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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闯王是怎样炼成的

古人说天道变幻,世事无常;今人则说,变化比计划快。古今同理,都说出了一种真实而深刻的存在:世事往往是不可预料的,不仅出乎旁观者的意料,甚至也出乎当事人的意料。就像蜜蜂采蜜的时候没想到能采来一个声势浩大的美丽春天一样,当初李自成被迫加入造反者的行列,也没想到有一天能够修成正果,虽然这正果如同一只易碎的瓷器,转眼之间就被他失手打得粉碎。

想当初,李自成冒着诛灭九族的危险造反,目的既简单又可怜:活下去。

土地兼并是历史教科书上总结王朝更替时经常用到的术语。何谓土地兼并,简单地说,就是本来分属亿万兆民的土地,越来越加速度地集中到了极少数人手中。与此相伴的,必然就是绝大多数人失去土地。在几乎完全依赖农业为生的传统社会,无工可打,无商可经,失去土地也就相当于失去了生存的先决条件。因此,土地兼并的一个最直接后果就是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失去支撑,越来越多原本安分守己的农民被逼上绝路,最终由民变演变为农民起义。打个通俗的比方,土地集中到极少数权贵手里,相当于社会财富被极少数官员和大资本家垄断,它带来的后果就是社会矛盾激化,两个阶级严重对立与仇视。

拥有土地最多的,首推朱元璋的后裔们,如万历想立为太子却因群臣坚决反对而未遂的朱常洵,后来被封为福王,之国河南。大约是想给最心爱的儿子一个补偿,福王大婚时花费三十万银两不算,万历还“赐庄田四万顷”,又是由于群臣的劝告和抗议,这一数字才得以减半。河南的好田好土一下子划不出这么多,就从相邻的山东和湖广划拨。皇室的天潢贵胄以外,各级官员和缙绅也成为极少数大土地拥有者。《豫变纪略》讲述的是崇祯年间河南的民变经过,对土地兼并下的河南,作者说“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河南南阳的曹家、睢州的禇家、宁陵的苗家和虞城的范家,乃皇亲之外最有势力的豪门,人称“四凶”,此四家“各畜健仆数千人,横行州府,嬉戏之间恒杀人。其平居夺人田宅,掠人妇女,不可胜数。小民不敢一言,有司明知,亦不敢一问也”。

豺狼当道,俊杰之士难免避诸山野;豪强横行,平头百姓自然苦痛不堪。土地兼并、三饷叠加的人祸之下,还有崇祯年间连绵不断的天灾。谈迁称其时的窘迫乃是“贪婪助旱魃之虐,繁苛鼓冯夷之波”。顾炎武冷静地为明末农民算了一笔经济账:江苏的苏州一带,自耕其田的农民约占十分之一,其余的十分之九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田亩都被分割得很窄小,往来于田亩之间的道路和沟渠,政府也照样征税,地主也照样收租。由于耕作技术落后,那时的庄稼只能一年一熟,一亩收成多的三石,少的只有一石。地主的租,一亩要一石二三斗,最少也要八九斗。也就是说,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天道好的年辰,也不过一亩地收入几斗而已,以至于今天交完了租,明天就不得不靠借高利贷为生了。

崇祯二年(1629),礼部的一个小官员马懋才回了一趟他的老家陕西延安。这里是当时中国灾荒最严重、世道最悲惨,因而也是民变最激烈的地方。马懋才无限悲痛地在他的奏章里描绘了延安的惨况:

我的家乡延安府,自从去年以来一年没有下过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无粮可食的民众只能采摘山间的蓬草果腹。蓬草吃完后,又剥树皮为食。树皮也剥完之后,只好挖山中的石块填肚子。石性冷而味腥,吃一点就感到饱了,但几天后就因无法排泄而腹胀身死。民众有不甘心吃石块而死的,就相聚为盗,稍微有点积蓄的人家就会被抢个一干二净,而官府不能禁止。

最可怜的当数安寨城西的一个粪坑,每天必有无计可施的父母把他们的小孩扔进坑里。这些可怜的孩子有的在号哭,有的喊叫其父母,有的抓粪便吃。到了第二天早晨,孩子们全都死掉了,又有新的孩子被抛进去。

