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改变境遇
我觉得,拉货运马车的这匹马是世界上最懒的马。它垂着脑袋,拖着脚步,慢腾腾地往前走,好像故意要让接收包裹的人久等似的。我觉得,它有时候真的因为这个主意笑出了声,但车夫说它只是在咳嗽。
车夫也同他这匹马一样耷拉着脑袋。赶车的时候,他昏昏沉沉的,软塌塌的身体总爱往前倾,两只胳膊分别撑在左右膝上。我说他在“赶车”,却惊讶地发现,即使没有他,这辆马车也照样能到雅茅斯,因为所有的工作其实都是那匹马干的。至于聊天嘛,他想都没想过,只知道吹口哨。
佩戈蒂的膝上放着一篮点心,就算我们是坐这辆马车去伦敦,这篮点心也够我们一路所需了。我们吃了很多,也睡了很久。佩戈蒂总是下巴搭在篮子提手上就睡着了,抓篮子的手却一刻都没有松开。要不是亲耳所闻,我绝不会相信,一个没有自卫能力的女人,打起呼噜来,竟然声如雷鸣。
我们在小路上绕来绕去,花了好长时间给一家旅店送床架,还去别的地方逗留了一阵。我累得精疲力竭,看见雅茅斯的时候,不禁欢呼雀跃。我朝河对岸的一大片萧瑟荒滩望去,只觉得它看上去松软而潮湿。我心里直纳闷,如果世界果真像地理书上说的那样是圆的,怎么会有一个地方看上去如此平坦呢?不过转念一想,雅茅斯也许正好位于两极中的某一极上,这样就说得通了。
我们又靠近了一点儿,看见周围的景色全都横亘在天空之下,连成一条低低的直线。我向佩戈蒂表示,倘若有个小丘之类的东西,这里会更好看些。我还说,如果陆地离大海稍远一点儿,如果镇子没有同潮水混杂在一起,就像泡在水里的烤面包一样,那就更好了。但佩戈蒂用比平时更坚定的口气说,我们必须接受事物本来的面貌,还说她个人就对自己身为“雅茅斯熏鲱鱼”[1]感到非常自豪。
我们走到街上(这种街道在我看来相当陌生),闻到海鱼、沥青、麻絮和焦油的气味,看见水手走来走去,马拉大车在石板路上叮叮当当地来来往往,我才觉得自己刚才冤枉了这样一个热闹的地方。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佩戈蒂,她听见我很开心,不由得颇为得意,告诉我,谁都知道(我想是那些有幸生来就是“雅茅斯熏鲱鱼”的人才知道),总的来说,雅茅斯是全宇宙最好的地方了。
“我的阿姆在这儿呢!”佩戈蒂忽然尖叫起来,“长得都认不出来了!”
事实上,哈姆就在旅店门口等我们。他问我感觉怎么样,就像我们是老相识一样。起初我觉得,我对他的了解可比不上他对我的了解,因为自打我出生那晚,他就再也没有来过我们家,自然在这方面占了上风。不过,他把我背起来,驮回家去,这大大增进了我们之间的亲近感。他现在身高六英尺[2],身材壮硕,膀大腰圆。但他脸上挂着孩子气的傻笑,头上又长着浅色鬈发,看上去十分腼腆。他穿着帆布夹克和硬邦邦的裤子,硬得就像即便没有腿在里面,裤子自己也能立起来似的。与其说他戴着帽子,倒不如说顶着一个黑漆漆、黏糊糊的东西,就像一座老房子的沥青屋顶。
哈姆背着我,胳膊下夹着我们的一只小行李箱,佩戈蒂提着我们的另一只小行李箱。我们在遍布碎木片和小沙堆的小巷里绕来绕去,经过了煤气厂、制绳厂、小船厂、大船厂、拆船厂、修船厂、索具厂、铁器厂,以及许多类似的地方,最后来到了我刚远远望见的那片萧瑟的荒滩,这时哈姆说:“那边就是我们的家,大卫少爷!”
