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侍者说,“年轻的绅士大都吃腻了牛羊肉。那就来一份小牛排吧!”
我一时也点不出别的菜,只好同意了他的提议。
“你爱吃土豆吗?”侍者歪着脑袋,带着献媚的微笑说,“年轻绅士通常都会吃许多土豆。”
我用最深沉的声音吩咐他,来一份小牛排和土豆,配菜统统都要;同时吩咐他去柜台问问,有没有给特罗特伍德·科波菲尔先生的信—我知道没有,也不可能有,但我认为装出等信的样子才能彰显男子汉气概。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说没有我的信(我听了大吃一惊),跟着就在壁炉旁的一张雅座上铺桌布。他一边忙活,一边问我想喝点儿什么。我猜,他一听我说要“半品脱雪利酒”,便觉得大好机会来了,可以将残留在几个小酒瓶瓶底的陈酒倒在一起,凑够这个量。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读报纸时,看见他躲在低矮的板壁后面—那里就是他的私室—忙着把好几个瓶子里的酒倒进一个瓶子,就像化学家和药剂师按处方配药一样。酒拿上来之后,喝起来淡而无味,混杂了不少英国葡萄酒里常有的渣滓,跟纯正的外国葡萄酒相去甚远。我不好意思点破,二话没说就灌下了肚。
当时我心情愉悦(我由此推断,人中毒之后,在某些阶段其实并不总是很痛苦),于是决定出去看戏。我选中了考文特花园剧院;我坐在中央包厢的后面,观看了《尤利乌斯·恺撒》和一出新哑剧。那些高贵的罗马人在我面前都活了过来,时进时出,供我消遣,不再是课本中叫我吃尽苦头的学习对象。此情此景,令我倍感新奇愉悦。不过,全剧现实与神秘交融,诗歌、灯光、音乐、演员令人叹为观止,灿烂华美的巨大场景有条不紊地切换,令人目眩神迷,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半夜十二点走出剧院来到细雨纷飞的街上,我觉得自己仿佛在云中度过了悠长的浪漫时光后,又回到了这个污浊悲惨的尘世。这里人声喧嚣,污水四溅,火把通明,雨伞纠缠,出租马车挨挨挤挤,木屐咔嗒作响。
我从另一个门出来,在大街上站了一会儿,好像当真是久违尘世之人。但是,旁人毫不客气地推搡很快就让我清醒过来,走上返回旅店的路。我一路上都在回想刚才的辉煌景象。到了旅店,我喝了点儿黑啤,吃了点儿牡蛎。一点过了,我仍坐在餐厅里,凝视着炉火,沉浸在回想之中。
我一心想着那场戏,想着过往的时光—在某种意义上,那场戏犹如一块亮晶晶的透明水晶,透过它,我看见我的童年一幕幕上演—不知何时,一个面容俊俏、体形匀称、衣着考究的潇洒年轻人出现在我面前,我理应对此人记忆深刻才对。回想起来,当时我只意识到那人的存在,却没有注意他进来了—我仍坐在餐厅里,对着炉火沉思。
我终于站起身,要去睡觉了,睡眼惺忪的侍者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他早就站不住了,正在小食物储藏室里弯曲、捶打两条腿,各种扭来扭去的姿势都做完了。我朝门口走去时,跟那个已经进来的人擦肩而过,看清了他的模样。我马上转过身,走回去,又看了一眼。那人没认出我,但我一下就认出他来了。
若是别的时候,我可能会缺乏同他搭话的自信和决心,可能会推迟到第二天,甚至可能与他失之交臂。然而当时,那出戏还在我心中汹涌澎湃,那人先前对我的保护显得尤其值得感激,而我往日对他的爱戴之情又重新充溢胸间,我立即走上前去,心脏狂跳不已,说道:“斯蒂尔福思!你怎么不跟我搭话呀?”
