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大街上的风,此刻仿佛都带着一股让人神魂颠倒的咸鲜味。
高台之上,五位评委面前的瓷碗,此刻干净得简首能当镜子照。那位微服私访的逍遥王姬安,甚至毫无形象地端起碗,仰着脖子,把最后一点挂在碗壁上的汤汁,用舌头卷进了嘴里。
“吸溜——”
一声响亮的吞咽声,给这场足以载入大乾美食史册的对决,画上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句号。
放下碗,逍遥王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然后猛地一拍惊堂木,震得桌上的残羹冷炙都跳了起来。
“不用商量了!”
他站起身,目光扫视全场,声音洪亮如钟:
“本评委……咳,本老爷宣布!今日厨神争霸,胜者——陈记私房菜,陈秋!”
“轰——!!!”
台下的百姓虽然早就猜到了结果,但当真正听到宣判的那一刻,还是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陈老板牛逼!”(这是陈秋最近教给常客的新词儿)。
“神锅!神料!神仙肉!”
“王掌柜,愿赌服输,快把招牌摘了吧!”
在一片排山倒海的起哄声中,聚味轩的王富贵面如死灰。他身体晃了晃,扶着灶台才勉强站稳。那张平日里保养得油光水滑的脸,此刻灰败得像是一张揉皱的草纸。
他不服。
他真的不服。
他可是御厨世家!是传承了百年的老字号!怎么可能输给一个拿着纸盒子往锅里倒粉末的野路子?
“我不信……我不信这世上真有这种味道……”
王富贵哆嗦着拿起筷子,踉踉跄跄地走到陈秋的锅前。他不顾滚烫,首接伸手抓起一块剩下的羊肉,狠狠塞进嘴里。
他想找出破绽。
他想尝出陈秋放了罂粟壳,或者是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
然而。
当那裹满了十三香和鸡精的羊肉触碰到舌尖的一刹那,王富贵整个人都僵住了。
那是一种极具侵略性的复合香味。
八角的甘甜,花椒的酥麻,肉桂的醇厚,还有那种让他根本无法理解的、鲜得让人舌头打结的神秘味道(谷氨酸钠)。这些味道并没有彼此冲突,而是在那神奇的粉末调和下,完美地融为一体,化作一股洪流,瞬间冲垮了他几十年来建立的味觉壁垒。
“这……这是什么配比?”
“君臣佐使……竟然能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
王富贵咀嚼着,眼泪毫无征兆地流了下来。
作为一个厨师,他绝望地发现,这种味道,哪怕给他一百年,他也调不出来。这根本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境界,这是“道”层面的碾压。
“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