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很不幸,”我看完信时,他说,“不过话说回来,每天太阳都会落山,每时每刻都会有人死亡。我们不应该为难以避免的命运大惊小怪。如果听见谁家都会去的死神叩响了别人的房门[4],我们就把握不住自己的命运,那世上的一切都会从我们手中溜走。不行!我们要奋勇前进!必要的时候就纵横驰骋;没必要的时候就漫步缓行,总之就是要前进!越过一切障碍,赢得比赛!”
“赢得什么比赛?”我说。
“我们已经参与其中的比赛呀[5]。”他说,“前进!”
我记得,他说到这里停下来,微微后仰着漂亮的脑袋,手拿酒杯看着我,这时我注意到,虽然他脸色红润,看得出刚被海风吹拂过,却也露出了我上次见他时并不存在的痕迹,就像经历了一种充满火热**的习惯性紧张状态,而他的这份**一旦被唤醒,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本想劝他别去不顾一切地追逐那些突发的奇想—比如,与惊涛骇浪搏斗,与恶劣气候抗衡—但我的心思忽然转向我们正在谈论的话题,接着说了下去。
“听我说,斯蒂尔福思,”我说,“假如你有兴致听我说一说—”
“我的兴致很高,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他回应道,又从桌旁移到壁炉边。
“那我就给你说实话吧,斯蒂尔福思。我想去看看我的老保姆。这倒不是因为我能做什么对她有益的事,或者为她提供什么实际的帮助。不过,她那样关心我,我去看望她,就等于做到了前面两点。她会慈爱地欢迎我,并感到我对她的安慰和支持。我敢说,对她这样的一位朋友,我做这些根本算不上什么。换作是你,你会不花一天走一趟吗?”
“你刚从那儿回来,”我说,“要你跟我走一趟,是不是不可能?”
“没错。”他答道,“我今晚要回海格特。我有很久没见母亲了,良心上过不去,因为她那样疼爱她的浪**儿子,她也应该得到儿子的关爱才对—呸!胡说八道—我猜,你打算明天就去?”他伸出两条胳膊,两手搭在我肩头,说道。
“是的,我打算明天就去。”
“呃,你后天再去吧。我本来想让你同我们住几天的。我就是到这里来邀请你的,可你偏要去雅茅斯,还说走就走!”
“斯蒂尔福思,你自己总是神出鬼没地东游西**,还好意思说我说走就走!”
他默默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像刚才那样抓住我的肩膀,摇了摇我,说道:
“来吧!后天再去雅茅斯!明天尽可能都同我们待在一起吧!谁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来吧!后天再去雅茅斯!我要你站在罗莎·达特尔和我中间,把我们俩隔开。”
“要是没有我,你们就会爱得如胶似漆了,是吗?”
“是呀。或者恨得咬牙切齿。”斯蒂尔福思笑道,“管他呢。来吧!后天再去雅茅斯!”
我答应他后天再去雅茅斯。他穿上厚大衣,点上雪茄,准备步行回家。看出他的心思,我也穿上厚大衣(但没有点上雪茄,因为这阵子我已经抽够了),跟他一起走上开阔的大路。那条路在夜里死气沉沉的。他一路上兴致勃勃,我们分手的时候,我从背后看他迈着矫健而轻快的步伐朝家走去,想起了他说的话:“越过一切障碍,赢得比赛!”我头一次希望他参加的是一场有价值的比赛。
我回到自己房间里,脱衣就寝时,米考伯先生的信落到了地板上。我这才想起这封信,便拆开来读。信是宴会前一个半小时写的。我不记得先前是否提过,每当陷入严重危机的时候,米考伯先生就爱用法律术语。他似乎觉得,这样就等于解决了麻烦。
先生:
我如此称呼你,是因为我不敢叫你“亲爱的科波菲尔”。
我应该告诉你,本信签署人已经破产。今天你或许会见到此人竭尽微薄之力,以免你提前知晓其悲惨处境。但希望之光已经熄灭,本信签署人已经破产。
本信是在某人的直接监视下(我不能说是在其陪伴下)所写。此人濒临酩酊状态,受雇于某位负责出售无力偿债者财物的官员。此人已依法扣押本信签署人所住房屋,以追缴租金。其扣押物,非但包括身为长年租客之本信签署人之所有动产及财物,亦兼及房客,尊贵的内殿律师学院成员托马斯·特拉德尔斯先生之所有动产及财物。
该说的都已说完,但我仍要补充一句:尘埃和灰烬将永远撒落于本信签署人之头顶[7]。
威尔金斯·米考伯
可怜的特拉德尔斯!我这时已经对米考伯先生有了充分的认识,可以预见他会从这次打击下恢复过来。但我一夜无眠,难过极了,因为我一直想着特拉德尔斯,想着那个助理牧师的女儿。她是十姐妹之一,住在德文郡,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愿意等特拉德尔斯等到六十岁(这是不怎么吉利的赞美),或者你说得出的任何年纪。
[1]当时英国流行颅相学,在本书中也有体现。这种伪科学认为,大脑不是整体统一的,而是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官的集合,每一种器官管理着一种单独的、天生的心理机能,机能的过度活动,能导致大脑相应部位增大,进而导致颅骨相应部位增大,因而可以根据颅骨的形状去推测人的心理特点。颅骨在哪部分隆起或凹陷,就标志着哪一大脑器官较大或较小,就意味着相应心理机能的突出或欠缺。
[2]伦敦市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英国的商业和金融中心。
[3]指莎士比亚历史悲剧《科利奥兰纳斯》中主人公科利奥兰纳斯的母亲伏伦妮娅。罗马人民流放了科利奥兰纳斯,他加入了罗马的敌人的阵营,伏伦妮娅劝服儿子不要围攻罗马,拯救了这座城市。
[4]出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前65—前8)的《颂诗集》第1部第4首第13行:苍白的死神迈着同样的步伐去叩响茅屋的柴扉和王宫的殿门。
[5]出自《圣经·新约·希伯来书》第12章第1节:我们……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又见《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9章第24节: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6]出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1幕第7场:把毒药投入酒杯里的人,结果自己也会饮鸩而死,这就是一丝不爽的报应。该句可直译为:不偏不倚的正义将毒酒置于我们自己唇边(Thiseveiendstheisofourpoisonedchalicetoourownlips)。
[7]根据《圣经》所载,古希伯来人将尘土撒在自己头顶,表示极度悲痛。比如《圣经·旧约·以西结书》第27章第30节:他们必为你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