他看了看我—还是他过去看人时那副神气—但他脸上看不出有认出我来的表情。
“恐怕你不记得我了吧。”我说。
“天哪!”他突然大叫一声,“你是小科波菲尔!”
我一下抓住他的两只手,紧紧握着不放。若不是因为害羞,怕惹他不高兴,我真想一把搂住他的脖子痛哭一场呢。
“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亲爱的斯蒂尔福思,我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我见到你也非常高兴!”他亲热地握着我的双手说,“哎呀,科波菲尔老弟,别太激动呀!”不过,我觉得,他看到我见了他那样激动,也不由得满心欢喜。
我擦掉无论怎样坚定也抑制不住的泪水,笨拙地笑了笑,和他并肩坐下。
“我说,科波菲尔,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斯蒂尔福思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是今天乘驿车从坎特伯雷来的。我被住在那一带的姨婆收养了,刚在那里接受完教育。你怎么会在这里,斯蒂尔福思?”
“哎,我现在是人们口中的‘牛津人’[2]了。”他答道,“也就是说,我在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就无聊得要死—我现在正要回家看望母亲。你真是个可爱的小子,科波菲尔。你看起来跟从前一样!一点儿也没变!”
“我一眼就认出你来啦。”我说,“不过,你比较容易让人记住。”
他哈哈大笑,一边梳理一簇簇鬈发,一边高兴地说:
“不错。我这次出来,就是为了回家尽孝啊!我母亲就住在伦敦城外不远的地方,但路十分难走,家里也无聊透顶,所以今晚我就留宿在这儿,不赶路了。我到伦敦城还不到六个小时呢。这六个小时,我一直在剧院里打盹儿,发牢骚。”
“我也去看戏了。”我说,“在考文特花园剧院。那场戏是多么气势恢宏、令人着迷啊,斯蒂尔福思!”
斯蒂尔福思开怀大笑。
“亲爱的小大卫,”他又拍着我的肩头道,“你可真是一株雏菊[3]呀。日出时田野里的雏菊都没有你鲜嫩!我也去过考文特花园剧院,实在找不到比那更难看的戏了。喂,请过来,先生!”
“你把我的朋友科波菲尔先生安排在什么地方了?”斯蒂尔福思说。
“对不起,先生,您说什么?”
“他睡在哪个房间?房号是多少?你明白我的意思。”斯蒂尔福思说。
“这个嘛,先生,”侍者带着抱歉的语气说,“科波菲尔先生目前住的是四十四号房间,先生。”
“你把科波菲尔先生安排到马厩上面的小阁楼里,”斯蒂尔福思质问道,“到底是何居心?”
“哎呀,先生。”侍者仍以抱歉的语气答道,“我们不知道科波菲尔先生会有特别的要求。那我们把科波菲尔先生换到七十二号好了,先生,要是您满意的话。就在您隔壁,先生。”
“当然满意。”斯蒂尔福思说,“快去办吧。”
侍者立刻退出去调换房间。斯蒂尔福思觉得,我被安排到四十四号房间这件事很逗,又大笑了一阵,拍了拍我的肩膀,邀请我第二天上午十点与他共进早餐—我受宠若惊,欣然接受。时间已经很晚,我们拿着蜡烛上楼,在他门口友好热情地道别。我进了新房间,发现这里比原先那间好多了,一点儿潮湿发霉的气味都没有。屋里有一张很大的四柱床,简直就是一块小庄园。在足够六个人用的枕头堆当中,我不久就无比幸福地沉入了梦乡,梦见古罗马、斯蒂尔福思,还有我们的友情,直到次日清晨,早班驿车从下面的拱门隆隆驶过,害我做起雷霆与众神的梦来。
[1]英语中“学监”(Proctor)与“博士”(Doctor)的字母拼写相近。
[2]指牛津大学的学生。
[3]这是一种谑称,因为英语中“雏菊”(daisy)与“大卫”(David)的发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