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奴》作者:秀峰
文案:
北安侯府有奴,貌胜江南春色。
他是阿沅,二十八岁的哑仆,在锦绣堆里跪着活了半生。
十八岁的探花郎沈珏,是京城最皎洁的那轮月。
他教哑奴识字,解哑奴衣襟,在床第间一字一句说:
“阿沅,你不是奴。”
内容标签:年下情有独钟治愈高岭之花救赎日久生情
主角:阿沅沈珏
其它:年下,治愈,情有独钟,日久生情
一句话简介:阿沅,你不是奴。
立意:爱情不分等级
?
北安侯府的青砖,在春日的阴雨里渗出苔藓。那绿像病,一寸寸爬上墙根。
哑奴提着铜水壶走过回廊时,脚下一滑,膝盖磕在石阶上,水洒了一半。
他二十又八,比世子沈珏大了整十岁。北安侯府上下三百口,都道哑奴命好——一个出身卑贱的哑巴,竟能在世子身边伺候笔墨,穿细棉布衣裳,每月还有半吊赏钱。
“哑奴!”管事在月洞门外喊,“公子唤你。”
哑奴放下铜壶,掸了掸衣襟。他生得确实好看,眉眼间有江南水乡的柔,鼻梁却挺直如北地山脉。只是那双眼睛太静,静得像侯府后院那口古井,扔块石头下去,半晌才听得到回音。
沈珏在书房临帖。他十八岁,去年秋闱中了举人,已是北安侯府三代最出息的子弟。京中贵女们的春梦里,常有一袭玄色长衫的身影,执笔站在窗前,眉眼冷冽如冬雪初霁。
“磨墨。”沈珏未抬头。
哑奴挽袖上前。他的手指修长,关节处却有多年劳作的茧。墨在砚台里化开,浓淡相宜。
沈珏忽然停笔:“你手上这疤,怎么来的?”
哑奴的手背有一道蜿蜒的疤,从虎口延伸到腕骨。他摇头,比划了几个手势,侯府里没人懂手语,除了沈珏。
“烧火棍烫的?”沈珏蹙眉,“我爹打的?”
哑奴还是摇头,手指在空气中画出火焰的形状,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最后摆摆手。意思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重要。
沈珏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说:“脱衣服。”
哑奴僵住。
“我说,脱衣服。”沈珏放下笔,“让我看看你身上还有多少疤?”
这是三月初七的事。后来哑奴躺在下人房的硬板床上,盯着房梁上结网的蜘蛛,想起了自己十二岁那年。那年北地大旱,他爹用一袋黍米把他卖给了一个走江湖的杂耍班。班主说:“这娃生得好,可惜是个哑巴。”
于是他在班子里学翻筋斗、走绳索,班主心情不好时,烧红的铁棍就是教鞭。
十八岁那年,杂耍班在京城卖艺,北安侯府的管家正巧路过。哑奴记得那天自己穿着缀满铜片的戏服,在十丈高的绳索上摇摇晃晃。管家对班主说:“侯府缺个会杂耍逗乐的小厮。”班主伸出五根手指:“五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