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在一些问题上,你绝对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人之一。”她母亲回应道,“对于你娘家人的权利,你也许是最冷漠的人了。要不是我主动找你要,我相信,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封信。你觉得这对斯特朗博士够坦诚吗,亲爱的?我太惊讶了,你应该更懂事呀。”
安妮被迫把信拿出来,先递给我,再由我转交老太太。这时我看见,那只不情不愿递信给我的手抖得是多么厉害。
“好啦,我们来看看那一段在哪儿呢。”马克尔哈姆太太戴上眼镜说,“‘回忆往昔,我最亲爱的安妮,’诸如此类—不是这段。‘那位和蔼可亲的老学监’这是谁?天哪,安妮,你表哥马尔登写的字多潦草,我又多糊涂呀!这当然是‘博士’[1]。啊!的确和蔼可亲!”她念到这里又停下来,吻了下扇子,冲着博士摇了摇,博士则带着平静而满足的目光望着我们,“好啦,找到了。‘我这话你听了或许不会惊讶,安妮。’当然不会惊讶,因为她知道表哥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壮实。我刚才念到哪儿啦?‘我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受了太多罪,只好决定不惜任何代价离开。可能的话,就请病假;请不了就干脆辞职不干了。我在这儿受过的罪和正在受的罪,实在令人无法忍受。’要不是有这个世上最好的人迅速采取行动,”马克尔哈姆太太像刚才那样用扇子对博士表示感激,把信叠了起来,“我连想一想都受不了。”
尽管那位老太太盯着威克菲尔德先生,似乎希望他对这一消息发表意见,但他一言不发,只是神情严肃地默默坐着,眼睛注视着地面。我们抛开这个话题,谈起别的事。过了很久,威克菲尔德先生还是这样,很少抬起眼睛,只是偶尔若有所思地皱起眉头,看看博士,或者博士太太,或者他们夫妇二人。
博士非常喜欢音乐。阿格尼丝唱起歌来声音甜美,感情丰富,斯特朗太太也一样。她们一起引吭高歌,进行二重唱,简直就像给我们上演了一场小型音乐会。但我注意到两种情况:第一,虽然安妮很快恢复了平静,同平日无异,但她和威克菲尔德先生之间却生出了隔阂,将他们完全分开;第二,威克菲尔德先生好像不喜欢安妮跟阿格尼丝的热乎劲儿,一直不安地观察着她们。现在,我必须承认,马尔登先生离开那晚我看到的情形,第一次带着前所未有的意义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让我深感不安。在我看来,斯特朗太太脸上天真无邪的美丽不再天真无邪;我不再相信她举手投足间天然的优雅与魅力;看着她身旁的阿格尼丝,想到阿格尼丝是多么真诚、善良,我不由得开始怀疑,她不配得到阿格尼丝的友谊。
然而,阿格尼丝却因为这份友谊而十分开心,安妮也十分开心,她们让那一晚时光飞逝,仿佛只有一小时一般。最后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我至今记忆犹新。她们互相告别,阿格尼丝正要过去拥抱和亲吻斯特朗太太,威克菲尔德先生却假装不经意间跨到她们两人之间,二话不说便将阿格尼丝拉走了。然后,就像从那晚到现在的时光都被删除了一样,我又回到送别马尔登先生那晚,依然站在门口,看见了斯特朗太太与马尔登先生对望时她脸上的表情。
我说不清那副表情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也说不清后来想起她时,为何无法将她同那副表情分开,从而无法再次回忆起她纯真可爱的面庞。我回到家后,那副表情依然在我脑中盘桓不去。我离开博士家时,发现屋顶上似乎笼罩着一团低矮的乌云。我对博士的苍苍白发抱有的尊敬中,不禁掺入了一丝怜悯,因为他竟然相信那些背叛他的人。与此同时,我对那些伤害他的人也心生憎恨。即将到来的强烈痛苦,正在形成的莫大耻辱,像污渍一样落在我儿时学习嬉戏的那片净土上,残酷地玷污了它。那些百来年沉默不语、庄重古老、叶片宽大的龙舌兰,那片平整顺滑的草地,那些石瓮,那条“博士步道”,还有回**在这一切之上的大教堂的悦耳钟声,所有这些,我回想起来已不再感到快乐。我少年时代那座静谧的庇护所,仿佛当着我的面被洗劫一空,它的安宁与光荣都随风而逝了。
然而,第二天早晨,我就得同那座处处都是阿格尼丝音容笑貌的老房子道别了,这件事占据了我的全部心思。毫无疑问,我不久就会回到那里;我或许又会常常在我的老卧室里睡觉。但我寄宿在那里的日子结束了,旧时光一去不复返。我将还留在那里的书籍和衣物打好包,准备运往多佛尔,心情愈发沉重,但我努力避免让乌利亚·希普看出来。他帮我打点行李时过分殷勤,我不由得冒出一个刻薄的念头:我走了,他不知道有多高兴哩。
不知怎的,我居然装出男子汉气概十足的模样,满不在乎地辞别了阿格尼丝和她父亲,坐上了前往伦敦的驿车,座位就在车夫旁边。车从城中穿过时,我心软了,见到我的宿敌,那个屠夫,我竟然原谅了他,打算冲他点点头,扔给他五先令去买酒喝。但那家伙站在肉铺里,刮着大砧板,看上去还是那样冷酷无情。再说,被我敲掉一颗门牙之后,他的相貌一点儿没有改观,我觉得还是不去招惹他为好。
我记得,我们上路一段时间后,我主要考虑的问题是,要在车夫面前尽量表现出老成的样子,说话要尽量粗声粗气。后一点,我做起来很不舒服,但我还是坚持了下去,因为我觉得成年人都这样。
“您要坐到底吗,先生?”车夫问。
“不错,威廉,”我答道(我认识他),“我要去伦敦,然后还要去萨福克。”
“是去打鸟吗,先生?”车夫问。
他跟我一样清楚,在一年中的这个季节,去那里打鸟就跟去那里捕鲸一样不可能。尽管如此,这句恭维还是让我觉得挺受用。
“我啊,”我装出犹豫不决的样子道,“还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打几发呢。”
“我听说,如今的鸟儿很怕人呀。”威廉说。
“我也听人这么说过。”我说。
“萨福克是你的故乡吗,先生?”威廉问。
“不错,”我神气十足地说,“萨福克是我的故乡。”
“听人说,那里的水果布丁不是一般地好吃呢!”威廉说。
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但还是觉得有必要支持家乡名产,并表现出对那种东西很熟悉的样子,于是点了点头,那等于是说:“我赞同!”
