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见前引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揭帖。
[6] 王沄续《陈子龙年谱》,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陈子龙诗集》第七一九页。
[7] 参见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三十五《夏之旭传》。
[8] 《明清史料》己编,第一本,第四十页《刑部残题本》云:“至三月十六日回松江,先领与吴提督□□□(银印一)颗,伪印上镌监国鲁王颁隆武三年□□□□(×月,伪印)上篆平江将军,(下缺十二字)日补铸伯印赍来。”同书第三十二页另一件《刑部残题本》中也说:“隆武三年新铸之银印已入胜兆之囊。”又,《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第一八五页“苏松巡按卢传揭帖”残件(顺治四年六月初九日到)中也说:“讵意叛督吴胜兆潜通贼党,曾受伪鲁国银印,甘为内应。”按,这颗银印既以“监国鲁王”名义又用隆武年号,反映了舟山群岛内尊鲁、尊唐势力之间的争执和妥协。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二《张名振传》记载:“时斌卿已进肃虏侯,其肃虏伯印犹在。名振即以其印封胜兆,刻师期。”当为传闻之误,自应以档案记载为准。
[9] 《明清史料》己编,第一本,第三十三页《刑部残题本》。
[10] 《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六页,顺治四年四月江宁巡抚土国宝“为紧急塘报事”揭帖;《明清史料》己编,第一本,第三十二至三十四页《刑部残题本》。李魁为吴胜兆下崇明营副将,见顺治四年三月苏松巡按卢传揭帖,《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四页。
[11] 《海东逸史》卷八《沈廷扬传》记“统水船二百余号”;同书卷十二《张名振传》作“联?二千”。顺治四年五月江宁巡抚土国宝“为再报湖海并捷以靖海氛事”揭帖说“贼船百余号”,见《明清档案》第五册,A5—190号,估计遇风前约为二百余艘。
[12] 佚名《舟山纪略》云:“丁亥五月吴淞提督吴胜兆谋叛,以血书通名振求援。时(监国鲁)王驻玉环山(即玉环岛,属浙江省),名振奏请给敕印三百道,命张煌言监其军,徐孚远副之。五月初六日自岑江(即舟山岑港)进发,联?二千六百号,兵五万有奇。……十三日祀神放炮,龙惊鼓浪,飓风大作,北师乘之,全军尽覆。……”这里所记的五月当是四月之误,其他情节可以同他书相参照。《海东逸史》卷十二《张名振传》记舟山海师“将抵崇明,海啸,大风,舟覆”。据《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十二页“兵部尚书阿哈尼堪等残题本”云,沈“廷扬口供,张名振在阵堕海,止有黄斌卿孤踞舟山,不久自殒”,可以证明黄斌卿本人并没有参加进攻吴淞之役。
[13] 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为苏松提督吴胜兆忽有变异事”揭帖(见罗振玉编《史料丛刊初编》)中说:张名振“满身湿衣,投入松江之僧庵,以腰藏伪银印向僧玄一易布衣二件,剃发留顶而逃”。任光复《航海遗闻》也记载了这件事,但把玄一写作一泓,其文云:“初,名振兵败于洪涛中,遇煌言浮篷上得不死。寻逼岸暗行二里,遇一庵,名振叩之,僧号一泓者见名振即为剃发易服,饭毕令即走。名振贻印嘱以后骑(期?)。会缉兵骤至,搜捕之,得大领湿衣并印。僧赚以他路,追不获,僧伏诛,名振得脱,遂归舟山。”洪承畴疏中说张名振以“伪银印向僧玄一易布衣二件”,似乎玄一帮助名振脱险是为了图利,实则不然。名振孤身一人化装脱逃,不便携带明朝官印,交玄一代为保管自在意料之中。
[14] 张煌言《北征录》,见《张苍水集》第一九二页。
[15] 见上引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畴揭帖;参见上引《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第一八五页,“苏松巡按卢传揭帖”残件,张名振之弟张名斌登岸后“势穷”降清。
[16] 顺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兵部尚书阿哈尼堪等题本残件,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十二页。
[17] 参见顺治四年四月江宁巡抚土国宝“为紧急塘报事”揭帖,《明清档案》第五册,A5—155号;同件又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六页。
[18] 王沄续《陈子龙年谱》,见《陈子龙诗集》附录二。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揭帖,见《史料丛刊初编》。
[19] 顺治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吴达等题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顺治题本,叛逆类第二十号。按,邓之诚《骨董琐记》三记卷五《顾咸正一案刑部题本》条收录了这件题本,个别文字有误。
[20] 《明清史料》己编,第一本,第三十九页《刑部残题本》。
[21] 顺治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吴达等题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顺治题本,叛逆类第二十号。按,邓之诚《骨董琐记》三记卷五《顾咸正一案刑部题本》条收录了这件题本,个别文字有误。
[22] 《明清档案》第六册,A6—108号,A6—109号,洪承畴题本,其中一人名沈台监毙,戮尸。
[23] 《殷顽录》抄本。
[24] 《吴郡日记》卷中;《南疆逸史》卷十三《杨廷枢传》。按,《南疆逸史》等书记杨廷枢遇害时“大声曰:‘生为大明人’,刑者急挥刃,首堕于地,复曰:‘死为大明鬼。’监刑者为咋舌”。恐系传闻之词。
[25] 前引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畴揭帖。
[26] 前引顺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畴揭帖。
[27] 华夏等人在鲁监国或隆武政权中所授官职诸书记载略有不同。这里是依据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四《忠义一》。
[28] 华夏《过宜言》附《镇海县志》人物志《华夏传》。
[29]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六《施公子邦玠墓碣铭》。
[30] 华夏等人密谋恢复宁波的时日,诸书记载不一致。应以被捕的主谋华夏在狱中所作《过宜言》为准。下文记黄斌卿海师也在十二月初四日到达宁波府城东门外,可资旁证。
[31] 全祖望在文章中常说谢三宾赚取“大兰帛书”,李聿求《鲁之春秋》卷十八也记,“丁亥十一月,(华)夏所贻大兰帛书中途为谢三宾所得,告之”。其实,谢三宾只探得其事,先行告发。华夏等人的帛书是清军在王翊山寨中缴获的。华夏在《两番对簿语略》内描写审讯时的情况:清巡按“讯予,出谢揭二,一则载有屠献宸、董德钦、董志宁、王家勤、杨文琦、文瓒、文球七人,一则李文缵及予夏及慈水诸冯氏也。复出职方营(即王翊山寨)所获同盟帛书二通”。华夏《与林霞举书》云:“孰知观海有寨,寨主逃而先事附往联络之公家帛书遂露,所由殃及同盟也。”顺治五年二月浙江巡按御史秦世祯揭帖中所述情况相同,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十九页。
[32] 顺治五年二月浙江巡按试御史秦世祯“为捉获叛犯请旨处分事”揭帖,见《明清档案》第七册,A7—144号。同件又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十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