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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全2 册>第二十六章 我坠入情网

第二十六章 我坠入情网(第1页)

第二十六章我坠入情网

直到阿格尼丝离开伦敦那天,我才再次见到乌利亚·希普。我去驿车售票处向阿格尼丝道别,为她送行。乌利亚也在那里,准备搭乘同一辆车返回坎特伯雷。他穿着那件短小、高肩的深紫红色厚大衣,带着一把像小帐篷似的大伞,高坐在车顶后部靠边的座位上;阿格尼丝当然坐在车厢里。看见这一幕,我感到一种小小的满足。不过,我在阿格尼丝眼前拼命装出跟他友好的样子,这番努力或许应该得到那么一点儿补偿。我在驿车窗口同阿格尼丝说话时,他就同那天晚宴上一样,在我们附近一刻不停地盘旋,仿佛一只巨大的秃鹰,贪婪地吞食着我们说出口的每一个字。

他在壁炉边的坦白令我惴惴不安,我反复思索着阿格尼丝说过的关于他跟威克菲尔德先生合伙的话:“我做我觉得是正确的事。我觉得,为了让爸爸安宁,就必须做出牺牲,所以我就恳求他接受乌利亚的提议。”为了父亲,无论要做何种牺牲,她都会委屈自己接受,强撑自己活下去—从那以后,这一不祥的预感便压在我心头。我知道她是多么爱她父亲,也知道她天性是多么孝顺。我听她亲口承认,她认为是自己不知不觉导致父亲犯了错,欠父亲的实在太多,所以十分渴望做出补偿。看到她跟那个身穿深紫红色厚大衣的可憎赤发鬼判若云泥,我没有感到一丝慰藉,因为我感到,正是在这样的不同中,在她那纯洁灵魂的自我牺牲和他那肮脏灵魂的下流无耻之间,潜藏着莫大的危险。毫无疑问,他对这一切一清二楚,而且凭他的狡猾奸诈,早已深思熟虑过了。

不过,我确信,这样的牺牲,虽然还很遥远,但必定会毁掉阿格尼丝的幸福;我也确信,从她的态度判断,她对这种前景还浑然不觉,这种前景的阴影也还没有投在她身上。如果我提醒她防备这即将降临的灾祸,就会立刻伤害她。所以,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未做任何解释,她从车窗里对我微笑着挥手告别;纠缠她的那个恶魔在车顶扭来扭去,仿佛已经将她攥在手心,大胜而归。

同他们分别时的情形,令我久久难以忘怀。我收到阿格尼丝的来信,得知她已平安抵家时,心里却像送别她时一样悲哀。每当我陷入沉思,这个问题就会立刻浮现出来,我所有的不安也会随之倍增。我几乎没有一个晚上不梦到它,它成了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我自己的脑袋一样。

斯蒂尔福思来信说他去牛津了,因此我不在律师公会上班时,就是孤身一人,有充足的闲暇来咀嚼我的焦虑。我相信,到这时候,我对斯蒂尔福思产生了隐隐的不信任。虽然我写给他的回信依然热情洋溢,但总的来说,我为他当时不能到伦敦来而感到高兴。我怀疑,实际情况是,阿格尼丝的话对我产生了影响,而见不到斯蒂尔福思的面,我也就受不到他的干扰。我惦念、关心的人主要是阿格尼丝,于是她的影响压倒了斯蒂尔福思。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一周周悄然逝去。我成了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的正式学徒。我从姨婆那里每年拿九十镑(房租和其他杂费不包括在内)。我的这套房间租期定为一年。尽管我依然觉得一个人住在那里太无聊,夜晚也很漫长,但我可以在低落的情绪中安定下来,泡在咖啡里打发时光。如今回想起来,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我喝下的咖啡似乎得用加仑计量。大约也是在这个时期,我有了三个发现:其一,克拉普太太是一种名为“筋乱”[1]的怪病的受害者,一发病,鼻子往往就会发炎,需要用薄荷来治疗;其二,我的食物储藏室里的温度有点怪,导致白兰地酒瓶都裂了;其三,我在世上形单影只,我常用一两行英文诗将这一处境记录下来。

正式成为学徒那天,我没举行任何庆祝活动,只是给事务所的办事员买了点儿三明治和雪利酒,还在晚上独自去剧院看了一场戏。那出戏名叫《陌生人》[2],像伦敦民事律师公会一样古老而陈腐,看得我悲伤不已,回家一照镜子,差点儿都认不出自己了。那天办理完所有手续,斯彭洛先生说,他本来打算请我去他位于诺伍德的宅邸做客,庆祝我们建立师徒关系,但因为女儿即将从巴黎学成归来,家里还有点儿混乱,这次只好作罢。但他表示,等她回家后,他希望有幸招待我。我知道他是个鳏夫,只有一个女儿,于是表示了谢意。

