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她来这儿干什么?”斯蒂尔福思说。
“她老家好像就在这一带,少爷。她告诉我,她每年都会因为工作来这里一次,先生。今天下午我在街上碰到了她,她想知道您晚饭后能不能赏光见她一面,先生。”
“你知道我们说的那个女巨人吗,雏菊?”斯蒂尔福思问。
我不得不承认—在利蒂默面前,就连暴露出这一缺点也让我感到羞耻—我完全不认识莫彻小姐。
“那你就得认识认识她,”斯蒂尔福思说,“因为她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莫彻小姐来了,就带她进来。”
这位女士让我生出了几分好奇和兴奋,尤其是我一提到她,斯蒂尔福思就放声大笑,拒绝回答与她有关的任何问题,我就愈发感兴趣了。因此,直到桌布撤去后半个小时,我都对见到此人满怀期待。我们正坐在壁炉前喝葡萄酒,门忽然开了,利蒂默带着一如既往的平静沉稳的态度,通报道:
“莫彻小姐到!”
我向门口看去,但什么都没看见。我继续向门口张望,心想,这位莫彻小姐怎么半天都不露面。就在这时,我无比惊讶地发现,从我和房门之间的沙发背后,摇摇晃晃地走出一个矮矮胖胖的人。此人大约四十岁或者四十五岁,脑袋大,脸也大,灰眼睛里透着狡黠。她向斯蒂尔福思抛媚眼时,本想把手指顽皮地按在狮子鼻上,却因为两条胳膊极其短小,手指够不到鼻子,而不得不将鼻子往手指上凑。她的下巴就是人们所说的“双下巴”,肉多得将帽带连同帽结都包了起来。她要脖子没脖子,要腰没腰,腿倒是有,就是不值一提。虽然她腰以上—如果她有腰的话—长得超过了正常尺寸,虽然她也像普通人那样,以双脚为全身终点,但她实在太矮,以至于站在普通大小的椅子旁边,就相当于站在桌边,于是她索性将带来的袋子放到了座位上。这位女士衣着随便而舒适,将手指按在鼻子上—其艰难程度我前面已有描述—不得不偏着脑袋站在那里,目光犀利的眼睛睁一只闭一只,露出异常世故狡猾的神情,向斯蒂尔福思挤眉弄眼了一阵子,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哎哟喂!我的俊哥儿!”她朝他摇晃着大脑袋,愉快地开口道,“你到这儿来啦,是不是?噢,你这淘气的孩子,呸,不害羞,你跑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干什么?我敢说,一定是来捣什么蛋的吧。噢,你真是个滑头。斯蒂尔福思,你就是个滑头,我也是,对不对?哈哈哈!你本来会跟我打一百镑对五镑的赌,赌你在这儿绝碰不上我,是不是?哎呀,天哪,我无所不在。这里也在,那里也在,到处都在,就像魔术师从太太们手帕里变出的那半个克朗。说起手帕—说起太太们—你那位有福的妈妈有你这样的儿子,该是多大的安慰呀!对不对,我亲爱的孩子?此话是真是假,我不告诉你!”
说到这里,莫彻小姐解开软帽,将帽带甩到脖子后面,在壁炉前的一只脚凳上气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来,红木饭桌遮在她头顶,简直成了一座凉亭。
“我的个老天爷喂!”她双手分别拍打着两侧的小膝盖,敏锐地瞥了我一眼,继续道,“我太丰满了,这是事实,斯蒂尔福思。爬上一道楼梯,喘口气都像打桶水那样费劲。你要是看见我从楼上的窗户往外眺望,准会认为我是大美人,对不对?”
“不管在哪儿看见你,我都会那样想的。”斯蒂尔福思答道。
“去你的,你这小狗,去!”那个小矮子嚷道,用擦脸的手帕冲斯蒂尔福思甩了一下,“别没脸没皮的!不过,我老实跟你说吧,上礼拜我到米瑟斯夫人府上去—那才叫美人哩!压根儿不显老—我在房间里等她的时候,米瑟斯先生本人也来了—那才叫美男子哩!压根儿不显老!他的假发也一点儿都不旧,都戴了十年啦—他一个劲儿地对我献殷勤,我都要打算摇铃叫仆人来了。哈哈哈!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坏蛋,就是有点儿缺德。”
“你替米瑟斯夫人做什么呢?”斯蒂尔福思问。
“我不能泄露机密啊,可爱的小宝贝。”她一面答道,一面拍了拍鼻子,皱起面孔,眨巴着眼睛,像个聪明非凡的小鬼,“你别管啦!你想要知道我是帮她防止掉发还是给她染发,是给她美容还是给她描眉,对不对?你会知道的,我的宝贝—等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曾祖父的名字吗?”