我朝四面八方眺望,尽量往荒滩尽头看,看到了远处的海,又看到了远处的河,但就是看不到房子。不远处有一艘黑漆漆的驳船,或者某种年久报废的船,停在远离大海的高地上。船上伸出一个铁漏斗,充当烟囱,缓缓地冒着炊烟。除此以外,我就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住人的地方了。
“不会是那个吧?”我说,“那个船一样的东西?”
“就是那个,大卫少爷。”哈姆答道。
我觉得,即便是阿拉丁的宫殿,或者大鹏的蛋[3],也比不上住在那条破船里的浪漫想法更令我着迷。船侧开了一扇可爱的门,上面搭了顶棚,还有几扇小窗。但它令人啧啧称奇的独特之美在于,它是一条真正的船。毫无疑问,它已经下过几百次水,但从没有人打算把它停在旱地上,当房子住。这就是它吸引我的地方。如果它本来就是造出来给人住的,我可能会觉得它太小、太不便、太冷清了。但它绝非为此用途而造,于是就成了完美的住处。
船屋里面干净漂亮,所有东西都尽量摆放得整整齐齐,包括一张桌子、一架荷兰钟、一个五斗柜,柜子上立着一只茶盘,上面画着一个打阳伞的女人,正带着一个男孩散步,男孩军人打扮,在滚铁环。一本《圣经》支撑着茶盘,以防其倒下。万一茶盘倒下,就会砸碎《圣经》周围的许多茶杯、茶碟,还有一把茶壶。墙上挂着几幅普通的彩色画,装在玻璃画框里,主题都是《圣经》故事。后来,只要看到小贩手里的这种画,佩戈蒂哥哥房内的一切就会再次浮现在我眼前。这些画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两幅:一幅画的是穿红衣的亚伯拉罕要杀穿蓝衣的以撒祭神[4];另一幅画的是穿黄衣的但以理被扔进绿狮子的坑里[5]。在那小小的壁炉架上方,挂着另外一幅画,画的是一艘名叫“萨拉·简”号的小帆船,船在桑德兰建造,船尾是一小块粘在画上的真木头—那真是一件艺术品,将绘画构图同木工技艺结合在一起,我认为它是世上最令人羡慕的财产之一。房梁上挂着几个钩子,我当时没猜出它们的用途。屋里还有一些柜子和箱子一类的家具,方便人随时落座,以弥补椅子的不足。
我跨进门槛,一眼就将这一切全都看清了—按照我的理论,小孩子往往都有这样的本事—然后,佩戈蒂打开一扇小门,给我看我的卧室。这是我见过的最理想的完美卧室—它位于船尾,有一扇小窗,那里原先是船舵穿出去的洞。墙上钉着一面刚好与我齐高的小镜子,周围镶嵌着牡蛎壳。还有一张小床,大小恰好能容我躺下。桌子上的蓝色马克杯里插了一束海草。墙壁刷得像牛奶一样白。用花布拼缝的床单分外鲜艳,刺得我眼睛生疼。在这个令人愉悦的屋子里,有一件事格外引人注意,那就是到处都弥漫着鱼腥味。那股味道无孔不入,就连我掏出小手帕来擦鼻子的时候,都发现小手帕闻上去如同包过龙虾一样。我把这一发现悄悄告诉佩戈蒂,她对我说,他哥哥就是做龙虾、螃蟹和螯虾买卖的。后来我发现,外面有一个存放锅碗瓢盆的小木棚,经常可以在那里看到一堆这样的生物,以奇特的状态纠缠在一起。不管什么东西,它们一钳住就不肯松开。
一个系着白围裙、彬彬有礼的女人出来迎接我们。离船还有四分之一英里[6]的时候,我就在哈姆脊背上看到这个女人在门口朝我们屈膝行礼了。欢迎我们的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或者说我觉得她非常漂亮)。她戴着一串蓝珠子项链。我想吻她,可她不肯,还跑到一边藏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们正大模大样地享用清炖比目鱼、融化的黄油和土豆的时候—我还有一份排骨—一个毛发浓密、面容异常和蔼的男人回家了。他叫佩戈蒂“小姑娘”,还满怀热情地在她脸颊上重重吻了一下,而我知道佩戈蒂向来行为得体、讲究礼节,因此毫不怀疑此人就是她哥哥。不出所料,佩戈蒂紧跟着就给我介绍,他就是这一家的主人—佩戈蒂先生。
“很高兴见到你,少爷。”佩戈蒂先生说,“你会发现我们很粗鲁,少爷,但你也会发现我们很爽快。”
我向他致谢,然后说,在这样一个令人愉快的地方,我肯定会过得很开心。
“你妈妈还好吗,少爷?”佩戈蒂先生说,“你离开她的时候,她快活吗?”
