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戈蒂还是平时的装束,一身整洁、朴素的丧服,但巴吉斯先生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外套,整个人容光焕发。裁缝给他的衣服裁剪得十分到位:袖口很长,就算在最冷的天气也不用戴手套;领子很高,头顶的头发被推挤得根根直立。外套上锃亮的纽扣也是最大号的,再配上黄褐色马裤和暗黄色背心,他这一身打扮,让我觉得巴吉斯先生简直就是一位体面的大人物。
我们在门外忙作一团,我发现佩戈蒂先生准备好了一只旧鞋,要在我们走的时候扔过来,以求大吉大利。他把鞋交给了格米奇太太,让她来扔。
“不行。还是叫别人扔吧,丹。”格米奇太太说,“我是个孤苦伶仃的老太婆。不管什么事,只要让我想起了不孤苦伶仃的人,我都觉得别扭。”
“别这样,老姑娘!”佩戈蒂先生喊道,“你就拿起来扔吧。”
“不行,丹。”格米奇太太答道,一边抽泣一边摇头,“如果我不是这么多愁善感,就可以多干点儿。你跟我的感受不一样,丹,没有什么事让你觉得别扭,你也不会主动找别扭。这鞋啊,还是你自己来扔吧。”
佩戈蒂匆匆转了一圈,吻过所有人,坐到车上。这时我们已经都上了车(小埃米莉和我并排坐在两把小椅子上),佩戈蒂从车上喊道,一定要让格米奇太太扔。格米奇太太只好照做,但说来真是遗憾,她这一扔,给我们这趟节日般欢乐的出行泼了一盆冷水,因为她扔完就哭起来,绵软无力地倒在哈姆怀中,说她知道自己是累赘,最好立刻送到救济院去。我真心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哈姆不妨一试。
不过,我们还是启程去度假了。我们在路上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车停在一座教堂门前,巴吉斯先生把马拴在栏杆上,带着佩戈蒂进入教堂,把小埃米莉和我单独留在车上。我趁机搂住埃米莉的腰,提议说,既然我马上就要走了,我们一定要相亲相爱、快快活活地度过这一整天。小埃米莉答应了,还同意我吻她。我激动得忘乎所以。我记得我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去爱另一个人,如果有人妄图得到她的爱,我就让那人血溅当场。
听了我的话,小埃米莉是多么开心啊!那仙女般的小淑女说我是“一个傻孩子”,那装出比我老成、聪明许多的样子是多么端庄娴静啊!说完她就哈哈大笑,笑得那么迷人,我只顾满心欢喜地看着她,竟然忘记那贬损我的名字带来的痛苦。
巴吉斯先生和佩戈蒂在教堂里待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出来了,然后我们驱车前往乡下。走在路上的时候,巴吉斯先生转身对我挤了个眼睛—顺便一提,我以前从没想过,巴吉斯先生还会挤眼睛—说道:“我之前在车上写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克拉拉·佩戈蒂。”我答道。
“要是这儿有个车篷,现在我该写什么名字呢?”
