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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卑贱意识与高贵意识 水浒传与失乐园的比较(第1页)

第五章卑贱意识与高贵意识:《水浒传》与《失乐园》的比较

一般人在习惯于用“好”和“坏”、“善”和“恶”这些词来评价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忽视了还有另外一对同样重要的概念,这就是“高贵”和“下贱”。有的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恶事,可是人格很低下,他之所以不作恶,只是因为怯懦,或是没有机会;而一个伟大的人格,一位天才或英雄,有时也的确会践踏一些无辜的花草。

按照一代哲学巨匠黑格尔的观点(见《精神现象学》),人类高贵意识与卑贱意识是自有文明社会以来便积淀于人心深处的一对辩证环节。一当世界上有了人压迫人,主人便有了凌驾于奴才之上的高贵意识。但这种主人一旦面临一个更强大的对手时,他将比奴才更是奴才,他骨子里浸透着奴才的卑贱意识。相反,一个奴才当其真正彻底意识到自己的卑贱时,他便会意识到这种卑贱的普遍性,意识到使他卑贱的那种命运同样可以降临到高贵者身上,故而他跟高贵者从根本上说是平等的:这样,他便不再默认高贵者对他的统治。他对一切凌驾于他之上的高贵者的反抗便有了一种形而上的、理想主义的高贵的尊严。

显然,卑贱意识与高贵意识的这两种不同的辩证结构,在中西历史上都可以找出许多有代表性的例子。我们看到君临万邦、不可一世的尼禄皇帝最后死得不如一条狗;我们也熟知陈胜、吴广在陷于绝境时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过,在这里我们不探究各种历史事实,而是要分析中西文化心理长期形成的人格结构。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除了司马迁在《史记》中简略的记载以外,中国历史上竟没有产生过以陈胜、吴广起义为主题的文学作品?

要说有,在中国的明代的确有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以反抗封建暴政的群众起义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这就是被称为中国“四大奇书”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被封建统治者长期视为一部“诲盗倡乱”之书而屡遭查禁。但从事实上看,这种禁令并不十分严酷,就连以评点《水浒传》等书而名扬天下的金圣叹,似乎也并没有由于和《水浒传》的干系而坐牢,他是因为带领士人请愿而致杀头的。其实,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成者为王,败则寇也”,官府与盗匪的区别向来都是相对的。自秦汉以来,有哪一个王朝的统治者不是从“盗匪”而跃居统治地位的呢?像《水浒传》这样一部讲“盗匪”的书,虽然令统治者耽心会诱发民间的反抗精神,但另一方面也有向统治者提供治国借鉴的作用。更何况那些历经风雨好不容易打下江山的“前盗匪”们,常常会将它看作自己的“发迹史”,对其中的人物情节自有一种欣赏和同情之感呢?所以《水浒传》历来也是一部在统治阶级内部有争议的书,曾几经删改,它与其评点之所以能一起一直被保存下来,与它本身的思想倾向并未超出统治阶级的范畴是分不开的。

《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这是人们公认的。然而《水浒传》的根本局限,也正是在于它仅仅描写了“官逼民反”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在这里,“官”(主人)与“民”(奴才)的对立是不容混淆的;尤其是,即使在“民反”时,“民”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高贵性,而是要么体现为一种蛮和痞,要么思想深处仍是想做个好奴才。

这就是在梁山泊义军内部的两种不同的倾向或“路线”:一种是以李逵为代表的“痞子精神”,它来自民间下层,是这场起义的中坚力量和最具战斗力、破坏力的部分;一种是以宋江为代表的“保义”思想,它是深受民族文化熏陶,代表正义、智慧和道德的部分,没有它,梁山泊的义军便不可能形成一股团结的势力,必然陷入四分五裂、不堪一击,或导致内讧相残。

何谓“痞子精神”?这是一种从卑贱立场出发来抹杀卑贱与高贵的一切区分的心理倾向。并且,这种界限的被抹杀,又并不是把卑贱提升到高贵,而总是使高贵坠落为卑贱,总是使人从文明、成熟、细腻、深沉倒退为野蛮、幼稚、粗鄙和浮躁,因而其结果并没有在卑贱与高贵之间完成一种辩证的转化,反而成为一切高贵事物的固执的、僵化的死对头。

