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队长低声说:“出事的地方就在十字路口的地方,有交警亭,我们的巡警目睹了事发全过程!人家车辆并没有违规。”
四爷:“……”
“你堂弟两口子带着孩子是走南北方向的路,运建材的大卡车走的是东西方向的路!本来,你堂弟骑着自行车带着媳妇和孩子已经了路口了,东西向的绿灯亮了……
按说,一个南北走,一个东西走,南北的都过了马路了,东西方向走的是撞不到他们的。可谁知道,你堂弟停下来,撑住自行车一个人猛的折返的跑回来了,卡车是正常行驶的!
只是看见人之后,再踩刹车,已经迟了!再加上晚上冷,路上的积雪被踩踏了一天,都成了冰层了。他滑了一跤,车在打滑的路面上也没那么灵……然后载重车辆从腿上压了过去……”
说着,就另一个同事手里拿出一只沾血的小鞋子,“这不!应该是她媳妇抱着孩子坐在车后座上,孩子不老实,把鞋给蹬掉了。半夜,天冷,怕把孩子的脚冻坏了!他去捡鞋子,太着急了……”
太着急是因为魏红在医院生孩子,他想送了这娘俩,然后再返回医院。
至于说送到医院的处置,大夫的意思是,保住腿的可能不大,可以考虑一下,如果要保住腿,就要考虑到并发症的风险;而截肢是相对安全的方式,舍一条腿,不危及生命。
钱巧作为合法妻子,她没有告诉大夫,说你们医院的骨科副主任杜仲是我丈夫的堂妹夫,也没有想尽办法通知其他家人。
他们刚才另一家医院出来,魏红在医院生孩子呢。她只要告诉这边的护士,人家能联系到那个医院,找医院的王桂珍就能通话,家里人自然也就知道了。
但是她谁也没告诉,自己决定,自己签字!
当然,作为妻子,第一监护人,她有这个权利。
可明明能告知一声的情况下,她没有告知!金家有更好的医疗资源,可以去港城,可以去国外!只要提了杜仲,杜仲就知道怎么安排。
保住腿,哪怕这条腿失去原有的功能,那他是瘸子!瘸子虽然行动不方便,但有这一条腿和没这一条腿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可现在,已经这样了!叫小五崩溃的不就是:截了就再没有别的可能了。
就说这个事故,是天意还是人为?
对金家来说,这就是人为!是钱巧怕保财和魏红因为孩子旧情复燃,跟她离婚,所以,一说魏红要生了,她就假借她姑娘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又要求保财送她!
孩子的鞋子掉了,把孩子的脚揣到怀里也行呀,一只自家用旧衣服做得小孩鞋,非要捡回来吗?
保财就算是再不是东西,他的孩子要出生了,他当然会着急。这一着急,出事了!
天意?不是!这就是人为而来的灾祸。
那现在怎么办?
卡车是建筑公司的,人家派人来处理。因为不是对方的过错方,又因为跟四爷也认识!人家愿意给一些人道性质的赔偿。
医疗费全认了,在赔偿一千块钱,出于照顾,可以提供一套建筑公司的房子四十平,给他们居住。
金家不缺钱,金家也不缺房子。
可钱巧缺钱也缺房子!
小五就说:“我做主!不要房子,赔偿三千块钱。”钱能用到治疗和生活上,这钱|钱巧一分也拿不到!
只要不要房子,你钱巧就休想沾光。
那就这样了。
这件事不能瞒着二叔二婶和父母,但是老人一定得瞒着。
招财和进财在这边,四爷带着小五和两个嫂子上那边去,照顾产妇还得他们,把长辈替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