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猛地抬头看她。
“你进得了我们系统?”
“我不需要进系统。”她说,“我只是打了几个电话,问了问当时经办的人。他们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封邮件是你亲自转发给他们,要求‘暂时压下’。”
他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法官看了看记录,“原告方提供的证据链完整,且有第三方佐证。被告未能提供有效反驳材料。本庭认为,被告存在明显的信息隐瞒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他突然站起来,“等等,我还有补充材料!”
“你刚才说没有。”法官说。
“我现在有!”
“那你现在提交。”
他手忙脚乱地从公文包里翻文件,抽出一份盖着红章的纸,“这是最新的环评通过函,昨天刚拿到的!项目可以继续推进!”
沈知微没动。
她看着那份文件,边缘有轻微折痕,印章颜色比正常略浅,右下角的编号字体也不对。
她伸手,“能看一下吗?”
李仲文迟疑一下,递过去。
她接过,翻到背面,对着灯光。
纸张是新的,但印章的油墨还没完全干透。这种级别的伪造,连基层办事员都能看出来。
她把文件还回去,“法官,我请求将这份材料列为虚假证据。它不仅编号与官方登记不符,而且出具单位的签发权限已于两个月前被收回。”
法官接过文件,仔细看了一会儿,又叫来书记员核对数据库。
结果很快出来——无此编号记录。
法庭安静了几秒。
李仲文站在原地,脸色发白。
法官合上文件,“被告方提交虚假材料,妨碍司法程序。本庭将依法上报,建议立案调查。关于本案主诉,现作出如下裁定:被告李仲文在签订合同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约。原告沈知微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具体金额由双方在十日内提交明细,逾期由法院酌定。”
他说完,站起身,“休庭。”
书记员关闭录音,收拾东西离开。
李仲文还站在原地,手里捏着那张假文件,指节发白。
沈知微拿起包,站起身。
“你知道吗?”她走到门口,停下,“我本来不想走这一步。我可以私下和你谈,让你体面退出。但你非要逼我上法庭,还想用一张假文件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