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小埃米莉
斯蒂尔福思家有一个仆人。据我了解,此人是斯蒂尔福思的贴身仆人,从他上大学时就随侍左右了。从外表上看,这个仆人堪称体面的楷模。我相信,在那种地位的人当中,找不到比他看上去更体面的人了。他沉默寡言,脚步轻盈,举止文静,态度恭顺,善于察言观色,需要他时总在身边,不需要他时从不出现。但是,他最值得重视之处还是他的那份体面。他的表情并不柔顺,脖子僵直,脑袋整洁光滑,两鬓短发,说话轻声细语,而且还有一个独特的习惯,那就是把“S”这个音发得格外清晰,就像他比别人更常用这个音似的。不过,他会让自己的每个特点都显得很体面。就算他长着一只朝天鼻,他也能让那只鼻子体面起来。他在自己周围制造出体面的氛围,走到哪里就把这种氛围稳稳当当地带到哪里。怀疑他有什么不体面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他的体面彻底而纯粹。没有人会想到给他穿上仆人制服,因为他体面至极,与那玩意儿毫不沾边。强迫他做贬低身份的工作,就等于故意侮辱一位无比体面之人的感情。我注意到,这家的女仆都凭直觉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那些工作总由她们自己来做,而他这时候一般都在食物储藏室的壁炉边看报纸。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金口难开的人。不过,这种品性也同他的其他品性一样,似乎让他显得更体面了。就连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这件事,好像也成了他体面的一部分。大家都知道他姓利蒂默,这姓氏简直无可挑剔。叫彼得的话或许会被绞死,叫汤姆的话或许会遭流放,而叫利蒂默的话,那简直体面极了。
我在他面前总觉得特别年轻,我猜这是因为抽象意义上的体面有一种令人尊敬的特质。我猜不出他有多大年龄。这一点,基于同样的理由,又为他增光添彩,因为从他沉稳平静的体面神态看,说他三十岁可以,说他五十岁也行。
第二天早晨,我还没起床,利蒂默就来到我的卧室,给我送来令人羞愧的刮脸水,还把我的衣服都摆了出来。我拉开床幔,向外看去,只见他正在体体面面、平平静静地干活儿,仿佛丝毫不受一月凛冽东风的影响,连呼吸都不吐白雾。他把我的靴子按照跳舞起步时的位置摆正[1],又吹去我外套上的微尘,像放婴儿那样放好。
我对他道一声早安,问他几点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我见过的最体面的怀表,用大拇指挡住表盖,以免按下开关后弹得太开,往里瞅了眼表盘,仿佛向牡蛎问卜一般,然后合上表盖,说道:“回您的话,八点半。斯蒂尔福思先生很想知道您睡得可好,先生?”
“谢谢,”我说,“我睡得很好。斯蒂尔福思先生好吗?”
“谢谢,先生,斯蒂尔福思先生还好。”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从不使用极限词,总是冷静平和、中规中矩。
“还有哪里我可以有幸为您效劳吗,先生?我们这里九点响预备铃,九点半进早餐。”
“没有了,谢谢。”
“我应该谢谢您才对,先生。”说完,他从我床边走过,微微点了下头,为刚才纠正我表达歉意。他走出去时,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仿佛我刚刚进入甜美的梦乡,而这个梦对我来说生死攸关。
每天早晨,我们两个都要把这段话重复一遍,一字不多,一字不少。但是,不管头天晚上,斯蒂尔福思的友谊、斯蒂尔福思太太的信任或达特尔小姐的交谈,令我自我超越了多远,向成熟年纪迈进了多少,只要来到这位最体面的人面前,我就会像我们那些不知名的诗人吟唱的那样,“又变成了孩子”。
他给我们备好马,无所不知的斯蒂尔福思就教我骑马。他给我们备好钝头剑,斯蒂尔福思就教我击剑。他给我们备好拳击手套,我就跟同一位大师学习拳击。我并不担心斯蒂尔福思发现我对这些技艺全不在行,但我绝对受不了在那位体面的利蒂默面前显得笨手笨脚。我没有理由相信利蒂默也通晓这些技艺。他从来没有向我暗示他懂,连那体面的眼睫毛一根都没有颤动过。然而,我们训练的时候,只要他在旁边,我就觉得自己是最稚嫩、最缺乏经验的雏儿。
我特别注意此人,不仅因为他当时对我产生了特别的影响,还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那个礼拜过得非常开心。可以想象,对我这个快活得忘乎所以的人来说,那个礼拜过得飞快。不过,那个礼拜给了我很多机会更深入地了解斯蒂尔福思,使我在许多方面对他愈发崇拜。这段时间结束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似乎同他共处了远不止一个礼拜。他把我当作一件玩物,风度翩翩地玩弄着。他对待我的这种方式,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合我的心意。这让我回想起我们的旧日友谊,仿佛这就是那种友谊的自然延续。这表明他没有变。在比较我们的优劣时,在用同等标准衡量我是否有资格要求得到他的友谊时,我或许会感到不安,而他对我一如既往的态度消除了这种不安。最重要的是,这种亲密无间、无拘无束、热情洋溢的态度,他对别人从不采用。因为他在学校里就对我另眼看待,所以我满心欢喜地认为,在出校门之后,他对待我也会不同于对待其他朋友。我相信,我比他的其他朋友都更贴近他的心,而我的心也因为依附着他而温暖起来。