我告诉佩戈蒂先生,我母亲要多快活有多快活,还说她托我向大家问好呢—这当然是我编造的客套话。
“我要好好感谢她,真的。”佩戈蒂先生说,“呃,少爷,你要是能跟她,”他朝自己妹妹点了点头,“跟哈姆,还有小埃米莉,一块儿在这里待上俩礼拜,那可是我们全家的光荣啊!”
代表全家如此殷勤地欢迎过我之后,佩戈蒂先生提着一壶热水出去清洗身体了,边走边解释说“冷水根本洗不掉我身上的脏东西”。不一会儿,他回到屋内,外貌已大为改观,只是脸上过于红润,让我不由得想到,他的脸和龙虾、螃蟹、螯虾有一个共同点—进热水前黑乎乎的,出热水后红通通的。
吃完茶点,关好门,整个屋子都暖烘烘的,舒服极了(夜里屋外总是冷飕飕、雾蒙蒙的)。我觉得,这就是人所能想象到的最惬意的隐居地了。听着海上刮起的大风呼呼作响,知道雾气悄悄弥漫了外面的荒滩,眼望着炉火,想到除了这个屋子,附近便别无人家,而这个屋子其实是一条船—这一切着实令人心醉神迷。小埃米莉已经克服了羞怯,和我并排坐在最小、最矮的柜子上。这个柜子刚好够我们俩坐,也刚好能放进壁炉的一角。系着白围裙的佩戈蒂太太坐在壁炉另一头织毛线。佩戈蒂熟练地使用着那块蜡头和画着圣保罗大教堂的针线盒干针线活儿,那样子就跟在家里时一模一样。哈姆已经教了我“四全牌”的第一课,又试图回想起用那副脏牌算命的方法。他翻过的每张牌上,都留下了大拇指上的鱼腥味。佩戈蒂先生抽着烟斗。我觉得是时候说点心里话了。
“佩戈蒂先生!”我说。
“什么事,少爷?”他说。
“你给你儿子起名叫哈姆,是不是因为你们住在挪亚方舟一样的船上?[7]”
佩戈蒂先生好像觉得这个问题很深奥,但他还是回答说:“不是这么回事,少爷。我从没给他起过名字。”
“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我说,向佩戈蒂先生提出了教义问答里的第二个问题[8]。
“哎呀,少爷,是他父亲给他取的这个名字。”佩戈蒂先生说。
“我还以为你就是他父亲呢!”
“我兄弟乔才是他父亲。”佩戈蒂先生说。
“他是不是过世了,佩戈蒂先生?”我礼貌地停顿了片刻,试探着问道。
“淹死啦!”佩戈蒂先生说。
听说佩戈蒂先生不是哈姆的父亲,我大为惊讶,然后就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把他同这里其他人的关系也搞错了。我深感好奇,决心向佩戈蒂先生问个一清二楚。
“小埃米莉,”我说,瞅了她一眼,“她是你的女儿,没错吧,佩戈蒂先生?”
“不是,少爷。我妹夫汤姆才是她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