“不知道。”斯蒂尔福思说。
“他叫沃克,亲爱的乖乖。”莫彻小姐说,“他是古老沃克家族的后代,所以我继承了沃克家族的全部胡基财产[4]。”
在我看来,除了莫彻小姐镇定自若的神情,这世上还没有什么赶得上她眨眼睛的样子。她听别人说话,或者她说了什么话等待别人回答时,总是狡黠地偏着脑袋,一只眼睛像喜鹊那样向上翻,那样子令人啧啧称奇。总之,我惊讶得不知所措,只是坐那儿盯着她,恐怕连礼貌规矩都忘了。
莫彻小姐解开软帽,将帽带甩到脖子后面,在壁炉前的一只脚凳上气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来,红木饭桌遮在她头顶,简直成了一座凉亭。(第325页)
她这时已把椅子拉到身边,忙着从袋子里捞出(每次都将短胳膊整个伸进袋里,直没肩头)小瓶子、海绵、梳子、刷子、法兰绒布头、小卷发钳,还有别的一些玩意儿,将它们胡乱堆在椅子上。捞着捞着,她突然停下,对斯蒂尔福思说了句话,弄得我颇为慌乱:
“你这位朋友是谁?”
“科波菲尔先生,”斯蒂尔福思说,“他想认识你呢。”
“好啊,那就认识认识吧!看他样子就知道他想认识我!”莫彻小姐回应道,手提袋子,摇摇摆摆地向我走过来,边走边冲我大笑,“脸蛋像个桃子似的!”我坐在那儿,她踮起脚,掐了下我的脸,“好迷人!我非常喜欢吃桃子,真恨不得咬上一口呢。我敢说,我能跟你结识非常高兴,科波菲尔先生。
“真是迷人!我可喜欢桃子了。很高兴认识你,科波菲尔先生,真的。”
我说很荣幸能认识她,并且同她一样高兴。
“噢,天哪,咱们俩太客气啦!”莫彻小姐大喊道,妄图用那只小手捂住那张大脸,简直荒谬,“不过话说回来,这世界啊,本来到处都是谎言和欺骗嘛,你说对不对?”
这是给我们俩说的掏心窝的话,她边说边把小手从脸上挪开,连胳膊一齐又伸进了袋子。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莫彻小姐?”斯蒂尔福思说。
“哈哈哈!我敢说,咱们真是一群能让人兴奋的骗子,对不对,乖孩子?”那矮小的女人歪着脑袋,一只眼望着空中,摸索着袋子,回答说,“瞧!”她摸出一样东西,“俄国王爷剪下来的指甲。我管他叫‘字母乱七八糟王爷’,因为他的名字把所有字母都用上了,只是顺序全乱了套。”
“那位俄国王爷是你的客户,对吧?”斯蒂尔福思说。
“你说对了,我的乖乖,”莫彻小姐答道,“我给他修指甲,一个礼拜修两次!手指甲、脚指甲全修。”
“他出手应该很大方吧?”斯蒂尔福思说。
“他花钱跟说话一样,我的宝贝,说话大大咧咧,花钱大手大脚。”莫彻小姐答道,“王爷可不是你们这种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人。你只要瞧见他那两撇八字胡,准会这样说。那胡子天生是红色的,后来才染黑。”
“当然是你动手染的吧。”斯蒂尔福思说。
莫彻小姐眨眨眼,表示同意,“只能请我去染,没办法呀。气候影响了他的染料,在俄国还挺好的,到这里就不行了。你这辈子啊,怕是从没见过这样一位满脸铁锈色的王爷,就跟废铁一样!”
“所以你刚才叫他骗子?”斯蒂尔福思问。
“噢,你可真是个思想活跃的孩子,对不对?”莫彻小姐猛摇着头答道,“我刚才是说,我们大家都是骗子,我把王爷的指甲拿给你看,就是要证明这一点。在上流人家,王爷的指甲比我所有的才干都更有用。我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些东西。它们是最好的推荐信。既然莫彻小姐给王爷修指甲,那她肯定没问题。我把它们送给那些年轻的小姐太太。我相信,她们会收藏在纪念册里。哈哈哈!我敢说,‘整个社会制度’—正如男人在议会里发言时说的那样—就是王爷指甲的制度!”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女人努力抱住两条短胳膊,点着大脑袋说道。
斯蒂尔福思开心地哈哈大笑,我也笑起来,莫彻小姐则继续摇晃着脑袋—那脑袋往一侧偏得厉害—一只眼盯着空中,另一只眼不住地眨巴。
“好啦!好啦!”她说着,拍了拍小小的膝盖,站起身来,“这都不是正事。来吧,斯蒂尔福思,我们来探索极地,把这事儿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