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详见后文。
[73] 毛奇龄:《后鉴录》。
[74] 康熙《四川成都府志》附《蜀难纪略》。
[75] 参看《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一九七八年第三期,胡昭曦《四川地区有关明末农民起义的一些碑石》。
[76] 乾隆二十二年《广元县志》卷八,《兵事》附。
[77] 《圣教入川记》中,记载张献忠按自己的意思作成谚语道“天造万物为人,而人受造非为天”,实际上就是这个“圣谕”经过两次转译之后,在文字上出现的差异。据说张献忠自鸣得意,叫传教士“将此语速寄欧洲,使文人学士先睹为快”。同书还记载了张献忠对传教士发的谬论“四川人民未知天命,为天所弃”,“今遣我为天子,剿灭此民,以惩其违天之罪”等。这种语言同现存“圣谕碑”文,在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
[78] 如光绪三十一年《内江县志》说“官兵之虐,甚于流贼”(卷十二,《外纪》)。欧阳直《蜀乱》记:“又合阳土豪李调燮,尝对余言及彼集士兵扎寨,时无粮,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拏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兵士,烹宰俱按整猪羊法。彼受招安入杨展营,人赠以绰号曰万人坟。”
[79] 当时江津人士龚懋熙记载说:“时天下无主,官兵所过尤烈于贼,里巷恣睢雄杰之徒,借起义为名,驱民为兵,众至千、万,文士反依依焉。督抚崇衔、侯伯重爵,攫而取之,在廷唯唯而已。其究也,民尽为兵,废耕绝食,旋亦自相食以尽,全川自此烟火断绝凡十五年。”(嘉庆九年《江津县志》卷十五,《艺文》,龚懋熙:《叙略》)又如南明范文光、曹勋在雅安搜括百姓的粮食,竟至于“已播谷种,亦漉来作食”。官军在路上碰见百姓,哪怕只有一碗米也“杀而夺之。由是僵尸横路,白骨遍野”(李蕃:《雅安追记》)。时人杨鸿基在《蜀难纪实》中也说:“时蜀土不耕已二年,余粮罄竭,民惟拾稆谷,采野蔬以充腹,已有人相食者。而诸兵搜劫无已,民不能出而求食。故不死于兵则死于饿。蜀难至斯转剧,民存十不能一矣。”又,欧阳直《蜀乱》云:“时官兵无粮,曾英条议云:今沿江闲田,一望荒芜,各营所获牛只颇多,请准兵丁择便屯种,无事则登岸耕作,有警则登舟敌忾。阁部(王应熊)以田地乃朝廷疆土,百姓己业,未经奉旨,何得给兵,不允其说。于是,营兵尽抢劫以自活。自叙、泸以至重、涪两岸,打粮至一月路上,地方残民尽饿死,田土尽荆莽矣。”
[80] 明末清初四川“以人为粮”的现象相当普遍。这里举几个例子:崇庆州有袁姓一家兄弟五人,“奉母偕众避难,至晚无食,众择其肥大者杀而食之。五人已杀其四,第五子奉母逃到他县,竟免其难”(光绪三年《崇庆州志》卷十二,《杂识》)。又如时人欧阳直,“自内江同溃兵过威远,遇十数饥人邀于路,见人众不敢近,犹狂呼曰:‘走不去,丢下两个与我们做粮饭罢’”。他自己在顺治三年,由南明四川巡抚马乾委任为安居县令,抵任后,“忽一夜有人告余曰:‘我辈久无粮食,每借人为食,渠等今且欲谋及县君矣。’”说得欧阳直头皮发麻,连夜逃走。(《蜀乱》)
[81] 如民国十八年《南充县志》记载:“蜀保(宁)、顺(庆)二府多山。遭献贼乱后,烟火萧条,自春徂夏,忽群虎自山中出,约以千计。相率至郭,居人移避,被噬者甚众。县治学宫俱为虎窟,数百里无人踪,南充县尤甚。”(卷十六,《外纪》)
[82] 张宏畉:《邑志纪闻》载,顺治四年“又加瘟疫流行,名马蹄瘟,患者多死”。(嘉庆十八年《峨眉县志》卷九,《艺文》)
[83] 如川北的广元县,在顺治五年清朝知县高培元抵任时,“百姓农业尽废,至是每市米一斗,价五两(按,明清正常粮价约为一石价银一两,此时高达五十倍),百姓易子析骸,弱肉强食。且疫疠流行,死亡遍野,苟全性命者仅十一于千百”(乾隆二十二年《广元县志》卷八,《兵事》附)。又如同治《绵州志》记载,顺治五年和六年“全蜀大饥,人民相食,逃亡几尽”(卷三五,《祥异》)。清军的横征暴敛是造成饥荒的重要原因。如顺治五年清朝总兵“柏(永馥)、马(化豹),芦(卢光祖)等,复镇顺庆,而一时粮饷不继,夏取民之麦,秋又取民之禾。起视斯民,室如悬磬,野无青草,如之何其使民不饥而死也”(民国十八年《南充县志》卷十六,韩国相:《流离外传》)。清初安岳人周于仁说:“迨戊子、己丑(顺治五、六年),五谷无遗种,斗米三十金,民皆采掇草子树皮野果为食,绝盐味,无定居。”加上“以人肉为家常饭”的土匪和“能破壁、升屋、上树伤人”的虎害,才造成安岳和乐至“两县绝人迹,少烟火者二十余年”的局面(见道光二十一年《安岳县志》卷十五,《祥异》;又见光绪二十三年《续修安岳县志》卷四,《外纪志》)。这些材料都说明,在顺治三年张献忠牺牲、余部经贵州转入云南以后,四川才经历了一场最严重的破坏。
