就这样定了。克拉普太太接着说:“现在谈谈吃什么吧。”
当年给克拉普太太做厨房炉灶的铁器商显然缺乏远见,如今那炉子除了能炖排骨和土豆泥,别的什么都做不了,便是明证。至于说煮鱼锅嘛,克拉普太太说:“哎呀!你要不要来看看那个炉子?”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我要不要去看看?就算我去看了,我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因此我婉拒道:“那就不要鱼了。”但克拉普太太又说:“别讲那样的话,眼下牡蛎正当令,为什么不吃牡蛎呢?”于是这道菜就定了。然后克拉普太太说,她推荐的菜单是这样的:两只热腾腾的烤鸡—从食品店买;一道蔬菜炖牛肉—从食品店买;两样配菜,比如一块发面馅饼、一盘腰子—从食品店买;一份水果馅饼、一个果冻(如果我喜欢)—从食品店买。这样一来,克拉普太太说,她就可以集中精力应付土豆,并且按照她的想法将干酪和芹菜做好。
我就按照克拉普太太的主意办,到食品店订餐。然后,我走在斯特兰德街上,路过一家卖火腿和牛肉的店铺,看见橱窗里有一种色彩斑驳、质地坚硬的东西,样子像是大理石,标签上写的是“赛甲鱼”[1]。我进去买了一块,满以为这么大一块足够十五个人吃的,拿回去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克拉普太太把这配制好的食物热一下,结果那东西化成水之后分量大减,我们发现它—如斯蒂尔福思所说—给四个人吃都“紧巴巴的”。
我高高兴兴地完成了这些准备工作,又在考文特花园市场上买了些饭后甜点,在附近一家酒类零售店订了一大批货。下午回到家,只见食物储藏室地板上酒瓶排列成一个方阵,看起来实在太多(不过丢失了两瓶,弄得克拉普太太很不自在),简直把我吓傻了。
斯蒂尔福思的朋友,一个叫格兰杰,另一个叫马卡姆。他们都是欢快活泼的小伙子。格兰特比斯蒂尔福思年长一点儿;马卡姆看上去很年轻,我觉得应该不过二十岁。我注意到,马卡姆总是泛泛地称自己“一个人”,几乎从不,或者说完全没有用过“我”字。
“一个人在这儿可以过得很好呢,科波菲尔先生。”马卡姆说—他指的是他自己。
“这里的位置不错,”我说,“房间也确实挺宽敞。”
“但愿你们两个今天胃口都好。”斯蒂尔福思说。
“说实话,”马卡姆回应道,“伦敦城似乎能增加一个人的胃口。一个人成天都觉得饿。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