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只觉得想得很苦涩,因为如果他有确切的喜欢庄叙的时间,可能恋爱也不会谈得那么差劲。
最初是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庄叙。
本来下午莫名和同学打了架,脑袋总是聪明,身体总是抱恙,李善情觉得自己好比古代怀才不遇的穷困书生,在这座湿漉漉的城市里憋了十几年,盼不到家里的除湿机抽掉四周的潮气。
那天医生正在替他消毒嘴角,他痛得要命,但要逞强,硬是瘫在椅子上一声不吭。
直到看见庄叙的脸,李善情全身的肌肉与能量突然被成功地调动,大脑和心跳灵敏得仿佛体内出现一种不需从外界摄入的兴奋剂。
此后,长达九年多的时间里,想到庄叙的名字,听到他的声音时,这种兴奋从未完全消退。兴奋是在哪一刻转化成喜欢的?
离开滨港去番城后,对庄叙的思念。因为庄叙在电话中的失落,他便冲动地决定买机票回滨港。紧接着是玩笑似的告白,和绝对认真的占有欲。究竟从以上的哪一瞬间开始,李善情真的喜欢上了庄叙?
还有为了庄叙修改过四十多次的遗嘱,会是从哪一次开始,他因为喜欢才修改。
十六岁他在遗嘱里给庄叙留下了自己的影集,让庄叙记得想他这个好朋友。
“庄叙,如果遇上亡灵节,记得默念李善情的名字。”
十七岁得知不能植入SyncPulse,他气得直接把庄叙从遗嘱里删掉。过了两个月又把庄叙加了回来。这次只酷酷地留给庄叙一张照片。
后来,他又给庄叙留过一个番城的纪念玩偶,留过大学的T恤,留了他比赛的奖牌,他的电脑。
恋爱时大手一挥,李善情承诺要留一半未来(如果有)的公司股份给庄叙。分手后留了庄叙送给他的那件外套,公司成功了给庄叙留了不少钱,要自己的遗产处理负责人每年都送庄叙一束玫瑰花,让庄叙不许忘记他。
维持身体关系那一年,李善情给庄叙留下了利城的那套房子,以及他们曾经住过的每一间酒店房间的长住权。
生病后李善情继续改遗嘱,最后挑选出他认为最贵重的物品,一并赠予庄叙,但因为觉得庄叙毕竟还要活许多年,有自己的生活要过,所以决定不分什么太有纪念意义的遗物给他。
会不会第一次将庄叙放入遗嘱中,已经预示李善情不想离开他吗?
李善情虽然曾经情感迟钝,但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答案。
“反正我喜欢你也很早。”李善情立刻宣布。
庄叙看起来并不是特别买账,但也的确不在乎,温和地对李善情说:“我说出来是因为是事实,不是为了让你觉得自己喜欢我不够早,这种事不用竞争。”
李善情不理会,心想好在他现在的人生很长,有足够的时间说服庄叙给他洗脑。
早茶店要翻桌,他们买了单,往茶楼外走,经过热闹的大堂。走到门口,看见太阳出来了。
李善情戴上帽子和墨镜,鞋子和裤子被阳光照到,照得脚踝很热,很干燥,庄叙牵住了他的手。有人经过他们,下意识看见他们的脸,像认了出来,又垂头确认了一眼,悄悄拿出手机。
庄叙显然也看见了,没有松手,表情一如既往镇静,坚定,好像向李善情传达,世界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李善情才发现就连滨港的潮湿,竟然也有一天能够散去。
这样的时刻,他的人生终于确切地从午夜变成清晨。
——TheEnd——
作者有话说:
非常不舍地完结,很谢谢大家的陪伴!
番外的内容还在仔细思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