“还是克拉拉·佩戈蒂?”我提议。
“应该是克拉拉·佩戈蒂·巴吉斯!”他答道,然后爆笑如雷,笑得车身直晃。
总而言之,他们结婚了。他们去教堂就是为此目的。佩戈蒂决定静悄悄地举行婚礼,所以只是找牧师主婚,一个观礼的人都没有。巴吉斯先生突然宣布他们已结婚的消息时,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只是一个劲儿地搂住我,表示她对我的爱没有半点儿减损,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常态,说她很高兴事情总算办完了。
我们把车赶到小路上的一家小旅店。巴吉斯先生早就订了餐,我们在那儿舒舒服服吃了一顿,心满意足地度过了这一天。就算佩戈蒂过去十年每天都结婚,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镇定自若。结婚没让她发生丝毫改变:她同过去一模一样,吃茶点前还带着小埃米莉和我出去溜达。巴吉斯先生则留在旅店里,若有所思地抽着烟斗。我猜他是在回味幸福的滋味,心里不知有多美哩。如果真是这样,那番回味肯定大大增进了他的食欲,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他午饭明明已经吃了不少猪肉和青菜,还把一两只鸡啃了个精光,可到了吃茶点的时候,他还是得配上冷了的煮咸肉,而且若无其事地吃了许多。
从那以后,我就时常想,那是一个多么奇特、多么简单、多么不寻常的婚礼呀!天一黑,我们又上了车,望着满天星斗,边看边议论,畅快惬意地赶回家。我是主要讲解员,让巴吉斯先生大长见识,惊愕不已。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但无论我告诉他的是什么奇思妙想,他都会坚信不疑,因为他对我的才学佩服得五体投地。就在我口若悬河的时候,他当着我的面对他太太说,我是个“小罗西乌斯”[3]。我想他的意思是“神童”吧。
“应该是克拉拉·佩戈蒂·巴吉斯!”他答道,然后爆笑如雷,笑得车身直晃。(第146页)
当我们把星星这个话题说得无话可说之后,或者说,当我让巴吉斯先生的脑子再也转不过来之后,小埃米莉和我就把一块旧包袱当作斗篷,披着它,一直坐到家。啊,我是多么爱她呀!我当时就想,假如我们结了婚,那该多么幸福啊!我们要到树林田野住下来,永不长大,永不世故,永远都是孩子,手挽着手,漫步在明媚阳光下鲜花盛开的草地上,夜里头枕青苔入睡,进入纯洁平静的甜美梦乡,死后就由鸟儿衔来树叶将我们埋葬。一路上,我满脑子都是这样的画面,它们完全脱离了现实世界,因为我们的纯真而闪耀,又如遥远的星辰般朦胧。佩戈蒂结婚的时候,有我和埃米莉这两颗坦诚的、天真无邪的心灵做伴;爱神和美神以如此空灵的姿态加入了他们朴实无华的婚礼行列—如今回想起这些,我都感到高兴。
我们晚上回到船屋的时候还不晚,巴吉斯先生和巴吉斯太太同我们道了晚安之后,就恩恩爱爱地赶车回他们自己家了。这时我才第一次感到我失去了佩戈蒂。若不是小埃米莉和我在同一个屋檐下,我上床入睡时一定会心如刀绞吧。
佩戈蒂先生和哈姆同我一样清楚我的心思,所以早就准备好了夜宵,满脸热情地招待我,帮我赶走心中的痛苦。小埃米莉过来挨着我坐在小矮柜上,在那次来访期间,她就只这样做过一次。美好的一天就这样美好地结束了。
那天夜里涨潮,我们上床后不久,佩戈蒂先生和哈姆就出海捕鱼去了。我被独自留在这座孤零零的屋子里,充当埃米莉和格米奇太太的保护人,我觉得自己勇敢极了,真希望有一头狮子或一条蟒蛇,或其他什么凶恶的怪物来攻击我们,那样我就可以杀死它,赢得荣耀。但那天夜里,雅茅斯的荒滩上碰巧没有这类东西出没,我只得退而求其次,在梦中与恶龙搏斗,直到天亮。
佩戈蒂天一亮就来了。她像平常一样在窗下叫我,仿佛赶车的巴吉斯先生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梦。早饭过后,她把我带到她自己家。那里不大,却很漂亮。所有家具之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客厅(铺了砖的厨房就是日常的客厅)里的一张深色木质旧写字台。它有一块可以开合的盖子,打开盖子再放下,就成了书桌。里面放着一大本四开的《福克斯殉道者名录》[4]。这部宝典我一眼便看见了,立刻专心阅读起来,现在却一个字都不记得了。后来每次到她家,我都会跪在椅子上,打开珍藏宝典的盒子,取出宝典,两只胳膊放在桌子上,重新如饥似渴地阅读。我受到的教诲恐怕主要来自书中的插图。书里有许多插图,表现了形形色色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场面。但从那以后,那些殉道者便在我心中同佩戈蒂的家密不可分了,今天依然如此。
