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明发天下的褒奖与廷寄中细致入微的指引,如同春雷惊蛰,彻底震动了石埭县这潭一度被搅浑、又渐趋诡谲的深水。皇权光辉的照耀,不仅驱散了笼罩在迟晏头顶的阴云,更在无形中赋予了其无可辩驳的权威与行动正当性。
旨意既下,迟晏再无顾忌。他知道,这是彻底涤荡县衙积弊、重构行政班底、将石埭真正引上正轨的最佳时机,也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一旦时过境迁,旧的势力借机反扑或蛰伏更深,再想动其根基,将难上加难。
他首先要解决的,是县衙内部这颗最大的毒瘤——县丞冯简,以及依附于他的那套腐朽胥吏体系。
冯简自闵家庄覆灭、圣旨下达后,便“病”得愈发重了,深居简出,不再理事。但迟晏很清楚,此人绝非善罢甘休之辈,其多年经营的人脉网络、掌握的县衙阴私、以及与乔、闵残余势力乃至更高层面的勾连,仍是巨大的隐患。必须在其可能反扑或潜逃之前,将其罪行坐实,连根拔起。
迟晏手中并非没有冯简的把柄。孙教谕的手记、严书吏等人的暗中调查、对乔闵二案犯人的审讯、以及对户房钱书吏等人的持续施压,已陆陆续续掌握了许多线索:冯简常年收受乔、闵两家贿赂,为其在赋税减免、官司诉讼、工程发包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与钱书吏等心腹合谋,挪用、贪墨常平仓粮,做假账目;暗中操纵刑房,压下不利于豪强的诉状,甚至可能涉及人命……这些罪行虽不像乔闵私盐命案那般骇人听闻,却更为隐蔽,也更深地腐蚀着县衙的根基。
然而,要扳倒一个盘踞多年的县丞,尤其是其背后可能还有府城乃至更高级别的关系,仅凭这些间接线索和部分人证,证据链尚显薄弱,贸然动手,易被反咬一口。
迟晏需要更直接、更有力的证据,也需要一个契机,打破冯简在胥吏中的影响力,瓦解其根基。
他选择双管齐下。
第一招,是“开门反腐,鼓励告发”。
一日清晨,县衙大门外,以及县城四门、码头、主要街市,同时贴出了一份盖着鲜红知县大印的告示。告示语言直白,与之前风格一脉相承:
“为整饬吏治,清除蠹役,以安民心事。照得本县衙署,乃朝廷治事、百姓依怙之所。然闻有不良胥吏,罔顾法纪,或贪墨钱粮,或勒索百姓,或勾结豪强,或舞弊徇私,以致政令不通,冤抑难申,实乃地方之大害!
今本县奉旨安抚地方,兴利除害,决心彻查此等不法,还衙门以清正,予百姓以公道。自即日起,特设‘吏治检举箱’于县衙大门东侧,凡本县百姓、商贾、乃至衙内人等,如有确知胥吏贪赃枉法、欺压良善之实情者,皆可投书举报。举报可具名,亦可匿名。本官承诺:对举报人身份绝对保密,凡举报属实者,酌情奖赏;凡诬告陷害者,反坐其罪!
另,衙门各房书吏、衙役、杂役人等,凡有曾迫于形势,参与不法,或知晓内情者,若能主动向本官或刑房严书吏坦白交代,检举同僚及上司不法,可视情节轻重,予以从宽处理,或戴罪立功之机。若执迷不悟,隐匿不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石埭欲新,吏治须清。望全县士民,踊跃举发;衙内同仁,弃暗投明。共涤旧秽,同建新序!”
这张告示,如同在滚烫的油锅里泼进一瓢冷水,瞬间炸开了锅!
百姓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许多人将信将疑,毕竟胥吏欺压已成常态,官府告示也曾贴过,何曾真正管用过?但这次不同,告示提到了“奉旨”,提到了新任县太爷连乔家、闵家那样的大豪强都扳倒了,或许……这次是真的?一些饱受胥吏盘剥、有冤难伸的百姓,心中燃起了微弱的希望火苗。更多人则抱着观望态度,想看看是否真有人敢告,告了又是否真有用。
冲击最大的,自然是县衙内部。告示一贴,各房胥吏,尤其是冯简一系以及与豪强有过勾连者,无不人心惶惶,如坐针毡。“吏治检举箱”那口黝黑的箱子,仿佛一只择人而噬的怪兽,静静蹲在衙门口,散发着无形的压力。谁也不知道,那箱子里会不会突然出现一封要命的揭发信。
迟晏并不指望立刻就有大量百姓投书,他知道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他此举的首要目的,是营造氛围,施加心理压力,敲山震虎,逼迫那些心中有鬼的胥吏自乱阵脚,同时给那些可能被胁迫或良心未泯者,一个“弃暗投明”的台阶和渠道。
果然,告示贴出后两日,县衙内的气氛变得异常诡异。胥吏们见面时眼神躲闪,交谈声压低了许多。钱书吏等人频繁出入冯简的廨舍(虽然冯简称病不见外客,但他们自有渠道),神色仓皇。而一些平日被排挤、或对现状不满的低级书吏、衙役,则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严书吏、张虎等人靠拢,打探风声,或隐晦地表达对某些“旧规”的不满。
严书吏按照迟晏的指示,对这些人态度温和但谨慎,只道:“大人整饬吏治,意在惩恶扬善,廓清环境。只要自身干净,或有心改过,配合查案,大人自有明断。”
第二招,是“公开招募,重构班底”。
在“吏治检举”告示旁,紧跟着又贴出了第二张告示:
“为革新县政,广纳贤才,以应善后安民之需事。照得本县经历变故,百废待兴,诸多事务,需才孔亟。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以下人员:
一、账房书手三名。要求:略通文墨,精于筹算,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有店铺账房、库房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文书抄录五名。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做事细致耐心,能严守文书机密。
三、巡检帮役十名。要求:身体强健,略通拳脚,服从指挥,无劣迹前科。曾为乡勇、民壮或有过从军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