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一切,浓重的饥饿侵蚀了他全身,他晕死在了母亲墓前。
再醒过来时,他手脚都被套上了新的绳索。
四周还有其他十几个同样大小的少年,都和他一起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
笼子外面,一个拿着鞭子的女人正指挥着手下,对人来人往的街道吆喝着。
这里是一处不太繁华的城镇,而他成了一个任人买卖的奴隶。
接下来的一年,他因为容貌的出众,被买入了一户大户人家,然后遭受了许多他以往想都从未想过的事。
等他终于逃出那座大宅时,他甚至已不觉得自己是个人。
他放下了从小被祖父和父亲教养的礼仪廉耻,在街边与野狗抢食,躲避着那座大宅搜寻的猎犬,并且用小小、却已布满厚茧的手,学会了杀人与报复。
父亲和祖父曾经教导他的那些计谋知识,成了他手里最好的杀人利器。
若是父亲和祖父地下有知,说不定会气的大骂他,把他吊起来打。
他有些好笑得想着,然后用了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让那座大宅里折磨他最深的主子们,死的不明不白凄惨至极。
可等到报完了仇,他却依旧丝毫没有感受到舒爽。
父母亲人们都不在了,世上已无人在意他,也无他在意的人,他过的好与不好又有何区别。
他早慧千识,博通经籍,可再聪明再有能耐,却也都被那块奴隶印迹死死压盖住。
在这个世界,一旦被打上奴隶印迹,一辈子就只能活在最底端,连畜生都不如。
他那时还没到十岁,却就有了看透生死的淡然无波。
报完仇后,一种莫名的倦怠感让他每天连进食都变得可有可无。
又一次昏死过去后,他被一群野狼拖入了山边草丛。
它们围着他正要下嘴,一支箭却从旁射来,射穿了已经在他脖颈处张开獠牙的狼头。
救下他的,是一个衣着奢华,穿金戴甲,看着就身份不凡的女人。
女人武力很强,看上去英姿飒爽,一身气势竟硬生生把她周边的护卫们都比了下去。
而如此利落强势的女人,怀里却小心仔细的抱着一个小小的、穿着毛绒绒白狐裘的小女孩。
小女孩长得粉雕玉琢,像一只小小的团子,看着就可爱漂亮到令人忍不住心生柔软。
小女孩睁着一双大大如黑葡萄般的眼睛,从女人怀里远远的望着他。
救了他的女人招了招手,侍卫们便上来捞起他的身体,提到了女人面前。
女人一开始打量着他时,还算满意,但等看到他被穿透的锁骨与锁骨下印刻的奴隶印迹后,立刻皱眉厌弃道:
“原来是个奴隶,算了,扔了吧。”
提着他的侍卫就要把他扔到一边,女人怀里的小女孩却忽然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粉嫩嫩的小手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又因为实在太小了,只能抓住他的一只手指。
抱着小女孩的女人一顿,把女孩抱正在怀里,看着她的眼睛:
“小琰琰,你喜欢他?”
小女孩还不太会说话,但抓着他的小小手指没有放开,对着女人又咿咿呀呀了一会后,才勉强蹦出几个极为含糊的字眼。
“系喜他他”
女人被小女孩逗笑,轻轻掐了掐女孩的脸,“呵,行!既然小琰琰喜欢,奴隶又何妨,娘带他回去,以后他就是你的了。”
那天之后,他就被带去了那个国家的皇城,并进了那座皇城里最广阔奢华的皇宫。
他一开始的身份,是小女孩的侍童。
但小女孩似乎真得很喜欢他,不仅平时总让他抱,她的衣食住行也基本都是由他来负责。
这座宫殿远比他之前被买进的那座大宅更加幽深复杂。
但他在小女孩身边,竟久违的感受到了许久不曾有过的平和宁静。
那个女人是这个国家的皇后,也是夏国几百年来唯一可垂帘听政的皇后。
女孩是皇室这一代唯一的女儿,从出生起就受尽千万恩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