那一天,我辞别了佩戈蒂先生、哈姆、格米奇太太和小埃米莉,在佩戈蒂家阁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里过夜(床头旁边的搁板上放着那本鳄鱼故事书)。佩戈蒂说,这个房间永远都是我的,会为我永远保持原样。
“不管我年轻还是年老,亲爱的大卫,只要我活着,还住在这座房子里,”佩戈蒂说,“你就会发现,我随时都盼着你来。我会每天清洁打扫,就跟我收拾你从前那个小房间一样,我的宝贝。就算你要去中国也大可放心,因为你不在的期间,我一定会让这里保持原样。”
我深切感受到这位亲爱的老保姆对我的真心与忠诚,尽可能地向她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但我没能充分表达谢意,因为她搂住我的脖子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在早晨,而早晨我就要回家了。她和巴吉斯先生一起坐着马车把我送回了家,在大门口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目送马车载着佩戈蒂渐行渐远,我被独自留在老榆树下,望着那座房子,里面再也没人会满怀爱怜地看着我,此情此景,令我觉得很不自在。
现在,我变成了无人关心的孤儿。每次回想起来,我都倍感凄凉。我一下子沦落到无依无靠的境地—没有友爱的关注,没有同龄孩子的交往,只能独守空虚的内心—写到这里,当年的凄凉心境似乎也将阴影投到了这张稿纸之上。
就算他们把我送到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学校,只要能学到点儿东西,不管怎么学、在哪儿学,叫我付出什么代价都行!可对我来说,这样的希望根本无从实现。他们不喜欢我。他们面色阴沉而严厉,总是对我视若无睹。现在回想起来,大概那个时候,默德斯通先生的手头相当拮据,但问题不在于此。他容不下我。我相信,他之所以对我如此冷漠,是为了打消我要求他承担抚养义务的念头—他最后得逞了。
他们没有主动虐待我。我没有挨打挨饿,但我受到的伤害却没有一刻减轻,而且是有条不紊、冷酷无情地施加在我身上。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他们对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我有时候想,倘若我生了病,他们将如何对待我?我是会躺在冷清的房间里,像往常一样独自挨过痛苦的煎熬,还是会有人来帮我渡过难关?
默德斯通姐弟在家的时候,我和他们一起吃饭;他们不在的时候,我就一个人饮食。我总是在家里或者附近闲逛,他们在这方面对我听之任之,只不过妒忌我结交了朋友,也许是认为如果我交了朋友,或许就会向朋友诉苦吧。因此,虽然奇利普先生常常邀请我去看望他(他是个鳏夫,他那位身材瘦小、浅色头发的太太几年前已经过世。我只记得,在我的印象中,总将她跟浅色花斑的家猫联系在一起),我却很少去。那仅有的一两次拜访让我享受到了难得的幸福:我可以在他的小诊所里快快活活地度过一下午,闻着各种药品的味道,读着我从没读过的书,或者在他的温和指导下,在研钵里捣药。
在这段时间,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前途已经彻底毁了,我的存在也被完全无视了,倘若没有那些旧书相伴,我肯定会陷入无比悲惨的境地。那些书是我唯一的慰藉。我对它们真诚无欺,正如它们对我坦诚相见一样。我翻来覆去地阅读它们,不知读了多少遍。
我下面要讲述的人生阶段,只要我记忆尚存,就决不会忘记。我对这段时光的记忆,常常像鬼魂一样不招自来,给幸福的时光蒙上阴影。
一天,我在外面闲逛,边走边无精打采地发呆,这神情全拜苦闷的生活所赐。就在拐入离家不远的一条小巷时,我碰到默德斯通先生和另一位绅士朝我走来。我不知所措,正要从他们身旁溜走,忽听那位绅士叫道:
“哎呀!布鲁克斯!”
“不,先生。我是大卫·科波菲尔。”我说。
“什么呀,你就是布鲁克斯。”那位绅士道,“你是谢菲尔德的布鲁克斯。这就是你的名字。”
听了这话,我把那人愈发仔细地打量了一遍。我回想起了他的笑声,我认出他是昆尼恩先生,我曾随默德斯通先生到洛斯托夫特见过他,那是在—在什么时候无关紧要,我不必回想具体时间。