他决定跟我一起去乡下,我们出发的日子到了。他一开始还拿不准要不要带利蒂默同行,但最终决定把他留在家里。那个对任何命运的安排都心满意足的体面人,将我们的大旅行箱稳稳当当地放在前往伦敦的小马车上,仿佛要让它们经得起成百上千年的颠簸似的,然后若无其事地收下我给他的一点小费。
我们向斯蒂尔福思太太和达特尔小姐道别。我再三致谢,那位舐犊情深的母亲则满怀慈爱地反复叮咛。我最后看到的是利蒂默那双平静的眼睛,我觉得那目光仿佛在说,他确信我的确太年轻了。
如此顺利地重游故地,感想如何我不愿赘述。我们是乘邮车去的。回想起来,我当时连雅茅斯的名声都非常在意。穿过阴暗街道向旅店驶去时,斯蒂尔福思说,就他所见,这里是一个好玩、偏远、奇特的洞穴,我听了开心不已。我们一到旅店就上床休息(经过我曾入住的那个名为“海豚”的房间时,我看见,我熟悉的这个房间的门口,摆着一双脏兮兮的皮鞋和绑腿),第二天早晨很晚才起来吃早饭。斯蒂尔福思兴致勃勃,我还没起床,他已经在海滩上溜达了。据他说,他已经认识了当地一半的船工。他还说,他远远望见一座房子,烟囱里冒着烟,他断定那就是佩戈蒂先生住的地方。他告诉我,他本来很想走进去,赌咒发誓说自己就是我,只是长得他们都认不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把我介绍给那里的人呀,雏菊?”他说,“我悉听尊便,你自己安排就行。”
“嗯,我也正琢磨这事儿呢。我觉得今晚就不错,斯蒂尔福思,那正是他们全家围炉而坐的时候。我想让你在那里温馨祥和的时候去看看。那是个奇妙的地方。”
“一言为定!”斯蒂尔福思回应道,“就今晚吧。”
“你知道,我不会提前通知他们我们来了。”我快活地说,“我们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噢,当然!”斯蒂尔福思说,“不给他们惊喜就没意思了。咱们要看的就是当地人的原始面貌嘛。”
“不过,他们确实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我回应说。
“啊哈!什么!你还记得我跟达特尔小姐斗嘴的事?”他瞥了我一眼,大声道,“那个讨厌的丫头,我还真有点儿怕她呢。我觉得她就像个丑陋的小妖精。不过,用不着去管她。你现在打算干什么?我猜你是要去看你的保姆吧?”
“嗯,不错,”我说,“我必须先去看看佩戈蒂。”
“好吧,”斯蒂尔福思答道,瞅了眼表,“如果我放你出去,让她抱着你哭两个小时,这时间够不够长?”
我笑着回答,那么长的时间,够我们哭的了,但他得跟我一起去,因为他会发现,自己早已声名远播,几乎同我一样是个大人物了。
“你要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斯蒂尔福思说,“或者说,你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告诉我到哪里去,两个小时后我就能按你的意思登场,既可以是多愁善感的公子,也可以是滑稽搞笑的小丑。”
我仔仔细细地对他说了一遍,怎样才能找到往来于布兰德斯通等地的车夫巴吉斯先生的住所。跟他约好之后,我便一个人走了出去。空气冷冽清爽,令人精神一振;地面干燥,海水澄澈;阳光算不上多么温暖,但相当明亮;一切都充满了勃勃生机。我很高兴能重回此地,也觉得自己充满了勃勃生机。我真想拦住街上的行人,同他们握手呢。
街道看起来都窄小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相信,我们小时候见过的街道,长大后再回来看,总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但是,这条街上的一切我都没忘,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变化,直到我来到奥默先生的店铺前。招牌上过去写着“奥默”的地方,现在换成了“奥默和乔拉姆”,但“服装店、缝纫店、针线店,殡葬店,等等”这些文字依然如故。
从街对面读到这些字之后,我非常自然地迈步朝店铺门口走去。我穿过大街,向店内张望。只见店铺后部有一个漂亮女人,抱着一个婴儿放在膝上颠着玩,另一个小家伙揪着她的围裙。我毫不费力就认出那是明妮和明妮的孩子。通向客厅的玻璃门没开,但我隐约听见院子另一头的作坊里传来往日那种有节奏的锤击声,仿佛从未停歇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