斯彭洛先生说到做到。过了一两个礼拜,他又提起邀我做客一事,还说如果我肯赏光,下礼拜六到他家去,并待到礼拜一再走,他会喜出望外的。我当然说我求之不得。他决定用自己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我接去,再送我回来。

那一天到来时,连我的毯制提包都成了拿薪水的办事员仰慕的对象。在他们心目中,诺伍德的那座宅邸是一处神秘的圣地。一个办事员告诉我,他听说,斯彭洛先生吃饭用的都是金银餐具和知名瓷器;另一个则说,斯彭洛先生家的香槟都可以随时从桶里汲取,就跟平常喝普通啤酒一样。那位戴假发的老办事员,名叫提菲先生,任职期间曾因公去过那宅子好几次,每次都深入内宅早餐室。他将那个房间描绘得富丽堂皇,还说在那里喝过东印度棕色雪利酒,品质上乘,令人不禁闭目陶醉。

那天,我们在主教法庭上审理了一桩延期诉讼的案件—把一个在教区会议上反对缴纳修路税的面包师逐出教会—据我估算,本案的证据之多,足有《鲁滨孙漂流记》的两倍,所以审理完毕时已经很晚了。不过,我们还是判决将他逐出教会六个礼拜,还罚了他一大笔钱;然后,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双方的律师(他们的关系都很密切)一同出城,斯彭洛先生和我乘四轮敞篷马车离开了。

那辆马车气派非凡;那两匹马扬颈奋蹄,仿佛知道自己属于伦敦民事律师公会一般。在律师公会里,样样都讲排场,个个都争高下,于是催生出一些十分精致的马车。不过,我一直认为,将来也会认为,当时那里最大的竞争是比赛衣服浆洗得有多硬。我觉得,那些代诉人穿的衣服,已经僵硬到人类难以忍受的程度。

我们一路上十分开心,斯彭洛先生就我的职业给予了若干指点。他说,代诉人是世界上最优雅的职业,万万不可与事务律师混为一谈,因为代诉人与后者截然不同,圈子更小,门槛更高,规则更灵活,赚得也更多。我们在律师公会中办起事来,比在别的地方轻松得多,他说,而这就让我们与众不同,成了特权阶级。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事务律师,这一令人不快的事实是无法掩盖的。但他又让我明白,事务律师是人类中的劣等种族,凡是有志气的代诉人都瞧不起他们。

我问斯彭洛先生他认为哪种业务最好。他回答说,涉案遗产不多不少就三四万镑,这种遗产纠纷案或许是再好不过的了。他说,这种案子,不仅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有辩论,而且在质询和反质询中,还有堆积如山的证据要收集整理(更别提还要上诉到代表法庭和上议院了),这些都能让你捞到可观的外快。另外,因为诉讼费用最终必定来自遗产,双方都铆足了劲儿,要拼个你死我活,完全不考虑费用。然后,他就开始全面颂扬律师公会。他说,律师公会特别值得推崇的,是它的简练精干。它是世界上组织得最灵活高效的地方,是舒适得体的完美体现。它规模虽小,却又无所不包。比方说,你把一起离婚案或赔偿案提交主教法庭,很好,你就在主教法庭审理它。你就在亲如一家的人当中玩一场小小的圆桌纸牌游戏,你不慌不忙地把牌打完。要是你不满意主教法庭,那接下来怎么办?哎呀,你就把案子提交到拱门法庭。拱门法庭是怎么回事?还是那个法庭,还是那个房间,还是那个被告,还是那群律师,只是换了个法官,因为主教法庭的法官在任何开庭日都能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庭。嗯,然后你又把纸牌游戏玩一遍。如果你仍然不满意,很好,那接下来怎么办?你把案子提交到代表法庭。代表是谁?哎呀,教会代表就是那群无所事事的辩护律师,前面两个法庭玩纸牌游戏的时候,他们在一旁观看,见证了怎么洗牌、切牌、玩牌,还跟所有玩家都谈论过。现在,他们又以法官的身份重新登场,要把案子审得人人满意!斯彭洛先生郑重地总结说,心怀不满的人会说律师公会如何腐败、如何故步自封、如何需要改革,但一蒲式耳小麦价格最高的时候,就是律师公会最忙的时候[3],一个人可以摸着胸口向世界宣布:“谁要是碰了律师公会,国家就会垮台!”

我从头到尾聚精会神地听完他的话,我得说,虽然我怀疑国家是否真像斯彭洛先生说的那样仰仗律师公会,但我只能毕恭毕敬地遵从他的判断。至于一蒲式耳小麦的价格,我谦卑地认识到自己力有不逮,只好搁置不提。时至今日,我都从未搞懂一蒲式耳小麦价格的问题。在我一生中,它会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重新冒出来,把我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我现在仍不知道,在数不胜数的场合中,它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它有什么权利来压倒我。不过,无论何时,只要见到我的老朋友一蒲式耳小麦被强行拽进话题(我发现它总是这样),我便会直接败下阵来。

这都是题外话。我可不是敢去碰律师公会,把国家弄垮台的人。我用沉默谦卑地表示,我完全赞同学问在我之上的长者所说的话。我们又谈到《陌生人》,谈到戏剧,谈到那两匹马,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斯彭洛先生家的大门口。

斯彭洛先生的宅邸有一个可爱的花园,当时虽不是一年中赏花的最佳季节,但那个花园还是打理得十分漂亮,令我十分着迷。那里有一片迷人的草坪,有一丛丛树木,有在暮色中依稀可辨的观景小径,上面架着拱形棚架,在草木生长的季节,那里肯定爬满了灌木和花朵。“这儿就是斯彭洛小姐独自散步的地方。”我心想,“天哪!”