更让人奇怪的是,小孩子和独行人一出城外,往往就再也不见人影。后来见到城外的饥民,以人骨为柴煮食人肉,才知道那些失踪的人都被饥民们杀死吃掉了。吃人肉的人只能多活几天,因为几天后他们就会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于是,到处死尸狼藉,恶臭熏天。政府在县城外挖了几个大坑用来埋葬这些死尸,每个坑可以容纳几百具尸体,我回故乡时已经装满了三个大坑。县城如此,离县城远点的乡下没有掩埋的尸体还不知道有多少。

奏章中,马懋才痛心疾首地总结说:“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百姓们为了免死,只有流亡一途,然而奔来走去,遍地流民,“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两千多年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动员民众造反时,说出了最质朴又最深刻的道理:遵纪守法是死,起来造反也是死,同样是死,为什么不换一种思路试试?崇祯年间的民变分子们未必知道陈胜、吴广,但他们以其朴素的直觉,感同身受了陈胜、吴广揭示过的真理。于是乎,前文所说过的王二以墨涂脸杀死张知县的事件发生了。对王二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时义愤之下的铤而走险,对中国历史来说,却意味着明末农民战争自此拉开了帷幕。李自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入民变队伍,并一步步由小头目上升为闯将、闯王的。

话说崇祯初年,有一个名叫毛羽健的御史,是个典型的惧内者,用现代话说,叫作“妻管严”。他趁老婆回老家探亲之机,在北京城偷偷纳了一房小妾。没成想,此事还是被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婆知道了。河东狮大怒,立即前往北京。正当毛御史和小妾爱得兴高采烈时,老婆大人从天而降,毛御史除了讨饶外没有任何办法。

毛御史的老婆之所以这么快就从家乡赶到北京大发雌威,和她充分利用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驿站系统不无关系。用史书上的话来说,叫作“乘传而至”,就是坐着驿站的车马来到北京。

今天的中国境内,到处都还有以某某驿命名的地名,这表明此地在古代是如同神经般遍布帝国全身的驿路系统中的一个点。在古代,驿站兼有政府招待所、国家邮局和信息传递中心的职能。正是通过密密麻麻的驿站,帝国中枢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公文来往、官员们的交通往返才能得到及时而必要的保证。

可气的是,毛御史的老婆竟然利用这个系统不远千里地从老家赶到北京争风吃醋,令毛御史又悲痛又郁闷。惧内的毛御史不敢跟老婆较真,只能把一腔怒气迁怒于驿站系统。为此,这位职责为监察百官、专事向皇上提合理化建议的官员向崇祯上了一道奏章。奏章里,他极言驿站之害,要求撤掉全国驿站。另一个叫刘懋的给事中也跟着附和,认为如果裁撤驿站,不但能禁止官员们揩国家的油,还能因裁掉驿站工作人员而节省一大笔财政支出。

节约的崇祯听了怦然心动,于是一道圣旨飞出紫禁城:全国的驿站统统废除,所有驿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再聘用。这样说来,由于毛御史纳妾藏春的风流之事做得不够小心,全国数以万计的驿站工作人员一夜之间全部失业。受裁撤驿站影响最大的,首当其冲就是陕西。计六奇《明季北略》总结说:“顾秦晋土瘠,无田可耕,又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又失驿站生计,所在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

无以谋生的驿站失业人员中,有一位就是李自成。

李自成,原名李鸿基,陕西延安府米脂县双泉堡人。米脂这地方,地偏人穷,却以出美女而闻名,历来就有“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一说。相传,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出生于美女之乡的李自成长得一点也不帅,据说他“鼻纤齿黄,短发蓬松”,幸好看上去还算“魁壮”。另一些史料上则说他中等身材,“高颧深额,揭鼻如豺”,让人下意识地以为他或许带有胡人血统。

做驿卒之前,李自成曾当过一段时间的边兵。关于边兵,这里需要多解释几句,因为它乃是崇祯年间民变运动的主要力量之一。顾名思义,边兵是指驻防于边地的军队。由于明朝政府财政极端困难,这些国家疆土的守卫者也和租种土地、时刻濒临饿死边缘的穷苦农民差不多。崇祯元年(1628),西北边兵已经有三年多没发过薪水了。这些除了冲锋陷阵,士农工商全不会的边兵们竟然落到了卖儿卖女仍然难以活命的地步。