[84] 《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八九页,《陕西总督孟乔芳启本》。
[85] 《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九二页,《总督八省军门佟揭帖》。
[86] 孟乔芳:《孟忠毅公奏议》卷上,《题为再报汉中情形并陈开川事理仰祈圣鉴以奏**平事》。
[87] 《清世祖实录》卷二一。
[88] 同4。
[89] 《清世祖实录》卷二三。
[90] 刘进忠叛逃事,欧阳直在《自纪》中云:“乙酉(1645)年春三月,营将刘进忠叛献走秦陇。”当时,欧阳直正在刘进忠营内,似乎不应该弄错时间。可是参考其他文献,可以肯定说乙酉三月是不对的。他在所著《蜀乱》中,也把刘进忠叛投清朝载于丙戌年下。
[91] 刘进忠投降清朝的原因和经过,各种史籍说法不一,这里主要是根据费密《荒书》和韩国相《流离外传》(见民国《南充县志》卷十六)。顺治十八年三月张凤起撰写的神道碑,叙述了刘进忠的家世和早年经历:“公讳进忠,字虎山,陕西汉中人……夙传华胄。其先人多以军功武烈显著当时。”“父胤昌,原任汉中宁羌卫千户。”“公弱冠,喜儒术,习文辞,然而读书通大义,不斤斤章句为务。”也许能够说明刘进忠的叛变具有较深的思想根源。由于蜀道险阻,非有向导莫能得其要。熟悉地形和大西军内情的刘进忠自告奋勇,充当引路人,对肃亲王豪格部顺利入川,显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事后被“题名剑阁”,任为益阳总兵,用农民革命英雄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子。参见《清故镇守益阳等处总兵官都督同知一等阿思哈哈番刘公神道碑》,碑在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
[92] 据《圣教入川记》的记载,张献忠的这次战略转移,是计划前往陕西。《纪事略》也说,献忠“一日召兆龄、可望等议曰:朕得蜀二年,蜀民恩之不附,威之不畏,屡抚屡叛,将若之何?朕意欲弃蜀出秦,一得长安,则中原首领自我而据,且关中为我故乡,诸将兵多系秦人。自来强兵战马皆产于秦,要图大事还是陕西”。时人韩国相记,献忠带领大西军行至南充、西充地区后,“备舟造楫,声言直取南京”(见《流离外传》)。直到献忠牺牲为止,大西军在顺庆府滞留了将近三个月,原因不清楚。至少说明他决策北进陕西并没有做好充分准备。
[93] 李昭治:《西充凤凰山诛张献忠记》说:“是时,贼将刘进忠已降大清肃藩,导之讨贼。贼营人马不戒,弓刀无备。初有言大兵至者,逆献怒曰:‘摇黄贼耳!’即杀言者。大兵将近,复报献。献又杀之。大兵已压贼营,献不披甲,衣常服,加飞蟒半臂,率牙将出现,与大兵隔太阳溪。刘进忠指曰:‘此即张献忠。’大兵中南伊马喇射穿逆左乳下,仆马而毙。”《绥寇纪略》卷十、《寄园寄所寄》卷九引《诛剿新编》、毛奇龄《后鉴录·昆山王源鲁先生遗稿》残明前编《献忠屠蜀》条、顾山贞《客滇述》等书,都说是刘进忠投降清朝后,充当向导,引清兵直奔献忠驻地。清康熙年间大学士张玉书,根据档案文书写成《纪灭闯、献二贼事》其中说:“比抵南部县境,有前锋擒贼生口至,具言献忠方列营顺庆之西充县,急击之可就擒……”(《张文贞公集》,卷七)《清世祖实录》卷二九,记顺治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靖远大将军和硕肃亲王豪格等奏报:“臣帅师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南部,侦得逆贼张献忠列营西充县境。”两种说法略有不同。
[94] 《张文贞公集》卷七。
[95] 张玉书记载张献忠牺牲的情况略有不同:“黎明,抵西充之凤凰观。会大雾昼晦,勒军登山。贼谍者知之,驰白献忠曰:‘王师至矣。’献忠坚卧不为动,曰:‘岂真从天而降耶!或秦督孟乔芳兵至耳,一战当立败矣。’顷之,王师逼贼营,献忠方在厩阅马,闻急,大惊,仓皇麾所部马、步兵迎敌,自乘所爱马驰走,不及擐甲。有裨将某驰射之,贯其胸。献忠负创还营。鳌拜、准塔等鼓勇力击,大破贼众,遂擒献忠,斩于军前。士民饮恨献忠者,争往斫其尸于军门外,不移时骨肉俱尽。”(《张文贞公集》卷七,《纪灭闯、献二贼事》)
[96] 《清世祖实录》卷二九,记豪格奏报:“臣至,复分兵四出,破贼营一百三十余处,斩首数万级,获马骡一万二千二百余匹。”同书卷五三、卷一○七,两次追叙豪格的“功绩”说,“又复入川,攻克内江县,击败张献忠一百三十六营,斩贼首献忠及其伪巡抚、总兵等官二千三百有奇,俘获无算。广宣德意,招来文武官二百三十五员、马步兵六千九百九十有余,四川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