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啦!”
程归雁也看见了他,脸上立时一亮,扶着一个姜黄色的小行李箱走了过来。
“好家伙,你这……我都想拉你去篮球场后边的小树林里谈恋爱了!”
许博好不容易忍住去抚摸她秀发的冲动,借着嘴皮子利索,使劲儿往美人身上来回的扫描。
程归雁的身高只比祁婧略矮,身上的线条也没有那么突兀,可惹火的程度却丝毫不逊。
休闲款的白衬衫相当宽松,但胸前依然胀鼓鼓的无法忽视。
松开两粒纽扣的领口里,乳沟的尽头有一个特别腴沃的小肉窝,每撩过一眼都像要被吸进去似的。
牛仔裤也是直筒的宽松款,但仅限于裤腿而已。
丰熟翘挺的屁股几乎要把牛仔布的缝线都绷开了。
盈盈一握的小腰里,浅粉色的细皮带用上了最后一个扣眼儿却仍未系紧,不过是个装饰。
不知哪位先贤说过,女人身上最好的装饰是她的肌肤。
在这扑面而来的香风里,最惹眼的还是她莹白如玉,酥腻如脂的裸露肌肤。
许博亲近过的女人里,要说起皮肤够不够白,祁婧自然唯有服气的退避。
她的肌肤像抹了一层荔枝花蜜,胜在润泽和细嫩,舔一口怕都是甜的。
肤质最细腻的,当属李曼桢。
她的身子抚摸起来,像打了蜡一样滑不留手。
江南的山山水水滋润出来的好皮肤,白得像精美的瓷器。
与阿桢姐娴静内敛的瓷白不同,莫黎的身上则如同覆了一层薄薄的清雪。
无论在五彩夺目的聚光灯下,还是在大红锦缎铺就的床上,她都是最耀眼最高贵的存在。
白到透亮的肤质经常让许博生出清瘦的错觉,其实,抚摸上去才明白,不但紧致弹手,分量十足,还总是湿润润的容易出汗。
冰肌玉骨四个字用来形容她,应该最恰当。
而与两人的细致和清透不同,程归雁的皮肤给人的感觉不是透亮,而是自然生光的。
什么叫软玉温香,什么叫吹弹可破,在她身上都不足以形容那份酥腻而纯净的质感。
她的白,有一种不可沾染的天然高洁,又透着一派温润娇柔的鲜活生气。
“好啊,拉啊!你拉我就去,奉陪到底!”程归雁笑靥如花,轻巧自然的挽起男人的胳膊,朝值机柜台走去。
“你是高三的校花学姐,我是初三的鼻涕虫,我怕打不过你!”许博继续贫嘴。
程归雁俏脸一板,半真半假的娇嗔:“哼!你不会嫌我老吧?”
许博侧头夸张的瞄了一眼那诱人的领口,“确实发育得早了点儿,不太像高中生……你肯定复读一年了吧?”
“那你长这么高才初三,留了多少次级啊,早就拿到身份证了吧?敢不敢给姐姐看看?”说着,朝许博摊开纤长白嫩的手掌。
许博一直觉得,程归雁的手堪称一双性感到极致的艺术品。
由这双手接生出来的宝宝,如果是男孩儿,恐怕刚落地就要勃起。
身份证本就是要出示的,便给得很。
许博往她手心里一放,顺便捏了下葱段儿似的手指。
程归雁浓睫一颤,看了身份证一眼笑了起来,“原来你比Monica还大两个月呢!”
“Monica?”
“就是莫黎。”程归雁把两张身份证摞在一起,递给值机小哥,“我们在密歇根认识的,Monica是她的英文名字,叫惯了。”
“她倒是挺会偷懒的。”许博眼珠一转,“那你的呢?”
“你猜猜看?很好猜的!”
程归雁把两张身份证连同登机牌一起放进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