我们走进宅邸,里面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门厅里放着形形色色的礼帽、便帽、大衣、方格呢披肩、手套、马鞭和手杖。“朵拉小姐在哪里?”斯彭洛先生问仆人。“朵拉!”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

我们转进身边的一个房间(我想,那就是那个因东印度棕色雪利酒而闻名的早餐室),我听见一个声音说:“科波菲尔先生,这是我的女儿朵拉,这是我女儿朵拉的密友!”那个声音无疑是斯彭洛先生的,可我听不出来,也不在意是谁在说话。刹那间,一切已成定局。宿命降临在我身上。我成了一个俘虏,成了一个奴隶。我疯狂地爱上了朵拉·斯彭洛!

在我看来,她绝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灵—我说不清她到底是什么—从未有人见过,却人人梦寐以求。我瞬间坠入爱情的深渊。在深渊边缘,我没有迟疑,没有向下看,没有回头望,一个字都没顾得上跟她说,就一头栽了进去。

我鞠了一躬,口中嘟囔了一句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我以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

说话的人不是朵拉,不是,而是朵拉的密友—默德斯通小姐!

在我看来,她绝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灵—我说不清她到底是什么—从未有人见过,却人人梦寐以求。(第386页)

我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大惊失色。最合理的判断是,我已经没有余力来吃惊了。在这尘世上,除了朵拉,就再没什么令人惊讶的东西值得一提了。我说:“你好吗,默德斯通小姐?我希望你一切都好。”她答道:“我很好。”我说:“默德斯通先生好吗?”她答道:“舍弟身体健壮,谢谢你关心。”

斯彭洛先生见我们相互认识,应该感到很惊奇,于是插了一句。

“科波菲尔,”他说,“我很高兴你和默德斯通小姐早就认识。”

“科波菲尔先生和我是亲戚。”默德斯通小姐板着脸平静地说,“我们曾经打过一点儿交道,那都是他孩提时代的事了。后来时过境迁,我们各奔东西。我刚才几乎没认出他来。”

我回答说,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认得出她来。这话千真万确。

“承蒙默德斯通小姐的好意,”斯彭洛先生对我说,“接受了做小女朵拉密友的职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小女朵拉不幸丧母,多亏默德斯通小姐来陪伴她、保护她。”

一个念头忽然从我的脑海闪过:默德斯通小姐,就像藏在口袋里的护身棒,与其说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不如说是用来攻击对手的。但是,我脑子里只有朵拉,其他念头全都稍纵即逝,于是紧接着就往她那边瞧,从她那娇嗔的面孔,我似乎看出,她不大愿意同她的伙伴兼保护人格外亲密。这时铃响了,斯彭洛先生说,这是晚餐的预备铃,跟着就带我去换衣服。

陷入热恋的人,若还有心思换衣服,或者做别的什么事,就未免有点儿太荒唐了。我只能在壁炉边坐下来,咬着毯制提包的钥匙,想着那位妩媚动人、稚气未脱、明眸善睐、楚楚可怜的朵拉。她是多么婀娜多姿,多么千娇百媚,多么娴静优雅、风情万种,令人心**神驰啊!

铃声很快又响了,我本希望在出席这种场合前好好打扮一番,但来不及了,只能匆匆收拾了两下便下楼。已经有客人到了。朵拉正与一位白发老者谈话。尽管他白发苍苍—照他自己所说,他已经是做曾祖父的人了—我仍然疯狂地忌妒他。

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啊!我忌妒每一个人。一想到有谁比我更熟悉斯彭洛先生,我就难以忍受。听他们谈论我没参与的事,我就觉得如坐针毡。一个面容和蔼的秃头客人隔着桌子问我是否是第一次进这座宅第,我真想使出一切野蛮的手段报复他。

我不记得除了朵拉还有什么人在座。我一点儿都不记得晚餐吃了什么,只记得朵拉。在我的印象中,我光是看朵拉就已经看饱了,半打盘子里的菜碰都没碰,就让仆人直接撤下。我坐在她身边。我跟她谈话。她的柔声细语是那样动听,她的咯咯轻笑是那样悦耳,她的举手投足是那样可爱迷人,足以令一个神魂颠倒的年轻人无法自拔,心甘情愿地做她的奴隶。她整个人娇小玲珑,我觉得唯其如此,才更显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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