我们看《水浒传》中对李逵的描写,会感到他是一个未长大的孩子,他的心理发育与他彪形大汉的身躯形成尖锐的对比,于是供给我们无数的笑料,使我们获得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和满足。我们喜欢这个人物,就像喜欢一个满身稚气的儿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是相当可怕的。单凭他那不问青红皂白,“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的架势,以杀人为乐事、饥了便去死人身上割肉吃的蛮劲,我们便不能认为这种“天真”“莽撞”是值得欣赏的,除非我们自己也将人的生命不当一回事,将人的文明程度仅看作虚饰。老百姓怕“黑旋风”,往往还胜过怕官府。

当然,李逵的蛮痞是那个野蛮的社会造成的。整个封建社会都建立在野蛮之上,并促使这种野蛮更野蛮。所以,就连阿Q那样的孱头,也都会梦想着有朝一日到地主少奶奶的牙**滚它一滚,对代表文雅和文明的一切施行野蛮的报复。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不论它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对已有的封建文明的一次大破坏,这种破坏不是为了用一种崭新的文明取代旧文明,而是先把文明拉回到野蛮,以便从头开始重建旧文明。

所以,梁山泊起义也就注定了以重建旧式文明为其归宿。这就是为什么梁山上的“痞子”们一个个都心甘情愿地服从以宋江为代表的“保义”路线的根源。所谓“保义”的“义”,所谓“替天行道”的“道”,根本上不过是一种理想化了的封建秩序,这种封建秩序的典范在梁山泊众英雄的小社会中得到了大肆渲染和描绘:

八方共域,异姓一家。天地显罡煞之精,人境合杰灵之美。千里面朝夕相见,一寸心死生可同。相貌语言,南北东西虽各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其人则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且又有同胞手足,捉对夫妻,与叔侄郎舅,以及跟随主仆,争斗冤仇,皆一样的酒筵欢乐,无问亲疏。……休言啸聚山林,早愿瞻依廊庙。(第七十一回)

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都心情舒畅,人不分贵贱,才不论高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似乎又回复到了原始时代古朴纯真的人际关系中。但究其实,却是一个等级森严、不可逾越的宗法制礼教社会,单是一百零八人的座次排定,正是大家开怀畅饮、乐而不知尊卑的前提。这“座次”是很有讲究的,虽是由石碣上的“天书”预先分定位数和次序,众头领无人争执,可实际上却包含着封建社会整个尊卑等级观念,体现着“礼制”原则。例如一是看“出身”,凡出身将门,“某某人之后”,且在朝廷曾身居高位的,在梁山泊的地位决不会低;二是资历,凡事讲个先来后到;三是年龄辈分,弟弟不可能僭越哥哥,妹夫决不可居大舅子之上;四是搞政治、出谋略的高于搞军事、拼厮杀的,而后者又高于一般的手艺匠、鸡鸣狗盗之徒和小知识分子。如此等等。最高首领则必须是熟读诗书、深谙礼数并亲身实践古圣先贤一套规矩,以“德”服人的君子。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以此而成了万人拥戴的正义、天道的象征。

痞子精神与保义思想,一个是要否定一切贵贱区分,一个是要重建一套礼法规范,看起来势不两立,实际上殊途同归。黑旋风李逵天不怕地不怕,但只服宋江一人。服他什么?无非是挥金如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义气深重。李逵初见宋江,没说上两句话,便要喝酒:“不耐烦小盏吃,换个大碗来筛。”又向宋江借十两银子去赌博,输光了,宋江并不计较,反说:“贤弟但要银子使用,只顾来问我讨。”李逵是个粗人,省不得许多道理,只这两件事,便让他心服了,道:“真个好个宋哥哥,人说不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得这位哥哥,也不枉了。”(第三十八回)

这种结交,起于衣食酒肉这种低层次的来往,止于对精神上占优势者的父兄般的服从。这说明,即使如李逵这样未受教化、不懂规矩之人,骨头里也早已浸透着文化的熏陶,他的“天真”和“粗鲁”,正是按着传统文化规定好了的模式表现出来的(其实,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一种文明化了的天真和粗鲁)。例如,在他眼里,好人便应当是不爱财货、不近女色、少私寡欲之人(其实,只有天真的儿童才是这样的人)。第七十三回写李逵四柳村“捉鬼”,撞见狄太公的女儿与其相好私通,冲进去一斧一个,尽皆杀了,说:“这等腌臜婆娘,要你何用!”还不解恨……