与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同,边兵受过军事训练,见过世面,远比囿于村庄和土地的农民更灵活更有头脑。既然正常情况下不能得到生存的起码保障,他们就只好选择非正常手段了——想必读者们还记得前文说过的边兵因四个月没领军饷而哗变,打得辽东巡抚毕自肃血流满面,最后竟自杀身亡的故事。总之,要想让一群饥饿得随时可能倒地毙命的军人像小兔子般驯服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边兵哗变后加入民变行列并成为农民军主力就成为一种必然。

崇祯二年(1629)十月,皇太极率军入关,朝廷令山西巡抚耿如杞和总兵张鸿功勤王。军队抵达北京城下后,兵部令他们赶往通州,刚到通州,又要他们前往昌平,到了昌平,再调往良乡。按明朝制度,一支军队到达指定地方后,必须等上三天才能配给粮草。这支军队由于不断变换驻防地点,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待足了三天,政府根本不给一文钱一颗粮。饥饿而愤怒的士兵只好用抢劫的办法弄口饭吃。耿如杞和张鸿功要查办带头抢粮的士兵,于是乎,几乎可以预料的事情发生了:士兵们不再听从统帅的指挥,他们一夜之间悉数哗变,纷纷逃回家乡山西。这支五千人的队伍从此成为山西民变的滥觞。

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比崇祯长四岁,算是同龄人。李自成家里几代以来,一直以养马为生,家境中等,是故李自成小时候和侄儿李过一起上过一段时间私塾。父亲死后,家道中落,李自成不得不到一个姓艾的地主家里放羊抵债。成年后,李自成到甘肃当边兵,后来又回到陕西做驿卒。驿卒虽然不见得是桩美差,但至少要比那些朝不保夕的农民好。如果不是政府突然裁撤驿站,可以想象,李自成多半会在这个养养马、送送信、为来往官员们搬搬行李的岗位上干一辈子。若天下不是太乱,他当然会积攒几个钱,讨上一个粗手大脚的婆姨,再拉扯一窝子女,然后五十来岁就成为一个慈祥的爷爷,谦恭而又厚道。

然而,世道变了,李自成没法再在驿站混下去。要想活命,他就得另谋生路。这所谓的另谋生路,于一个生逢乱世的粗豪汉子来讲,只有杀人越货才是最简单、最直接可行的。

常识告诉我们,要让一列在正常轨道上行驶的列车越轨,必须给予它一个足以让其越轨的外力。同理,要让一个思想已然成熟的成年人改变惯有的生活和信仰,也必须得有足以让其改变生活和信仰的条件。李自成加入到造反者的行列时,已经二十多岁了。对三个多世纪前的先人来说,二十多岁不算年轻了,早就该修身齐家了。然而,李自成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老光棍——李自成年轻时曾娶过一个姓韩的女子,后来因韩与人通奸,被李所杀。

笔记之类的私家史乘记载了一些并不太可靠的关于李自成造反以前的故事,这些故事似乎力图表明,李自成从小就是长有反骨的人,是一个自年轻时起就对紫禁城内龙椅意**不止的乱臣贼子。有材料说,李自成小时候就“颇能记忆”。一次,私塾先生考他的对句,先生出的上联是:雨过月明,顷刻顿分境界;李自成随口对出下联:烟迷雾起,须臾难辨江山。又有一次,先生命他以螃蟹为题作诗,李自成很快交出答卷,那是一首只能算歪诗的七律:

一身甲胄肆横行,满腹元黄未易评。

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簖暗偷营。

双螯恰似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

只怕钓螯人设饵,捉将沸釜送残生。

据说,先生读了此诗,评论说:“异时虽有好日,终是乱臣贼子,不获令终。”

《甲申传信录》记载了另一个更为生动的故事:崇祯元年元旦,天降大雪,李自成和一帮兄弟在山中饮酒。席间,有人对当官十分艳羡。李自成趁着酒兴说,这个世界贿赂公行,而且文官要考八股文,武官也要考策论。我们都不读书,哪敢痴心妄想当官?说不定当皇帝,倒还有可能。众人说:那希望大哥你当皇帝。李自成说,那我就来占一卦。说完,他举起骰子一掷,掷出了最吉利的卦象。众人均大喜,接着又饮酒。醉了酒的兄弟们不顾聚众谋反的大罪,一个个争着向李自成朝拜。李自成说,我还要问问天意。他取出一支箭插在雪中,向上天祷告说:如果我能当皇帝,雪就下到把箭完全覆盖。雪后,众人一看,那纷纷扬扬的大雪果然把箭矢完全埋住了。从此,李自成就坚信自己这辈子肯定能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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