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能读到这页还能继续读下去的读者。
来番茄89天了,收获颇多,结识许多写文的友友,受到了许多的指点和帮助,更接触到了许多的读者,非常感谢,这三个月的陪伴,让我对写字,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我读过许多书,就想写写试试,有许多试验性写法,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就好像是吃过很多菜,自已也想炒一个,结果不按菜谱,什么样的调料都想放一点。
印象中,高中毕业时和同学去露营,我炒的第一个菜是西红柿炒蛋,我放了盐,又放了糖。
大多数同学尝了一下说“还行”,就不再动了。
我知道还行的意思,就是不好。
有个女同学,却拨走了半盘。
我一直对她心存愧疚。
她大概是喜欢我,而不是喜欢这道菜。
可惜,我后知后觉,当我意识到这个层面时,都十多年过去了。
我们早就没了联系。
我对这本小说的理解是,不作就不会死,但也不会火。
所以呢,后面的章节,我就开始作。
就和第一次炒菜那样乱放调料,我尝试很多写法,后现代,意识流,魔幻现实……还有电影中的蒙太奇,不同时空的两个人,来形成对比。
基本上,我喜欢的作者的一些写法,我都来了一遍。
虽然我写的远称不上文学,但我先这么叫着吧,毕竟为了写,我又翻了不少文学理论和美学理论。
但我不是这专业的,都是选修的,学的都是皮毛,如果说的太多,错就越多。
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文学的四要素是,世界,作品,读者,作者。
作者要做到知人论世,就是通过塑造人物,表达自已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