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

狄太公的女儿与他何等怨仇,就值得如此恶做,要说是性急顽皮,这顽皮也太残忍了些。

接下来,李逵又在刘太公处遇见一起强抢民女案,据刘太公说为首的便是梁山泊的宋江。李逵焦躁起来,反上了忠义堂,砍倒了杏黄旗,撕了“替天行道”的旗子,还翻出先前眼见宋江、柴进与东京名妓李师师对坐饮酒赋诗、自己和戴宗只被当作下人看门所受的窝囊气,一口一个:“我见他在东京时,兀自恋着唱的李师师不肯放,不是他是谁?”“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于是要杀宋江。

后来事情澄清,李逵负荆请罪,杀了冒充宋江的贼人,为刘太公夺回了女儿。但这一番义举,与其说是出于对被损害、被欺凌者的同情,不如说是出于义理,而背后则隐藏着一个穷光棍对与异性进行文雅交往的宋江的不自觉的妒忌。显然,梁山泊要真正达到“保义”,就得有一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痞子精神,须把一切儿女柔情和温文尔雅践踏在脚下。李逵的赤子式的蛮痞,正是保义精神最纯粹的体现。所以作者赞道:“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

再说宋江。《水浒传》中写他是忠肝义胆的烈士,今人常贬他为出卖义军的叛徒。其实他既不是什么值得歌颂的烈士,也谈不上对梁山泊的背叛,而是一个深通世故人心的野心家。第三十九回写宋江浔阳楼题反诗,可谓酒后吐真言: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洲。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又云: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宋江因这两首诗坐谋反罪,幸得梁山好汉劫了刑场,于是上山入伙,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做了二头领,晁盖死后,便当然地升任大头领。为何“当然”?盖因这宋江早年专以结交江湖好汉沽名钓誉,网罗世间人才,济困扶危,慷慨好施,博得了个“及时雨”“呼保义”的美称。待得梁山泊坐位,便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号。这旗号非同小可,据说为“九天玄女娘娘”梦中亲口授予宋江。它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包容性。因为这里的“天”,既可以理解为抽象的正义和道德,忠孝节义的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具体的“天子”,即当朝的皇上道君皇帝宋徽宗。

由于有了这一旗号,从此梁山泊不再只是穷途末路之人的避难所,潦倒落魄之辈的聚居地,而成了一个光明、理想、干净的所在,甚至成了连许多朝廷命官都暗中钦羡、向往的地方。如第六十四回写大刀关胜奉命攻打梁山泊,先捉住了阮小七等人,问道:“宋江是个郓城小吏,你这厮们如何伏他?”

阮小七应道:“俺哥哥山东、河北驰名,都称做及时雨呼保义宋公明。你这厮不知礼义之人,如何省得!”关胜低头不语。

后来关胜被擒,宋江亲解其缚,道:“将军倘蒙不弃微贱,一同替天行道。”关胜回答:“人称忠义宋公明,话不虚传。”情愿归伏。

同样,宋江擒得索超,也是这一番话:

你看我众兄弟们,大半都是朝廷军官。盖为朝廷不明,纵容滥官当道,污吏专权,酷害良民,都情愿协助宋江,替天行道。若是将军不弃,同以忠义为主。(第六十五回)

如果说在关胜、索超这类人眼中,“替天行道”代表着对抽象“忠义”的践履,那么在世代享受朝廷俸禄的呼延灼、徐宁等人看来,同一个口号则可以意味着对当朝天子的另一种忠诚。宋江之精明,就在于他善于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他这样说服徐宁:

现今宋江暂居水泊,专待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非敢贪财好杀,行不仁不义之事。万望观察怜此真情,一同替天行道。(第五十六回)

对呼延灼也说:

小可宋江怎敢背负朝廷?盖为官吏污滥,威逼得紧,误犯大罪。因此权借水泊里随时避难,只待朝廷赦罪招安。……倘蒙将军不弃山寨微贱,宋江情愿让位与将军。等朝廷见用,受了招安,那时尽忠报国,未为晚矣。(第五十八回)

在这里,“替天行道”又成了“曲线忠君”的一种形式,成了“替天子行道”,于是自有另一番号召力。它可以侵蚀那些一片诚心效忠君王而又郁郁不得志的朝中正派人士的正统思想,使他们背叛朝廷时得到一种心理上的平衡,把归附梁山自欺欺人地视为“另一种忠诚”。

其实,这“另一种忠诚”也并不只是在那些被俘获的朝廷命官身上发生,同时也是民间百姓乃至痞子盗贼们时常冒出来的一种观念。如第十九回写晁盖等人劫了生辰纲后,知县派巡检何涛来石碣村追捕。远远听得阮小五唱道: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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