“还有驮马呢,”威廉说,“那才叫好牲口!优质的萨福克驮马,跟等重的金子一样值钱哩。你养过萨福克驮马吗,先生?”
“没—没有,”我说,“没正经养过。”
“我背后这位先生,我敢跟你打赌,”威廉说,“这种马,他养了一大群。”
他说的那位先生,一只眼斜得简直无可救药,下巴外翘,头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帽檐又窄又平,穿着一条紧绷绷的浅褐色裤子,裤腿外侧的纽扣看起来从靴子一直扣到屁股。他翘起的下巴就悬在车夫肩上,离我非常近,喘出来的气挠得我后脑勺痒痒的。我回头看他的时候,他正用那只不斜的眼睛睨视着领头马,一副相当懂行的样子。
“你有没有?”威廉问。
“有没有什么?”身后那位先生说。
“有没有养一大群萨福克驮马?”
“应该说有吧。”那位先生说,“没有我不养的马,也没有我不养的狗。马和狗啊,有一些人只是养着好玩,对我来说,有了它们,我才有的吃,有的喝—才有房子、老婆、孩子—孩子才能读书、写字、算数—我才能吸鼻烟、抽烟叶、睡大觉。”
“这可不是那种坐在车夫背后的人,对不对?”威廉拉着缰绳,凑到我耳边说。
我把这话理解为,他希望我把座位让给后面那位先生,于是我红着脸,主动提出换座位。
“嗯,要是你不介意,先生,”威廉说,“我觉得这样做更好。”
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败。我到驿车售票处订座的时候,在登记簿上特别注明了“马车夫旁边的座位”几个字,还给了记账员半克朗。为了配得上这个显赫的座位,我还特意穿上了厚大衣和披肩。我坐在上面,感觉荣耀无比,自以为给这辆车增光添色不少。可是,第一站都没走到,我就被一个衣衫不整的斜眼乡巴佬取代了,而那人浑身上下一无是处,只是散发着一股子马厩的臭味。马缓缓跑着,他竟然能从我身上跨过去,那样子简直不像人,活脱脱就是只大苍蝇!
我一生中,常常会在遇到小事时丧失自信,这种情况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坎特伯雷驿车上的这次小事件发生之后,我不可避免地愈发不自信起来。我想用粗声说话来掩饰,但徒劳无功。后来的旅途中,我一直用丹田之气说话,但仍觉得自己相形之下完全没有存在感,稚嫩得可怕。
不过,高坐在四匹马后,满腹经纶,衣着考究,钱袋鼓鼓,四处张望,搜寻当年艰辛旅途上我曾睡过的地方,这让我觉得很新奇,很有趣。路上每经过一个显眼的路标,我都思绪万千。我俯视着沿途的流浪汉,看见记忆犹新的那种面庞仰望着我,我感觉那个补锅匠的黑手又抓住了我的衬衫前襟。驿车咔嗒咔嗒地驶过查塔姆的窄狭街道时,我瞥见了买我夹克的那个老怪物住的小巷,我急切地伸长脖子,寻找当年我坐在太阳底下或阴影里等着要钱的地方。后来,我们终于来到离伦敦只有一站路时,从如假包换的塞勒姆学校门口经过。克里克尔先生曾在那里左右开弓,痛打学生。我真想付出我的所有换取法律许可,下车鞭打他一顿,然后把那群笼中麻雀一样的学生都放出去。
我们来到坐落在查令十字街的一家名叫“金十字”的旅店。这是当时一家老得发霉的旅店,周围房屋密集。侍者把我领进餐厅,女仆把我带进小卧室,房间散发着出租马车的味道,闷得好比家族墓穴。我仍旧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太年轻,因为没有人对我表示敬畏:无论我在什么问题上发表意见,女仆都置若罔闻;侍者则对我敷衍了事,见我缺乏经验,老给我出主意。
“说吧,”侍者像说悄悄话一样问,“你晚饭想吃什么呀?年轻的绅士大都喜欢吃鸡鸭鹅之类的。来只**!”
我尽力装出威严的样子告诉他,我不喜欢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